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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無肉不歡的胖子

    ‘礦稅’在明朝是不計入國家財政的,明朝稅收分兩類,一種是國家稅收包括農業稅收、商業稅收、鹽鐵專賣。一種是皇家稅收也就是內帑,包括礦稅、鹽引(類似現在的批條)、對外貿易(朝貢)。可以看出礦稅是皇帝個人稅收,皇帝雖然名義上擁有所有權,礦產資源卻被豪強士紳佔據,而這些豪強士紳則報團取暖對抗皇權,這些人的後代或親族透過公務員考試,慢慢形成後來名揚天下東林黨。明萬曆、天啟收礦稅,就動了東林黨的蛋糕,因為礦稅並不計入國稅裡,就給了東林黨藉口,所以後來就形成:礦稅=暴君。

    有一部分這樣的人,幾乎都是東林黨信徒,這些人忽略了一點,封建社會‘’國即是家,家即是國‘’,皇帝是收礦稅,但礦稅很大一部分又返還國庫,明朝皇帝頻頻動用內帑,錢從哪裡來,還不是收稅收到的。皇帝不收礦稅必然加重農民稅和商稅,明崇禎亡國,不就是沒錢嗎?國庫空虛的原因不就是停了礦稅免了商稅,光靠農業稅收,逼得農民活不下去起義造反 。

  • 2 # 穿越再現彼岸

    東林黨人用現代恰當的語言來評價就是——精緻的利己主義者。清代有礦稅也不低,現在世界各國都有礦產資源稅。

    目前世界各國都有礦產資源稅,國土之上出產的東西一般國家都要徵稅,有些重要的物資如石油、各種礦產有時是一個國家主要財政收入,譬如沙特、科威特、俄羅斯等國家。假如按照礦產不收稅,這些國家的財政收入少的可憐,維持國家運轉都挺困難的,難道要讓開採礦山的民眾和商人不交稅?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清朝的礦山稅也是由重到輕,然後轉重這樣一個收稅模式,國家有戰事或者財政緊張時收稅就重一點。如:

    1680年,各省開採的金銀,四分解部,六分抵還工本。1682年,定雲南銀礦官收四分,給民六分。1713年,定湖南郴州黑鉛礦,取出母銀百,官收半稅。1720年,貴州銀鉛礦,實行“二八”收稅,即收取20%。雍正以後,大半按“二八”定例收,即官稅五分之一,其餘4份發價官收,另4份聽其販運。

    到雍正時期之時,開始“二八分成”了,這時國家也相對穩定下來,礦山稅是隨著清朝大形勢走的,平安時期按照老規矩,國家財政緊張了自然要加碼。也沒見哪個文人對此頻頻評價,說三道四。一牽扯到滅亡的明朝礦山稅,立馬血脈噴張,頻頻評論

    明朝有些活到清朝的官員文人是睜著眼睛說瞎話,礦稅應該收,但是苛政就過了。(萬曆北韓戰爭1592-1598年,派遣礦監稅使在1596年,明朝國家財政十分緊張)

    明朝礦山開採的歷史發展。

    明朝對礦山的把控還是比較嚴格,明朝初期是不允許私人開採礦上的,國家層面上對開採礦山也是持否定的態度,認為勞動力耗費過大,而產出卻很少,得不償失,況且大把的耕地還需要勞動力來耕作。此時的礦山開採極大部分是國家管控,只有極少部分的私人允許開採礦山。

    明成祖朱棣在位之時,礦山開採的口子有所鬆動,到明朝中期之後,礦山開採興起非常迅速,礦山開採的收入頗大,逐漸為政府、權貴、地方豪紳所控制,獲利甚豐。主要原因是國家財政緊張,想方設法開拓財政收入。

    尤其是嘉靖年間,礦山資源的開發由官府和權貴把持,也就是說在礦山開採中有相當一部分人是做官的人員或者退休的權貴家族在把持,並不是官府一頭獨大了。

    站在最底層的礦工是被剝削最厲害的,對於他們來說,只不過換了一個更厲害的主人來收稅。(乾清宮外景圖,萬曆24年,也即1596年乾清宮、坤寧宮失火被焚燬,也需要錢財來修復)

