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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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elloSe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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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執中bj1
物業公司主動撤出小區,這種小區很可能沒有業主委員會。否則業主委員會早已知道物業要走,而且早已經有了新的打算和安排。也就不會有樓主的這個問題出現。
對於一個沒有業委會的小區而言,能被物業公司棄管,問題已經很多了。現在面臨的是被棄管後的混亂和癱瘓,事情比較緊急。
鑑於街道和社群負有屬地管理的職責,必須要站出來緊急介入。具體做法是:首先找一家物業公司臨時進入小區進行託管,維持基本的生活秩序。比如門衛值守、衛生保潔、水電供應等等。然後,社群要抓緊時間組建小區業委會。在業委會成立併成為小區的當家人之後,由業委會召開業主大會,決定小區的大事,包括重新聘用合適的物業公司。
社群就可以退出代管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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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真言的山不轉水轉
1.居委會要設立相應的工作崗位,以確保小區服務與管理的各項工作的監督與開展。2.建立民選的小區管理組織,統領小區各項工作,如在小區內選出每幢樓的樓長和每單元的負責人,以便收繳因小區服務與管理的產生相應的費用並對相關的服務加以監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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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旁觀者清206074127
作為政府職能部門,對於小區物業撤場的小區,生活垃圾的清運是頭等大事,電梯無人看管的安全性,水電共用設施的安全一系列問題隨之而來,首先成立應急小組,組織指導小區自治,然後組成業委會,對外公開招標,物業費肯定要上調,新介入的物業公司都是企業,不會作虧本生意的,一分錢一分服務,低價物業費僅維持一般的執行就談不上品質,要有品質只有加價,這是雙3分之2的決定,因此,社群的工作才開始,只提供初步建議供參考
物業撤出小區跟社群沒有半毛錢關係,業委會需組織臨時業主大會聘請新物業或者決定物業是否自治,業主大會形成的決議須報街道備案,如果物業擅自撤出造成小區損失的,業委會可以起訴物業要求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