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目前應無單獨電池險,電池組與整合共同計算車損。
車輛損失責任險承保的範圍包括車輛所有零部件的損失,只要是由正常責任事故以及除地震以外的自然災害導致的車損,不論車輛的價值有多高只要保險公司允許其投保車損,則車險有無條件賠償維修費用或整車報廢賠償的責任。
新能源汽車的動力電池組是三電系統的核心,也是整車成本最高的部件,但只要屬於整車內則車險無理由拒賠;這就像燃油車事故撞壞成本最高的發動機或變速箱,難道車損險能因成本高拒賠嗎?
所以電動汽車沒有單獨的電池險,曾經倡議過車險推出的電池險並不是承保賠償責任,而是承保電池容量衰減。
普及率最高的兩種動力電池為高鎳類三元鋰電池,以及能量密度稍低但耐用性強且安全性非常高的磷酸鐵鋰電池;前者在完整迴圈充放1000次左右後,電池組容量會下滑至70%左右,後者在達到2000次左右後能衰減至同一範圍。
電池在使用中因鋰離子以及電解液及活性物質的效能衰減加之內阻加大,動力電池在8~10年後已經不能滿足多數人對續航的要求了;所以電動汽車最需要的電池險為容量衰減更換險,按照SOC多少年下滑至多大比例,與消費者簽訂協議為其提供免費更換新電池的服務。
對於保險公司而言並不吃虧,因為大量投保電池險的電動汽車總會出現一起放棄換電,或者是因為事故失去換電價值,亦或者在車企質保期內達到三包質保標準,面對這些車輛保險公司仍會有很大的盈利空間。
對於車主而言最需要關注的也正這一險種,因為後期能降低用車成本的方式只有這一種;除非購買的新能源汽車提供電芯的終身質保,否則的更換電池組的成本總得要數萬元之多;所以在無法確定車險是否會提供電池容量衰減險種之前,在選車的環節要特別留心,最理想的車輛為提供電芯終身質保的品牌,退而求次也要選提供首任車主終身質保的服務。
新能源汽車目前應無單獨電池險,電池組與整合共同計算車損。
車輛損失責任險承保的範圍包括車輛所有零部件的損失,只要是由正常責任事故以及除地震以外的自然災害導致的車損,不論車輛的價值有多高只要保險公司允許其投保車損,則車險有無條件賠償維修費用或整車報廢賠償的責任。
新能源汽車的動力電池組是三電系統的核心,也是整車成本最高的部件,但只要屬於整車內則車險無理由拒賠;這就像燃油車事故撞壞成本最高的發動機或變速箱,難道車損險能因成本高拒賠嗎?
所以電動汽車沒有單獨的電池險,曾經倡議過車險推出的電池險並不是承保賠償責任,而是承保電池容量衰減。
普及率最高的兩種動力電池為高鎳類三元鋰電池,以及能量密度稍低但耐用性強且安全性非常高的磷酸鐵鋰電池;前者在完整迴圈充放1000次左右後,電池組容量會下滑至70%左右,後者在達到2000次左右後能衰減至同一範圍。
電池在使用中因鋰離子以及電解液及活性物質的效能衰減加之內阻加大,動力電池在8~10年後已經不能滿足多數人對續航的要求了;所以電動汽車最需要的電池險為容量衰減更換險,按照SOC多少年下滑至多大比例,與消費者簽訂協議為其提供免費更換新電池的服務。
對於保險公司而言並不吃虧,因為大量投保電池險的電動汽車總會出現一起放棄換電,或者是因為事故失去換電價值,亦或者在車企質保期內達到三包質保標準,面對這些車輛保險公司仍會有很大的盈利空間。
對於車主而言最需要關注的也正這一險種,因為後期能降低用車成本的方式只有這一種;除非購買的新能源汽車提供電芯的終身質保,否則的更換電池組的成本總得要數萬元之多;所以在無法確定車險是否會提供電池容量衰減險種之前,在選車的環節要特別留心,最理想的車輛為提供電芯終身質保的品牌,退而求次也要選提供首任車主終身質保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