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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君君爾爾

    你老婆把你100多萬存款偷偷拿去給父母治病,你公司現在週轉不開,該怎麼辦?沒有什麼好辦法,向親戚朋友借,或者房產抵押,先解決資金問題。

    從你的提問中,我注意到你說你老婆把你100多萬存款偷偷的拿去給父母治病,為什麼要偷偷的呢?她的父母生病需要用錢沒有和你商量嗎?是和你商量了你不願意出錢,所以你老婆才偷偷的嗎?

    如果你老婆沒和你商量就拿你的錢,這確實是她的不對,但是也能理解,拿了這麼多錢,一定是不小的病,畢竟是自己的爸媽,豈能見死不救?

    這100萬估計很難要回來了,既然是治病,估計已經花的差不多了。你現在有兩個選擇,要麼放棄公司,要麼借錢或者做抵押貸款,一切事情解決了,再和你老婆好好談一談你們之間的問題。

    夫妻之間,遇到事情一定要面對,共同解決。俗話說,夫妻同心,其利斷金。相信你們會處理妥當的!

  • 2 # 陸燕青

    老婆把題主的100多萬存款都偷偷拿去給她父母治病,說明岳父岳母的病情非常嚴重。兩害相比取其輕,救人無疑比公司的經營更為重要。但是,老婆瞞了老公私自挪用“公款”的做法,雖然出於無奈但確實欠妥。

    老公的當務之急,一方面積極想方設法調配資金,維持公司週轉;另一方面,應該積極參與岳父岳母的救助工作。

    如果岳父岳母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或者參加的“新農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一般情況下是無需百萬資金治病的。城鎮住院治療保險比例高達90%,退休人員的報銷比例高達95%;即使是岳父和岳母雙雙住院,亦無需如此巨資。

    再說,如果住院治療,要到出院才會結賬,即使每天交錢,治療費用不可能一下子要上百萬。由此可見,妻子做事有點魯莽;丈夫有必要介入其孃家的住院治療之事,搞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否則,這一百萬治療費萬一落到私人醫生,或者江湖騙子那裡,現金就打水漂了。

    由此可見,目前妥善解決兩大問題才是關鍵,互相抱怨將事與願違。對此,丈夫應該體諒妻子的孝心,妻子應該顧及丈夫的事業;彼此諒解才能共克時難。

  • 3 # 昭羅

    離婚吧!

    主要不是花100萬,治療父母!而是偷偷花,不跟你說!父母有病,花錢也不可能一天花100萬!提前說,慢慢來週轉,借錢!我也是做小生意的,資金鍊一旦斷了,公司就剩倒閉一條路了!辛辛苦苦十幾年,一朝回到解放前!沒有收入,房貸,車貸,小孩,吃喝,油費,物業費,水電,這些不會少的!

    100萬都沒治好,很可能的結果是,錢沒了,公司倒了,人也死了,收入也沒有了,一無所有,這日子就過不下去,就剩下吵架離婚!

  • 4 # 血脈壓制

    我們都經歷過父母生病,可我們都熬過來了,偷偷拿錢去看病,不管是多麼大的病多麼重要的事情都定性為不道德的,為什麼不能先跟丈夫商量一下呢?

    聽說日本在大地震當時,人們缺少物資,沒有飲用水,但是並沒有擾亂人們的秩序,人們有條不紊的排隊購物。

    我沒有誇日本人多麼高尚,但是這種骨子裡的原則性是值得學習的。

    再大的事情,多麼嚴重的狀況也不能亂了道德的原則。

    一個人的本質往往需要在特定的情況下才能呈現出來。

    看的出來女方是非常孝敬父母的,父母也會非常感激你。

    你在危難時候你偷偷拿出老公的錢解決了困境。但是父母真的贊同你的做法嗎?也未必。

    作為兒女你敬了孝道,沒有辜負父母的養育之恩。

    做為女人你的家在哪裡?自從你結婚那一刻你的家就在這裡,你父母的家不是你的家。

    做為夫妻不能互相信任,遇到問題不能商量解決,用這種拆臺的方法救急是不可取的。

  • 5 #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做為家庭存款,應該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它的支配權應該是兩個人共同協商決定。做為老婆,如果揹著老公將錢拿出去治病,是對男人的不尊重,也是對共同財產的一個私自挪用。

