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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卓峰投資

    你說的應該是農村的宅基地上建的房子,這房子己經是你哥的名字了,法律上講屬於你哥的,建議與你父母溝通一下,尊重你父母的意願!

  • 2 # 黃嘎河

    謝謝邀請!父母做的房,根據子女對父母的財產有繼承權相關法律規定,你是可以與哥哥平分的。但問題是土地證是你哥一人名字,這說明你爸媽認為女兒終究是要嫁出去的,她是別家的人,所以不寫你女兒的名字,從某些角度,你應該理解,可能受當地風俗和傳統習慣影響。另外,房子的產權,從法律角度要憑房產證,土地證兩證確權,現在有的地方已兩證合一,叫不動產證。如果你想獲得權益,建議你先和父母哥哥一起商量,然後建立紙質或電子檔案材料,一起去房產管理部門進行房屋產權辦理登記,要最終確定房產證或不動產證上有你的名字。

  • 3 # 1程前

    我從法與理來解釋您這個問題。土地是使用權,以國有或集體區分使用性質。房屋產權是所有權的。兩者相互關聯相互制約又有區分。如果有房產證登記在父母名下,您有繼承權是沒有問題的,這有法理支援。

    如果沒有房產證,父母健在。那麼可以透過父母,叔叔舅舅來協調房屋財產分配的問題。

    晚辦不如早辦。一旦父母有一方去世,牽扯份額繼承分割更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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