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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本向華SXH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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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讀義理書習法帖字
一個從小學生就懂的道理,要講誠信講友善,做好人不做壞人,現在倒不懂了。不管你是什麼目的,用的什麼手段,只要沒殺了你,把你養了,你就要感恩。就像有個網友說的,強盜搶了民女,讓她做壓寨夫人,對她挺好,這女的就必須感恩戴德?這是什麼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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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能量傳遞
被“拐賣”不論賠償,養恩大於生恩
引言
許媽、杜媽等人在輿論等推動下進行相互“傷害”時,在另一地卻演繹著“千里尋親”感人的場面:今年38歲的山東壯漢——陳波,34年前被他人從重慶拐賣到山東菏澤,陳波記得是養父母的好,記得養育之恩。“拐賣”“偷換”“生恩大於養恩”等問題,在這兩個事件中表現出截然不同,作者特作此文,供公眾參考。
陳波與姚策、郭威經歷的異同陳波的經歷是典型的“拐賣”。34年前,4歲的陳波在現重慶市渝中區滄白路託兒所放學途中走失,被他人拐賣到山東菏澤,跟隨養父母生活至今。陳波尋找到生父母后的態度是:他不會就此對養父母不管不問,反而要更加地去關心、去愛護他們;陳波的親父母態度是:尊重兒子的選擇,但也希望他能經常回家看看、聊聊近況、拉拉家常。
姚策與郭威的經歷是非典型的“偷換”。2020年3月,姚策因患肺癌查出血型與許媽不匹配,從科學上上否認了姚策與許媽的親子關係;姚策、郭威在河南淮河醫院出生,並在同一育嬰室接受護理,許媽確定自己的親子為郭威。2021年2月,姚策與杜媽一方“錯換”賠償案終審宣判,多數人認為郭威與許媽一案也大致如此。“偷換”一經提出立即成為熱點新聞,並持續至今日仍在發酵。
陳波與姚策、郭威經歷的相同處:非親生父母撫養長大成人,以及姚策對許媽的感激之情,郭威儘管沒有公開表態,作者相信郭威心在善意;不同之處在於:陳波的親生父母對其養父母的寬容,尊重兒子的選擇,難道不是父母應當選擇的立場嗎?難道陳波的親父母不知道其養父母觸犯了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嗎?炒作“偷換”使郭威陷入“道德”危機媒體上儘管有郭威與杜媽“決裂”的資訊,但據作者觀察,該資訊多數情形下是杜撰,發文的目的是吸收流量。有人可能有反駁問,為什麼郭威不出面澄清事實呢?郭威支援任何一方的言論均可能使其陷入“道德”危機:支援杜媽,他人可能說“六親不認”;支援許媽,他人可能說“忘恩負義”。郭威選擇沉默實際上最有利的方式,他沒有為了“流量”註冊“當事人”身份,郭威是心地善良的小夥子。
養恩大,還是生恩大養恩與生恩哪一個大事實上是偽命題,例如,棄嬰被他人收養,養恩一般大於生恩,但也不是絕對的,倘若收養的目的為奴役,可能還需要價值判斷得結論。從重慶拐賣到山東菏澤的陳波及其親生父母一定知道己方的權利,被“拐賣”不論賠償,養恩大於生恩,只要養父母將養子女作為親生兒女對待;現在討論生恩大於養恩,實際上是為了“流量”利益獲得內心平衡。
@南京徐劍隨筆
回覆列表
偷換,拐賣須法律界定,任何人不能隨意亂說!至於生恩養恩孰大孰小要看孩子是怎麼得來的,如是偷拐來的莫說恩,只有仇。要是透過合法手續領養的,養恩應該大於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