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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保定精神小夥

    要看這些要求是不是在公司制度和國家法律的規定範圍之內,如果違反了,你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否則,要麼忍氣吞聲,要麼努力完善自己,擺脫無良公司

  • 2 # 遁逃者

    “那咱就辭職給他看看!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開個玩笑:)畢竟生活不易,遇到這種問題,還是要理性、沉著應付,不失尊嚴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首先要懂法,看看《勞動法》對這種情況都是怎麼規定的

    勞動法對工資的規定: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勞動法》對福利的規定:

    第七十六條

    國家發展社會福利事業,興建公共福利設施,為勞動者休息、休養和療養提供條件。 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看到了沒有?單位是有權利降薪的,不過呢,這件事情不是領導口頭上隨便說說就可以的,公司需要證明企業經營效益變差才行,比如效益和當時訂立合同的時候相比,下滑了很多等等,這樣降薪才有充分的理由!一句話,你的領導要代表公司舉證,證明公司效益變差了所以降薪。

    不過,今年疫情發生後,情況怎麼樣大家都很清楚,所以證明效益變差好像很容易:(

    另外,福利取消就更不是事兒了。

    但是如果我們不接受降薪,更不願意接受加班的“無理要求”,也就是說勞資雙方根本不能談攏,那麼接下來就是裁員了!此時,公司需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咱,或者按照裁員要求,給足足夠的補償金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了。這樣我們就可以透過“被動離職的方式”多得到一些補償了。而不是直接地衝動的走人,那樣屬於主動辭職,是沒有補償金的。

    再者,如果公司發生這種情況的時候,通常要麼代表公司遇到危機了,要麼代表公司想逼你走了,所以,平時就應該為自己多留條後路,比如有那麼幾個熟悉的獵頭,有那麼一些可以在關鍵時候給自己推薦工作的朋友。

    再次,離職也有一些事項要注意

    一是儘量不動聲色的提前收集自己的物品,二是儘量保留公司違約的證據,三是把離職證明、保險接續、檔案結轉、工作交接等事宜都想仔細、不留疏漏。四是考慮下這家“原單位“那些資源是你將來還會需要的,儘量好聚好散。

  • 3 # 隨性好玩

    這個問題就不是問題!

    1.如果你對公司的這個決定不同意,就堅決辭職!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此地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3.第二條你如果僥倖成功,那麼你還是得走人!因為公司不會容忍你的存在!

    最後還是要考慮清楚,你有多大的資本(也就是你自身的實力)!我命由我不由天!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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