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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011311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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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站著說話腰也疼
收這種費用的肯定是那種比較老的小區,我之前租住的小區就是這樣,超過晚上12點就要給10塊錢,不然你敲門人就不給開門,特別是我們這些租戶,最終只能忍氣吞聲的交錢,不然晚上進不去。真的一點辦法都沒有,要麼就早點回去,要麼就交錢。如果你每次回的都是晚一個小時的,那就平時跟看門的做好關係,送點小東西,後面也就不用交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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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悠然呼悠悠然
在慣著,他們以後回收過路費的,他們會說“公共道路是全體業主的,我們替大家管理,收點過路費,很正常呀!野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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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馬超群186
聯合所有業主召開業主大會,取消收取開門費的物業管理公司,由業主選擇有資質,有口碑,服務好的物業公司進駐小區開展服務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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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華仔2110
我有種預感,下一批涼涼的必定是物管!這是一本萬利的生意,長在業主身上的水蛭!國家現在動了房地產,動了教培,下一步就是物管,榨乾勞動人民最後一滴血的水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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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我愛哈爾濱
一看物業法有沒有這方面的規定,二看物業合同有沒有這方面的規定,三諮詢別的小區有沒有這種情況,是怎麼處理的。
如果有這方面的規定就按規定執行,如果沒有這方面的規定就諮詢明白人,包括律師等,如果認為不同意而且有法律支援就去舉報、投訴、去法院起訴。
類似這樣的問題屬於民不舉官不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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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清新花貓MM
剷除壓在老百姓頭上的最後一根稻草,資本家的物業公司實這是皮包公司,連他們辦公的地方睡覺的地方都是我們業主給他們提供給他們買的,然後業主的皮一層層的拔掉,這就是物業公司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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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漫遊天下行
業主是小區主人,物業是業主花錢僱來看家護院的,哪有物業為難業主的,簡直是豈有此理!
物業應該提供一天24小時服務,不存在斷供理由,哪怕是個別業主未足繳物業費,也要提供服務(物業可透過法律訴訟途徑)。
估計,這毛病是慣出來的,堅決不給開門費,否則還會有其它不合理的收費。可以透過業委會解除和物業的合同關係,一了百了。
據說,某地方正在研究取消物業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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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風之雪月
現時的體制下取消了物業,如果不是那些唯恐小區不亂和不交物業費的人,保證你哭的眼淚都沒有,不信走著瞧,一個小區,如果是開發商的前期物業,他們是有不少單方面作出的不合理決定,但很多的小區,都是經小區業主投票選擇同意簽了合同才進入的,這些物業都會按合同對小區提供服務工作,如有違反合同條例,業主也是有權利更換物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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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冰棒沾蝦醬
小區大門口應24小時有人值班,晚班的人如果為了睡好覺,用收錢控制業主,那我問一下,你睡踏實了,如果賊跳進去又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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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物業,一了百了,人民當家做主,人民的利益,國家的利益,民族的利益高於一切。要真正體現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是最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