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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a午夜朝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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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健身花草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專門走訪了一位強迫症患者。當然,前提是患者願意和您溝通,否則,無從談起。
我對一位患者說:“您願意承認自己是強迫症嗎?”
患者說:“不是承認不承認的問題,關鍵是沒人理解!”
我說:“不覺得丟人?”
患者說:“那倒不是那個!”
我說:“是什麼?”
患者說:“單位催了我好幾次去上班,我沒去,他們問在哪住院,我說中醫院。”
單位說:“什麼病,住那麼長時間?”
患者無奈地說:“我不是不願意說,假如您說了有強迫症,他們看不出什麼,以為您裝瘋賣傻,不理解!”
我說:“不理解您,您怎麼辦?”
患者說:“不理解,我就不告訴他們。”
我說:“不理解您,您感覺痛苦嗎?”
患者說:“那到沒什麼,心理彆扭。我住院連親戚朋友都沒告訴,就是老婆知道我。”
這位患者,目前的病情已經緩解。他60歲不到,他的特點如下:
單獨住一套房,和老婆分居,已經習慣自己一個人居住。五冬六夏,每天必須洗澡一次方能睡覺,原因是,他覺得自己身體油膩太多,不洗不行。每天在醫院不脫鞋,皮鞋賊亮,他怕脫鞋麻煩、費勁。每天中午坐在床沿打盹、睡覺、或者斜在被子上。好洗手,每次洗都沖洗到胳膊肘處。他最怕髒,身體衣服乾乾淨淨,如果吃飯有飯粒掉到身上,他會折騰好長時間。他的飯盆每天用幾乎一樣的方式排列在桌子上……
以下為患者午休睡覺的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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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心理情感師韓美齡
謝邀!如果你是強迫症患者,你敢承認嗎?這個提問讓我首先感受到的是“強迫症”這樣一個精神病學的診斷標籤給當事人帶來的極大心理壓力和精神負擔。在心理諮詢工作中,我一直堅持,心理問題應該去精神病學的標籤化診斷,這種標籤化診斷不但對問題解決沒有任何益處,而且會給當事人帶來極大的心理負擔,引發自我歧視或他人的歧視。
案例:一青年女孩,總是反覆檢查門窗是否關好,每天睡前要 按預定的程式檢查一兩個小時,檢查的過程中不能被打擾。如:檢查過程中家人不能說話,如果被打擾,需要重新檢查。去醫院被診斷為強迫症,吃藥兩年多,思維遲緩,記憶力下降,身體發胖。知道自己患了“強迫症”,她特別擔心別人知道,也擔心男友因此病會離開自己,後來男友還是因此離開了她。不甘心一直吃藥,不甘心一直被所謂的強迫症困擾,前來心理諮詢調整,諮詢分析強迫症狀背後的原因為女孩個性膽小,內心自卑,易多思多慮,因受到不良刺激,再加上自我不斷進行不良暗示,導致內心極度缺乏安全感。
症狀是心理問題的外在表現,解決問題關鍵是化解背後的心理社會原因,原因化解了,外在的症狀表現也就自然消除了。同時,還需打破不良的思維行為反應模式,建立良性的思維行為反應模式,學會獨立處理生活中的各種心理困擾及現實問題。為什麼要把它當成病去治療呢?把心理問題導致的精神障礙送到醫院去看醫生,吃藥、電擊、捆綁甚至做腦部手術,豈不是到黃瓜地裡找茄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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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微而不渺
不要動不動就給自己標記上這病那病,強迫思維和強迫行為人人都有,只不過程度不同,比如洗手,有人搓手一遍就覺得乾淨了,有人要兩遍,有人要三遍,這都沒什麼,你覺得幾遍乾淨就搓幾遍就可以了,因為這並沒有給我們的生活造成困擾,沒有給我們的精神帶來不適,我們並不會覺得自己被“強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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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症是個人都會有吧,只不過強迫的程度和標的不同而已。
至於承認不承認,有什麼意義嗎?
承認他也存在,不承認,他也不會消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