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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愛思考的馬拉松

    宋代首推高薪養廉,致使官員更加貪墨,就打個比方,你有天天吃好的,住好的,時間一長,再好的官都會變成貪官的,再者就是官員和民眾距離拉遠,導致人人想當官,官官相互,法制意識淡泊所引發的社會矛盾激烈,使的最終的失敗

  • 2 # 歷史研習社

    腐敗是世界性的政治難題,中國自古以來對此採取了諸多的措施,其中有一項即為高薪養廉,但是縱觀推行過高薪養廉之策的歷朝歷代,無不以失敗告終,而導致此政策失敗的原因為何? 高薪養廉無法預防大貪。人的本性是貪婪的,再多的養廉銀也不能滿足其無限膨脹的私慾。私慾在,腐敗就在所難免,這就看腐敗程度如何。高薪養廉從本質上來說,只是提高反腐敗的成本,並不能從根本上預防腐敗。無論怎樣的高薪,相對於那些已被查處的鉅貪們的貪贓數額而言,簡直是九牛一毛。一些官員一手拿著朝廷發放的高薪,另一隻手仍然在狂斂錢財,中飽私囊,明史專家吳晗先生曾言:一部二十四史就是一部貪汙史。在鉅額的腐敗誘惑面前,高薪太實在太微不足道了,大貪者有之,又怎能有效預防腐敗呢?

    高薪養廉造成的是官員從政為樂,助長了官員的驕奢淫逸的不正之風。高薪養廉以宋朝尤其,冗官現象在宋代也尤其明顯,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當官即可高薪,高薪則意味著可以過上了吃盡穿絕的奢靡生活。在高工資和高福利的聯動下,刺激了進一步貪瀆和對工作的不負責任。高薪沒有養廉的主要原因就在於官員給宋代 “打工”的出發點極其庸俗而現實。

    宋仁宗時,高官宋祁點著華燈抱著歌姬們醉飲作樂,通宵達旦,窮奢極侈。宰相呂蒙正每天必吃雞舍湯,殺雞的雞毛堆成了山。丁謂做了宰相之後勾結宦官雷允恭,貪汙揮霍,密令皇宮後苑製作金酒器,“四方賄遺,不可勝紀”。一時之間,在“高薪養廉”的助推下,人人比著工資貪圖享受,造就了宋朝歷代大臣幾乎無不貪汙受賄,無不窮奢極欲。

    懲治措施的先緊後松。對於腐敗,種種嚴厲甚至殘酷的懲罰措施,確實曾經震懾人心,為了防範和懲治那些貪汙受賄的官員,所採取的監管措施和法令法制不可謂不重。宋神宗時,“時倉法峻密,庾吏受百錢,則黥為卒,府史亦如之(《宋史-孫永傳》)。法度嚴格,胥吏收受百錢的賄賂,則臉上刺字,削為兵卒,高階官吏也是如此。然而,這些最終並不能禁絕貪汙腐敗的發生,何況懲治措施常常是先緊後松。

    北宋對貪官的懲治更是明顯呈現出先嚴後寬的局面。從建隆二年(961年)起,至開寶六年(973年),宋太祖處決貪官贓吏,僅《宋史-太祖本紀》中記載的,就有十五人之多;到了宋太宗,繼續斬殺貪官汙吏。但在處理贓官王淮時,其坐贓至千萬,本當殺頭,但因他是參知政事王沔之弟,只作了杖一百、降職的處分;宋真宗時,法度更加鬆弛,再也沒有殺頭的了,頂多就是打板子、流放海島;到了仁宗,連打板子和流放都取消了;神宗時更加姑息成風,貪汙者只要抵賴不認,就不會受到任何懲罰。

    高薪養廉制度的實施與國家的經濟實力密切相關,畢竟,一個貧窮的國家無論如何都沒有能力去支付高薪以養其廉的。在國家經濟條件許可的情況下,適當增加官吏俸祿,保障並提高其生活水平,是必要的,但如果把它作為防貪養廉的手段,認為“祿厚則人知自重”,“高俸以養廉”,便陷入了認識上的誤區。事實證明,宋代的高俸制並沒有“養”出官吏們的廉。清朝“養廉銀”制度的實施,在雍正時期嚴格的監督制度下是有效的。但是從乾隆後期開始,由於制度的疏漏以及財政的緊張,養廉銀經歷了幾番停發與削減,最終形同虛設。政府官員要腐敗,公權力就必不可少,封建專制社會那種沒有監督的中央集權是官員腐敗的根源,這個根源不除,再嚴厲的懲罰和再優厚的高薪,都是無用的。參考文獻:趙立波:《宋清代“高薪養廉”的反思》謝明:《論“高薪養廉”》馬麗:《以清代養廉銀製度為例試論中國高薪養廉問題》曹呈宏:《高薪養廉的法律思考》

  • 3 # 柳涅倞

    因為都沒有采用360度人才評估機制,亦沒有同類人員競聘制度,而是上級評價制,因此必須迎合上峰,選擇門派,必結黨營私。另外,那時社會沒有同類高薪崗位可以再就業,體制內的高薪飯碗更要行賄捧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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