    明朝礦監稅使的肇始。

    明朝前期中期不是隨隨便便某個人就能開採礦山的,一要有資本,二要有權勢,權勢可以獲得國家開採的營業執照以及稅收的減少,然後才是資金到位,開採礦山。那個時代離開了權力是沒有辦法大規模開採礦山的。

    明朝礦山的開採主要涉及金、銀、銅、鐵、鉛、水銀、硃砂原材料等,其中金、銀、銅是最重要的三種礦山,收益是最大的。明朝對礦山的收稅稱之為——坑冶之稅,非常形象,就是在土地之中的出品,非墓葬。

    嘉靖皇帝的孫子萬曆皇帝在位期間,有寧夏之役、萬曆北韓戰爭、播州之役,軍費大都是萬曆皇帝的私房錢,一下子都空了。1596年,紫禁城的皇宮中乾清宮、坤寧宮被焚燬;1597年,皇極殿、中極殿、建極殿被焚燬。要想修建皇宮之中的宮殿基本就沒有多少財力了。

    鑑於三大戰爭和紫禁城被毀的宮殿修復需要大量的錢財,於是萬曆皇帝派遣出了礦監稅使到全國各地收繳礦山稅和其他稅。

    看一看萬曆皇帝派遣礦監稅使的時間為1596年,剛好是紫禁城乾清宮、坤寧宮被燒,萬曆北韓戰爭正在相持中,從這一方面來看,萬曆皇帝是為了應對戰爭和宮廷宮殿修復的財政危機才派遣礦監稅使徵稅的。

    綜合考量,萬曆皇帝派遣宦官收礦山稅主要有兩大目的,戰爭需要錢,修復宮殿更需要錢。(古代記載的礦山開採圖)

    萬曆派遣礦監稅動了誰的乳酪?

    首先,修編《明史》的這批人大都是投降之後的明朝官員修編的,而且有相當一部分人東林黨以及其他明朝黨別的大臣,當然他們帶有明顯的標籤性、政治取向性,說萬曆皇帝派遣礦監稅使徵收稅務是暴政還算是輕的。

    明朝結黨亂政結的是私黨,或為一小片區域的官員,或為一省的官員,他們心裡想的總是自己團伙那點東西,把大明朝的整體都拋棄了,明顯的是舍大家顧小家,這已經是歷史鐵的事實了。東林黨是其中最大的一股政治力量,對明朝敗亡的破壞性最大,已經有很多人揭露了他們的本質。

    《明史紀事本末》是明末清初谷應泰所做,其中有《礦山之弊》專門敘述了萬曆皇帝收礦山稅的經過和評價。

    逮至萬曆二十四年,張位主謀,仲春建策,而礦稅始起。於是命張忠往山西,曹金往兩浙,趙欽往陝西,陳增駐山東,高き領福建,楊榮辦雲南,丘乘雲駐四川,李敬攝廣東,郝隆、劉朝用採池州,陳奉領湖廣,魯坤開彰德、衛輝,大雜出,諸道紛然。(《明史紀事本末》之《礦山之弊》)

    礦監稅使在民間徵稅達到200萬兩白銀,引起的後果也比較嚴重,於是乎停止了礦監稅使的派遣。

    逮至三十三年,而稅歸有司,礦使停罷,輪臺之悔,不亦晚乎!(《礦山之弊》)

    也即是起始於萬曆24年,截止於萬曆33年。

    在《明史》記載中,凡是贊成礦稅徵收的官員一律書面進行打擊,凡是反對派遣徵收礦山稅的官員,尤其是受到懲處的官員都受到讚揚和同情。而且危言聳聽的評價:

    1、其不亡者幸耳。

    2、明之亡實亡於神宗。(《明史紀事本末》)

