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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股權觀察室

    何興麗摔狗事件,鬧得沸沸揚揚。一時間,人們對於她行為的譴責,如山雨欲來。

    事實上,我們在生活中不會經常遇到很艱難複雜的問題,往往就是這種讓人難受卻又無處發洩的瑣碎;想要追究她的法律責任,卻又無從下手。

    接下來,作為一名民事律師,我就好好替大家分析一下,何興麗摔狗這件事,涉及的法律責任。

    1.不當得利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法律上的依據,自己獲得利益而使得他人遭受損失。這裡,構成不當得利的一方,必須獲得利益。

    霸佔一條柯基犬,屬不屬於獲得利益?

    這裡就見仁見智了。

    我認為,現在的寵物犬類,價格不菲,就拿何興麗霸佔的柯基犬來說,價格也在5000左右。因此,何興麗完全可以將霸佔的柯基犬,轉手出售給他人,以獲得錢財。

    就此來說,何興麗霸佔別人的寵物犬,我認為構成了不當得利的條件。

    但是,不當得利只是民事上的責任,而且最終何興麗也以摔狗了事,沒有事實上的獲得利益,所以現實中難以認定不當得利的成立。

    2.侵佔和敲詐勒索

    《刑法》規定,將他人遺忘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且拒不交出的,按照侵佔罪予以處罰。如果拒不交出他人財物,應以侵佔罪提起刑事訴訟。

    如果說不當得利涉及民事責任,那麼侵佔就構成了刑事責任。

    何興麗的行為大致構成拾得遺失物,正常來說,何興麗有義務向歸還寵物,也有權要求小吳支付其管理柯基犬的必要費用;如果失主發出過懸賞廣告,還可要求兌現承諾。

    但是上述法律上還明確規定了,拒不歸還的,不得主張費用和報酬,而且還涉嫌侵佔罪。何興麗的行為,明顯符合。

    倘若何興麗借寵物主人索狗心切,索要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即可成立敲詐勒索罪。

    事件中,如果何興麗主動提出要1萬元換回狗,那麼,可定敲詐勒索罪。

    3.故意毀壞財物

    本案中何興麗疑似將狗從6樓拋下摔死,若情節成立,則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

    刑法上,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有刑事責任,當然對於數額交大的認定上,還需進一步認定。

    但是退一步說,即使就算構不成數額較大,何興麗也能成立毀壞他人財物的治安違法。依《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根據情節嚴重與否,處拘留,並處罰款。當然,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這估計也是警察局盡力調解的依據。

    4.精神損失

    對於失主來說,心愛的寵物狗這樣死了,造成了極大的痛苦,能否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呢?

    的確,死亡的寵物狗不同於一般物品,寵物能給主人帶來精神慰藉,寵物不明不白的死亡,能夠對寵物主造成嚴重的精神損害。

    這也體現了法律在某些方面還不是特別完善。

  • 2 # 隨我走天崖

    是構成了敲詐勒索罪。她惡意的殘害他人動物,雖不屬立法保護動物,但也要拘留,要賠幾百萬的精神損失費,萊蒽在主人心裡是無價的寶貝。主人精神上的損失也是不可估量的,法律也沒有個準確的評估界定,那就讓何賤人賣樓賠錢吧……

  • 3 # Lenient也容易

    在何與失主的聊天記錄中可以看到,何多次向失主討要養狗費用並且各種理由不肯歸還狗狗,但聊天記錄上並未出現失主付款的內容,也說明何並未實際不當得利。網友們氣憤的不是何是否不當得利,而是何利用失主愛狗的心對失主提出各種無理奇葩要求對失主進行各種刁難威脅。何這種行為其實損人不利己,不能想象她為什麼要如此做法,只能解釋為心理極其不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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