    錢借出去了,並且是用於岳父岳母治病所用。你就是再著急,這錢也拿不回來了。鑑於她的一片孝心,還是原諒了她吧。畢竟她是你的愛人,在一塊也打拼了這麼多年了吧。

    錢沒了,公司週轉不開。那就只能借錢了。如果借錢不到,建議還是抵押貸款。把房子抵押出去,換回貸款,暫時度過難關。

  • 6 # No忘灬初心

    說離婚的都是沒有素質的,既然有存款,那就證明是個老闆級別的,還弄不出100萬來週轉嗎?一輛車多少錢,一棟房子多少錢,就算媳婦兒偷偷拿了錢去給她父母治病,媳婦兒固然錯了,但是你想過沒有,這是她的父母,兄弟,假如是你父母的話你會不會見死不救呢,將心比心,錢可以再賺回來,她的父母生命只有一次,這麼孝順的媳婦兒,對你來說是寶,她沒拿錢去幹別的,只是去救人,救得不是別人,也是你的父母,別生氣,父母對於孩子來說就是天

  • 7 # 北京故宮i火鍋

    孝道是屬於作為人的根本,今年6月我丈母孃作腫瘤手術。我妻請假去護理,我則在打工掙錢。丈母孃有四個子女,我妻是她家最小的女兒。丈母孃在作手術的時候,大家都拿不出錢。說錢買了理財拿不出來,我妻向親屬借了五萬元。給丈母孃作了手術,我們家供暫負9萬元。可以說這幾年打工掙的錢,都給丈母孃治病用了。丈母孃辦的事農合,報消百分之6O。出院後還我五萬還了親屬。可是丈母孃的病剛好,不久我的母親又癱瘓在床。照顧老人變成兒女的則任,在我生活的地方。許多的家庭把老人送進了養老院,最終老人在養老院離世。父母可以把幾個兒女扶養長大,成家立業耗盡了父母的心血。可是在父母年齡大了時候,兒女則閒氣著老人。萬法修行,孝道為高。有的人喜歡捐款搞放生,作了許多善事。但是它不孝敬父母,違背了孝道。他所作的善事也會被打上問號,不管你信仰的是什麼。首先要作到的就是孝道,

  • 8 # 泉泉

    如果真是拿去給她父母治病也沒啥說的,畢竟也是你岳父、母,但是夫妻一場,100萬無論用在哪裡都要彼此有個溝通,這是夫妻間的相互信任,你老婆這樣做我個人認為是不尊重你了。如果你老婆沒有拿去給你岳父母治病,這就要看你心有多大了?如果我老婆花了家裡100萬,都不跟我商量一下,瞞著我,換我肯定一拍兩散了,因為我家沒有礦!

    有句老話“吃不窮、穿不窮,計劃不好一生窮”。如果我只有100萬,老婆跟我溝通了,跟我商量了,我會答應,畢竟拿錢給岳父母治病救人,也是孝道,計劃中如果這100萬隻能這樣用掉,那別的地方,我會約束自己和家裡其它成員節約用錢了。要不然就會出現你現在的狀況,你自己要100萬生意週轉了,結果這錢沒有了,給你一個晴空霹靂!

  • 9 # 一縷Sunny映孤影

    我前妻也是,明著暗裡幫著她家庭,她弟弟結婚喜酒婚房做小生意等等亂七八糟的藉口拿了很多錢……起初因為我們是一家人,我自身條件也允許就不多做干涉,後面越來越過分從每個月透支光我給她的附屬卡……到挪用我們兩個人的存款,等到我想用錢擴張一下公司的時候發現存款只有幾萬塊錢了……真是氣不打一處來,後面吵也吵鬧也鬧了,最後也演變成離婚的導火索……現在是沒有打欠條的不算,有欠條的還有70多萬……我也不打算追債,當自己倒黴也好,當作對她補償也好不想在追究。夫妻應該共患難有什麼事都可以商量著來,這樣先斬後奏只會傷害彼此的夫妻關係……補貼孃家沒有錯,錯就錯在毫無底線……沒有想過我那麼辛苦每天應酬,到處出差為了就是家庭更好的生活……卻讓她輕易的贈送出去……現在想想還是挺心寒的!!

  • 10 # 靜玄靈空

    離了!說孝順父母的都是道德綁架,是非不分。一百多萬,什麼樣的病要一百多萬?即用到這份上,又何止這一百多萬能解決?偷偷拿走,未經你同意,屬於轉移夫妻財產。即使父母生病,花費用度也應適可而止。父母沒存款嗎?只有你一個女兒嗎?房產有吧。孝順父母是我們每個人應盡的義務,但不是沒有底線的去孝順,自己都過不下的時候,你又拿什麼去孝順?靠嘴炮孝順?

  • 11 # 覺醒207580216

    彌天大謊。怎麼可能父母同時重病?應當是另有陰謀。即使真的是為其父母治病,這麼大的數額,就這樣偷走豈能原諒!責令其在我面前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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