    撰寫《明史》、《明史紀事本末》的這些人大都是明朝的官員投降之後寫的,帶有明顯的貶低意味。

    萬曆皇帝派遣礦監稅使到各地去,明顯的是搶了各地地方收稅官員的飯碗,地方上官員的貪腐的油水被宦官們佔據了,自然這些官員心中“憤憤不平”,對派遣礦監稅使一事極力反對。

    萬曆皇帝派遣的礦監稅使主要針對的物件是開採礦山的普通人、手工業者、負責礦山的官員和商人,後兩者和明朝的各級官員有著千絲萬縷的利益關係,為了彌補自己的損失自然將損失轉嫁到最底層的礦工和手工業者身上,也有大批的小商人遭受沉重打擊。(萬曆皇帝形象圖)

    客觀的評價萬曆皇帝徵礦監稅使應該是這樣的:

    萬曆皇帝時期的明朝面臨嚴重的財政危機,戰爭迫在眉睫。如何辦才能影響最小,那就是拿手工業者、商人、開採礦山的人下手,這樣可以取得更高的財政收益,牽扯的面又不廣泛。於是乎,這些宦官們開始針對手工業者、商人進行比較兇狠的掠奪,等獲得足夠的財政收益之後,萬曆皇帝也就下令終止了。

    萬曆皇帝派遣礦監稅使是明顯的對地方官員不信任,偷吃偷喝的太多了,把國家稅收都弄到自己的腰包裡去了。丟失了油水的各地地方官員自然不願意,在明朝不敢說,投降了清朝時就把狐狸尾巴漏出來了,在史書之中大書特書萬曆皇帝的施政過失。

    按照當時明朝的國家政局來看,萬曆皇帝的選擇無疑是非常正確的,動了一部分較為富有人的利益,以最小的代價,獲取最高的收益,又不至於激起大的變故。如果按照崇禎時期東林黨的政治經濟操作,讓最貧困的百姓也負擔重稅賦,造成大規模的農民沒飯吃,起義頻頻相比較,是高明瞭不止多少倍。(錢謙益像,東林黨“大哥”級別人物,帶頭投降清朝)

    有些人總是片面的強調部分利益,而忽略整體利益,東林黨人就是典型的精緻利己主義者,丟失了既得利益之後,站在大義上評價別人,真要東林黨執政時卻亡了明朝。

  • 3 # 名利不如閒86380201

    這個問題搞錯了,“礦”是“礦”,“稅”是“稅”,不是收“礦稅”。

    皇帝的“刮地皮”欽差有兩種,都是太監,一種叫做“礦監”一種叫做“稅監”,合稱礦稅監。稅監才是去收稅的,那個稅有很大的隨意性,看你的門臉看你的商品價值,大筆一揮就收多少稅。而且時效也不固定,下次什麼時候收看他下次什麼時候來。

    礦監管的是開礦。大太監用手一指,這個鎮子地底下有礦,你不想被挖開祖墳趕出家園就得給他進貢,餵飽了他就放過你,到別的地方開礦去了。

    礦稅監是明朝獨一無二的弊政,沒有任何國家任何朝代這麼幹過。

  • 4 # 春天的楊樹林

    有句古話叫做“無利不起早”

    東林黨人就是這樣的,隨著近年來老百姓對明朝歷史的瞭解越來越多,東林黨人在華人中的形象越來越差(當然我們不否認這裡面也有一些好人)。

    這是一幫什麼樣的人呢?

    一句話概括之

    “嘴上都是主義,心裡都是利益”。

    東林黨人大都是出身於官宦世家或者大富之家,用階級的觀點來說,就是地主階級,而且是大地主階級。這些人以及背後的家族掌握著明朝大量富庶的土地、商業、礦產等資源,但是卻不願意承擔國家的稅收。作為朝廷官員或者地方豪紳,當然不能明面上說我不交稅,所以他們就透過隱瞞土地、隱瞞財產和商業交易等種種手段偷稅漏稅。甚至從輿論上顛倒黑白,愚弄民眾,礦產稅便是其中之一。

