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諮詢過程中的轉介簡單說來就是諮詢師A把來訪者B轉介紹給另一位諮詢師C。在專業的心理諮詢師中,轉介的情況常發生在諮詢關係無法實現匹配的情況下。但轉介並不意味著諮詢師A是糟糕的或者能力不行的,對於來訪者來說,世界上沒有最好的心理諮詢師,只有最適合的心理諮詢師。
何為諮詢關係不匹配呢?如諮詢師因自身知識、經驗等原因無法滿足來訪者的求助需求,或諮詢師自身對某著領域的問題也存在苦惱困惑及自我成長的弱點(諮詢師也是人,不是神,即使是醫生,也沒有能包治百病的)。如果諮詢師擔心轉介會影響自己的專業形象而不給予轉介處理,反而是對來訪者極大的不負責任。
綜上,因諮詢關係不匹配,諮詢師難以勝任,或因諮詢師工作變動,時間無法調配等情況,都需要進行轉介處理。
更具體來說,心理諮詢過程中發生轉介的情形一般有以下兩種:
1、諮詢師轉介
(1)當來訪者搬家到了另一個城市,需要更換一個當地的諮詢師;當諮詢師由於個人的健康或者其他客觀原因需要停止一段時間的諮詢工作,不能再繼續完成個案時,那麼也需要幫助來訪者選擇另一位諮詢師,提前將個案轉介給下一位諮詢師;
(2)在諮詢過程中,若發生了不利於諮詢進行的事情,或諮詢員師感到自己無法完成諮詢時,應及時將個案轉介給其他諮詢師。雖然公眾對於諮詢師存在理想化,但作為諮詢師,需要對自身的情況保持客觀的認識。認識到諮詢師也是普通人,也有侷限性和盲點,諮詢師並不是解決所有問題的全能者。因此,在諮詢中,如果遇到不適宜繼續服務和諮詢的來訪者,諮詢師也可以對他們說“不”,並將他們轉介給其他機構或諮詢師;
(3)超出心理諮詢師專業能力範圍,需轉介給其他諮詢師和諮詢機構。比如說,當諮詢師初步瞭解了來訪者的困擾之後,評估自己的能力或者擅長領域沒有辦法有效地協助他的來訪者時,就應考慮將個案轉介給其他比較適合的諮詢師。或是當諮詢師發現來訪者的困擾超出心理諮詢範圍,需要藥物等治療個案,如精神疾病、抑鬱症、睡眠障礙等,可能需要精神科或者其他科室的醫生協助解決時,他可以在徵得來訪者同意的前提下將來訪者轉介給相關人員。
2、來訪者自己要求更換諮詢師或精神衛生機構
由於來訪者和諮詢師的價值觀差異過大或其他因素來訪者認為沒有達到預期效果等情況,來訪者自己要求更換心理諮詢師或機構時,可由轉介至來訪者指定或原諮詢師推薦轉介單位,填寫轉介單。
無論是出於何種原因轉介,都是在理解和尊重來訪者的基礎上進行,以接受新的諮詢更有利於來訪者的心理成長為前提,諮詢師應注意以下幾點:
1、轉介前,諮詢師與來訪者需就轉介情況進行商討,共同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進行;
2、知情權:來訪者對將轉介的心理諮詢師的專業背景以及即將開始的諮詢服務性質與價格充分知情;新諮詢師有權向原諮詢師瞭解來訪者的具體情況;
3、選擇權:來訪者對是否和某一位諮詢師開始諮詢有自由選擇權。
4、轉介後,原諮詢師不得干預新諮詢師的諮詢活動。
心理諮詢過程中的轉介簡單說來就是諮詢師A把來訪者B轉介紹給另一位諮詢師C。在專業的心理諮詢師中,轉介的情況常發生在諮詢關係無法實現匹配的情況下。但轉介並不意味著諮詢師A是糟糕的或者能力不行的,對於來訪者來說,世界上沒有最好的心理諮詢師,只有最適合的心理諮詢師。
何為諮詢關係不匹配呢?如諮詢師因自身知識、經驗等原因無法滿足來訪者的求助需求,或諮詢師自身對某著領域的問題也存在苦惱困惑及自我成長的弱點(諮詢師也是人,不是神,即使是醫生,也沒有能包治百病的)。如果諮詢師擔心轉介會影響自己的專業形象而不給予轉介處理,反而是對來訪者極大的不負責任。
綜上,因諮詢關係不匹配,諮詢師難以勝任,或因諮詢師工作變動,時間無法調配等情況,都需要進行轉介處理。
更具體來說,心理諮詢過程中發生轉介的情形一般有以下兩種:
1、諮詢師轉介
(1)當來訪者搬家到了另一個城市,需要更換一個當地的諮詢師;當諮詢師由於個人的健康或者其他客觀原因需要停止一段時間的諮詢工作,不能再繼續完成個案時,那麼也需要幫助來訪者選擇另一位諮詢師,提前將個案轉介給下一位諮詢師;
(2)在諮詢過程中,若發生了不利於諮詢進行的事情,或諮詢員師感到自己無法完成諮詢時,應及時將個案轉介給其他諮詢師。雖然公眾對於諮詢師存在理想化,但作為諮詢師,需要對自身的情況保持客觀的認識。認識到諮詢師也是普通人,也有侷限性和盲點,諮詢師並不是解決所有問題的全能者。因此,在諮詢中,如果遇到不適宜繼續服務和諮詢的來訪者,諮詢師也可以對他們說“不”,並將他們轉介給其他機構或諮詢師;
(3)超出心理諮詢師專業能力範圍,需轉介給其他諮詢師和諮詢機構。比如說,當諮詢師初步瞭解了來訪者的困擾之後,評估自己的能力或者擅長領域沒有辦法有效地協助他的來訪者時,就應考慮將個案轉介給其他比較適合的諮詢師。或是當諮詢師發現來訪者的困擾超出心理諮詢範圍,需要藥物等治療個案,如精神疾病、抑鬱症、睡眠障礙等,可能需要精神科或者其他科室的醫生協助解決時,他可以在徵得來訪者同意的前提下將來訪者轉介給相關人員。
2、來訪者自己要求更換諮詢師或精神衛生機構
由於來訪者和諮詢師的價值觀差異過大或其他因素來訪者認為沒有達到預期效果等情況,來訪者自己要求更換心理諮詢師或機構時,可由轉介至來訪者指定或原諮詢師推薦轉介單位,填寫轉介單。
無論是出於何種原因轉介,都是在理解和尊重來訪者的基礎上進行,以接受新的諮詢更有利於來訪者的心理成長為前提,諮詢師應注意以下幾點:
1、轉介前,諮詢師與來訪者需就轉介情況進行商討,共同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進行;
2、知情權:來訪者對將轉介的心理諮詢師的專業背景以及即將開始的諮詢服務性質與價格充分知情;新諮詢師有權向原諮詢師瞭解來訪者的具體情況;
3、選擇權:來訪者對是否和某一位諮詢師開始諮詢有自由選擇權。
4、轉介後,原諮詢師不得干預新諮詢師的諮詢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