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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迷霧泡泡糖

    只能說各有千秋吧!(個人喜歡耐克)

    Nike作為全世界銷量最高的品牌,常年來佔據銷售第一的龍頭地位。氣墊鞋系列也成了全世界色彩最分明,辨識度最高的運動鞋型別,獨具特色。Nike也是NBA聯盟常年以來的老贊助商了。很多球隊和球星腳上的戰靴,幾乎都有耐克的影子。而Nike也是因為這個原因,所以開始不斷在籃球鞋領域深入、最佳化,進行各種各樣的研究和發明。很多技術的誕生,其實就是為了滿足籃球鞋對更高效能的追求。

    阿迪達斯作為全世界的第二大銷量品牌,所注重的領域則是綠茵場上的足球。和籃球不同,對於足球運動而言,需要的是更加持久,能夠滿足更長時間運動的球鞋。阿迪達斯的某系列一經問世,就被大量使用在了足球鞋上。

    所以說吧,尺有所短寸有所長,各有各的長處和優勢,而耐克和阿迪要做的,就是揚長補短,將它們最得意技術用在最合適的領域。一個籃球,一個足球,zoom和boost就能發揮出它們最大的效能。畢竟術業有專攻,大家的分工也不同。

  • 2 # 吳所謂167725960

    阿迪達斯和耐克哪個公司強?我們來看看下面兩個故事,就知道結果了。

    1.耐克與喬丹。 喬丹和耐克的這次商業合作,在耐克的歷史,甚至是整個商業代言上都可以說是最有名的合作。 這筆簽約挽救了當時處在艱難之中的耐克。在耐克的歷史中,耐克的股價只有一次是連續兩年下跌的,那就是1984至1984年。那時候耐克的市場正被銳步吞噬,,加上阿迪達斯的追趕,耐克處在內憂外患的階段。耐克與喬丹的合作方式當時也是開創歷史的神來之筆。在簽下喬丹的時候,耐克的出價是5年250萬美金,這在當時是一份天價合同。其他品牌出的價碼可能還不到這個合同的十分之一,畢竟那時候喬丹還只是名大學生。 更重要的是,除了代言費之外,耐克開創性地給了喬丹耐克的股票,以及一個前所有未有的待遇-在鞋上使用喬丹的名字。這也是所謂簽約鞋的起源。這種合作模式可以說重新定義了行業標準,到現在這種模式幾乎是所有體育品牌公司都在使用的。其實當時喬丹更想簽約阿迪達斯,他公開說過自己是阿迪達斯的狂熱粉絲,但當時阿迪達斯對這個大學生菜鳥並不感興趣。 喬丹一代 1985年,第一代喬丹誕生了。耐克的眼光帶來了多少回報呢?1984年耐克的全球銷量9億美金。而到了1997年喬丹衝擊他最後一個冠軍之時,耐克的銷售額變成了92億美金。 所以,和喬丹合作的這個決定,不僅拯救了耐克的業績,又定義了一種明星運動員的代言標準。

    2.耐克和詹姆斯。當年勒布朗詹姆斯還沒有進入聯盟的時候耐克就已經為他奉上了一份七年九千萬美元的合同,可以說耐克的這次投資做的很超值,已經得到了數倍於這個價格的回報!勒布朗詹姆斯是天選之子,一進入聯盟便是巔峰, 耐克的成功是有道理的,那時候天才的學生球員非常多,當然勒布朗詹姆斯的確是天才中的天才,但是這麼大的合同真是需要很有勇氣和膽識的!2015年的12月,詹姆斯和耐克進行了談判,他們達成了一份終身合同,而且是體育史上最大的合同之一。耐克之前從來也沒有和其他球員簽訂過終身合同。 合同保證詹姆斯每年能得到3000萬美元,並且在詹姆斯退役後,他能得到球鞋銷售額的分成。當詹姆斯簽下這份合同的時候,他已經30歲了。在詹姆斯60歲的時候,他將會從耐克得到超過1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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