    東林黨的說辭是礦產稅“於礦工爭利,逼反曠工”,歷史上也確確實實發生過數次曠工造反的事情,但是這其中的真相令人生疑。

    首先,礦場開採放在現在來說也是富得流油的生意,山西大地上的大大小小煤礦,西南西北的銅礦、銀礦、金礦,哪個只要沾上一個不是賺的盆滿缽滿,更何況在古代貴金屬缺乏的情況下,礦產怎麼會不賺錢?如果礦場的一群底層百姓平分收益,相信不但可以養家,而且很快就可以富起來。這種情況下,國家收點礦產稅,哪怕是利潤對半分,我相信曠工都願意幹。但是為什麼東林黨人說礦產稅是“與民爭利”呢?只有一個解釋,就是礦場的收入並沒有進入曠工的腰包,曠工拿著命和血汗勞動創造的財富被人拿走了,留給曠工的本來就只夠飯錢。是誰拿走了礦產收入呢?

    在明代,礦場資源被地方官府和豪紳把控著,地方官府又會透過轉包機制轉包給地方豪紳經營,地方豪紳會再轉包給一些曠工頭目來開採經營。而收益的大頭,當然是被把持地方,以及官商勾結的地方豪紳和官員私分了。所以一旦朝廷收稅,就要從這部分人碗裡奪食,他們當然不願意把自己碗裡的肉拿出來。就造謠生事,把自己打造成窮苦百姓的代言人,說什麼與民爭利。如果碰上上面下來的礦監與這些地方豪紳勾結一氣,在本來就沒肉的曠工碗裡再壓榨一番,走投無路的曠工就很容易“官逼民反”,但這個鍋,明朝中央政府真的該好好反思下為什麼會背。

    士大夫的“精緻利己”,在明朝後期表現的淋漓盡致。清兵攻入江南後,這些士大夫階層跪奉金銀的醜惡嘴臉,已經永遠釘在了歷史恥辱柱上。無能的明朝中央政府,也確實該亡。

  • 5 # 為she著迷

    因為朝廷收稅會減少東林黨的收入。

    明朝末年,按理說已經出現了資本主義萌芽,可朝廷為什麼沒錢?

    就是因為東林黨在作祟。

    何止是礦稅,就連富足的江南富商,都被東林黨瘋狂地上奏,請求減稅。

    他們已經不再是朝廷的棟樑,而是甘願成為資本的走狗,為資本搖旗吶喊。

    怪就怪崇禎的狠心用錯了地方。

    應該狠的不是殺掉魏忠賢,而是狠削東林黨!

    明朝的權力,看似仍然是帝制專權,但如果皇帝不夠狠,實際反而會造成皇權不穩。

    因為皇帝大膽的把決策權分給了宦官和內閣。

    既然都有決策權,那宦官跟內閣肯定是你死我活。

    作為一個合格的皇帝,要麼你把權力都收回來。

    可是崇禎偏偏幫著內閣弄垮了宦官。

    如此文臣集團,東林黨便牢牢把握了朝政,天下便不再是皇帝的家天下。

    所以這些腐儒才會為了自己的利益,求朝廷赦免士紳階級的賦稅,搞得國庫無銀。

    就連李自成兵臨城下,這些人都捨不得拿出銀兩,最終被起義軍搶了個乾淨。

    都說明朝宦官亂政,皇帝嗜殺。

    但其實我們應該換一個角度去看。

    宦官亂政,針對的是誰?

    是平民老百姓嗎?

    不,是以內閣為首的官員!

    因為只有大臣會跟他們爭權,老百姓怎麼可能跟他們爭權,又怎麼需要給他們上貢呢?

    皇帝嗜殺,針對的是誰,針對的還是一心一意搞黨爭的官員。

    而手握筆桿子,書寫明朝歷史的是誰?

    是官員,而且是明朝的官和清朝的官,他們本來就被瘋狂剝削,自然要醜化明朝。

    我們應該明白矛盾的主體在於爭權,一切都圍繞權力爭奪展開。

    但對於封建體制而言,最怕就是權力失衡。

    東林黨就是權力失衡的結果,結果就是天下大亂,朝綱不存。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為什麼說,寧願得罪君子,也不得罪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