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深入淺出講法律

    領取的是失業補償金嗎?是主動離職還是被動離職,不同方式的離職都不同,如果公司老闆或人事口頭說要辭退你,你在沒有接到正式書面通知(蓋有公章)前,應該按時上班,或要求用人單位給你一個書面通知。如果僅憑用人單位口頭說你明天不用來上班了,你就不來的話,到時用人單位會說是沒有人說過不讓你上班,是你自己曠工數日,公司按你自動離職處理了。那麼到時候的經濟補償金就很有可能拿不到。

    一般來說如果公司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與你解除合同,那麼他們是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如果什麼都沒支付,沒給你,至少要給你個結算工資清單(裡面包含有補償金的),人事部和財務部一起蓋章的這張工資結算清單,你拿到手,才可以寫辭職報告。否則萬一公司翻臉不認賬,不好處理。

    總而言之,公司這樣要求是違法的,並且對你是不利的。按照勞動合同法,公司與你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你不能寫辭職報告,如果寫辭職報告,公司就不會賠償你的,打官司你也敗訴的。

  • 2 # 勞動爭議工傷賠償律師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以及本律師辦理勞動爭議案件10年的經驗,簡要解答如下。

    一,這樣籤是有風險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是勞動者自己單方因自身原因辭職的話,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如果單位想給你那是另外一回事,我說的是法律規定。

    二,等你失業金你的有問題,領取失業保險的條件是非本人自身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簽了自動辭職。屬於你是自身原因,解除勞動合同在法律上是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條件的。

  • 3 # 米哥漫談

    你千萬不要上當了。這樣做你將面臨拿不補償金的,更拿不到失業金的法律風險。

    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款的規定,勞動者要想依法要求領取企業經濟補償,要符合以下兩點中的其中一點精神,第一點,非勞動者意願,勞動者被迫與用人單位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第二點,用人單位有違法行為,損害了勞動者應該依法享有的權利。所以上面說要想領取賠償金而先寫辭職書的作法是有悖於上面兩點精神的。做為勞動者一定不要聽信用人單位的人口頭承諾,不然面臨很多不必要的糾紛,把自己陷於無理無據的境地。如果企業能與你籤個書面協議,寫辭職書就能拿賠償金,這樣在有爭議時能做書面證據來用。

    關於第二問題失業金的領取,《失業保險條例》有明確的要求,共需滿足三個條件才可以領取,即1.單位幫助勞動者交納失業保險滿足一定時間,一般是一年以上。2.此失業非勞動者本人個意願造成失業,3.勞動者願意重新就業,即到勞動就業部門辦理失業就業登記。所以針對題主的情況,如果主動寫辭職申請書,就不符合第二個條件,即使領用失業金,也涉及到違法騙取失業金的行為,小心為上。

    所以,做為勞動者,不要聽從用人單位的坑人的安排,先簽辭職書才能領取保障金的大坑,最終可能因簽字違法違規,失理失財。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怎樣分辨瓷磚的好壞?拋釉磚質量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