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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上海的童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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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爺家的朽木
身體是革命的本錢,你一定要先去正規的大醫院做一個進一步的檢查,確認一下患病與否等的具體情況,一是方便以後的治療,二是為了在和公司的糾紛中佔據主動。
第一、先儲存好自己在超市工作的證據,防止超市賴賬。儲存好自己在超市的各項工作記錄,比如說出勤打卡等,還有一些單據的簽字確認等,沒有紙質的,那就手機拍照儲存現有的證據。
檢查一下超市是不是給你繳納了相應的五險,有沒有間斷,是不是足額髮放工資等,有沒有拖欠的現象等等,是不是拖欠加班費了等等,看看超市在勞資關係中的有沒有錯誤等等。
第二、不管什麼情況下,公司都是不能單方面辭退員工的。勞動合同一旦簽訂,不是那麼容易就能解除的,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就視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即使在員工真的患病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也必須按照基本工資的80%進行發放。
咱們先禮後兵,先和超市的負責人談一談,如果他們態度堅決的話,可以找勞動仲裁,或者是法院起訴等等。
第三、如果去大醫院複查,確認患病,是不是工傷呢?你是在工作期間檢查出患病的,不排除工傷的可能性,但是需要權威醫院等的相關證明,這就間接說道了第一條,自己在超市的工作證據一定要準備充分,能想到的都要準備。
在整個事件中,超市理虧,如果前期和超市協商解決不成,可以直接走法律程式,諮詢一下這方面的專業律師,具體超市怎麼賠償,賠償多少,都是有法律判決依據的,這個判決不是超市說堅決就能堅決掉的。
員工在和單位的糾紛中,往往處於劣勢,但是如果及時固定好相關證據,懂得運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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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隨身碟33
這個也就是單位單方面解除合同。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被辭退後可以去申請失業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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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二鋒哥的生活
這個在現實中看企業與員工怎樣協商,依法律規定,員工生病後,用人單位要給予醫療期。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回覆列表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也即是說,必須是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有明確的證明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並且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在滿足該等前提下,用人單位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或者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俗稱“代通金”)方能解除勞動合同。
首先是醫療期: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在醫療期內,除公司另有合理事由(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員工違法犯罪等),公司不得辭退員工。按照原貼中的說法,公司存在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建議向公司索要書面辭退通知。
其次,是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標準: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最後,是證據材料的蒐集:
由於很多公司在辭退員工時,不出具書面的辭退通知,僅口頭予以通知,建議勞動者向公司索要書面通知書,或者通過錄音等方式固定證據(如僅有錄音證據,需要多次錄音、錄影,明確證明公司因此辭退員工)。同時列印工資流水,證明自己過往工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