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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行者JXM

    回答這個問題。我認為,《水滸》中武松殺潘金蓮西門慶後,做為一名衙門捕快都頭,身為朝庭執法人員,尚存一息對法律的敬畏之心,沒有大開殺戒,事後自動投案自首,也足可說明武松對殺潘金蓮,西門慶,自願伏法投案。當時的武松還沒惡戰飛雲蒲的經歷,還不是徹頭徹尾,血濺鴛鴦樓,殺人者,打虎武松!OK,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不喜勿噴。謝謝了。

  • 2 # 尋人參果者

    在害死武大郎的過程中,王婆是出主意者,而且力挺毒死武大郎的方案,為害死武大郎起到了關鍵作用,罪當被宰,但為了留下直接參與謀殺武大郎的證人,武松在已經殺了潘金蓮和西門慶的情況下,不能再殺王婆。

    從事情的發展看,武松這麼做非常正確,在被押到濟州府再審的過程中,有活著的當事人王婆的作證,才讓陳知府對案情過程瞭解得清清楚楚,才堅定地向省院寫請求輕判武松,武松得以免了死罪輕判為刺配孟州。

  • 3 # 步武堂

    武松“鬥殺西門慶,手刃潘金蓮”在小說《水滸傳》當中是非常經典的一個獨立的故事,也是“武十回”當中的核心故事,武松這個人物在這個故事當中的心路歷程以及遭遇刻畫的淋漓盡致。

    武松是《水滸傳》當中的主角之一,水泊梁山的好漢們有一百零八位,都是有名有姓的,但是有故事的並不多,也就是那麼十幾個,武松就是其中之一,並且是很重要的角色。

    武松在得知自己的哥哥武大郎被嫂子潘金蓮和姦夫西門慶以及“拉皮條”的王婆合夥毒殺之後,武松在第一時間並沒有起“殺人報仇”的念頭,他選擇了“收集證據”告狀,這說明在這個時候,他對官府,對“朝廷法度”還是充滿信任和希望的。這與武松本人曾經得到過官府的“賞識”以及“論功行賞”的經歷有很大關係,甚至在武松“殺嫂為兄報仇”之後,武松對於在主流社會掙的一個“前程”還是非常熱心的。“武都頭”這個稱號讓他充滿自豪,甚至於超過了“打虎英雄”的美譽,在他看來打死個把老虎並沒什麼太值得誇耀的,能夠在衙門當差,能夠成為一個“有權有勢”的都頭,那才算是“有面子”。

    武松的哥哥武大郎是一個非常木納,老實甚至是窩囊的男人,這位矮小猥瑣的漢子有一個極賦侮辱性的外號“三寸丁谷樹皮”,這樣的一個男人,娶媳婦本來是非常難的,但武大郎的運氣似乎不錯,不但娶了媳婦,這個媳婦還是“風情萬種,貌美如花”。武大郎的媳婦叫潘金蓮,在嫁給武大郎之前是清河縣一位張姓大戶家裡的丫鬟,長得漂亮又風流的潘金蓮被張大戶看上了,要納為妾,潘金蓮大概是不甘心一輩子當張大戶的妾,所以“誓死不從” 張大戶惱羞成怒之餘,把潘金蓮“白送”給了醜陋猥瑣而又木納窩囊的武大郎,算是對潘金蓮的懲罰,這也是最終導致潘金蓮“紅杏出牆”的重要原因——哪個女子不喜歡風流倜儻又財大氣粗的“官人”呢。

    沒什麼機會的潘金蓮在清河縣因為“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受到了沒完沒了的騷擾,為了過個清淨的日子,兩口子搬到了陽穀縣,假如沒有武松尋兄,潘金蓮還是有可能平平淡淡的過一輩子,至少出軌的可能性會小一些。但是潘金蓮在遇到武松之後,似乎燃起了“非分之想”的烈火,但武松一盆冷水潑掉了潘金蓮的“美好幻想”,而武松對自己的這個嫂子的態度讓潘金蓮徹底的“破罐子破摔”。很快,在開茶攤的王婆的攛掇和誘導下,潘金蓮和西門慶勾搭成奸,王婆也如願以償的混了還算可觀的“棺材本”。

    潘金蓮和西門慶的姦情很快就被武大郎得知,如果在和武松團聚之前,估計即使得知自己的老婆有姦情,武大郎未必有膽子“捉姦”,但是自從有了在衙門裡當都頭的兄弟的撐腰,武大郎的腰桿子也硬了,他怒不可遏的去捉姦,但是卻被姦夫西門慶一個窩心腳踢下樓去,武大郎捉姦不成反而重傷在身,潘金蓮更加的肆無忌憚,對重傷的武大郎不管不顧,反而和西門慶明目張膽的“如膠似漆”了。

    看在眼裡的武大郎和潘金蓮談了一次,這次談話是武大郎被害的導火索,武大郎告訴潘金蓮:你好好伺候我,我的傷養好了,你的那些勾當我也就不追究了,但是如果你還是一意孤行的話,等我的兄弟回來了那就無法收拾了。潘金蓮害怕了,她不相信武大郎會“守口如瓶”,於是找西門慶和“王乾媽”商量主意,王婆出了一個很惡毒的主意——趁武松還沒回來, 先殺了武大郎 ,然後說武大郎“暴病而亡”——殺人滅口,死人是不會說話的。

    武大郎的命沒了,死的很慘也很冤。出差回來的武松無論如何也不相信自己的哥哥是“暴病而亡”,他對那個敢於“勾引”自己的嫂子極度懷疑。武松決定要徹查到底,當然,作為都頭,又有打虎英雄的名號,查清真相併不難。

    武松得知自己的哥哥武大郎並非“暴病而亡”的真相,並且拿到了“鐵證”以及找足了證人之後,武松首選“告官”,他相信在“鐵證如山”面前,那幾個謀殺他的哥哥的傢伙一定會“殺人償命”。但殘酷的現實告訴他,他看的很重的那個“都頭”的名頭, 在縣令面前其實不值幾個錢,財大氣粗的西門慶在縣令面前更有面子,當然,相對於武松這個“外來戶”來說,坐地戶西門慶的勢力顯然要比武松強很多。於是,武松的所謂人證物證在縣令面前就變得“證據不足”。殺了人的西門慶和潘金蓮還有王婆,有了縣令的庇護,似乎是武松也拿他們沒辦法。

    告狀無門的武松畢竟不是一個等閒之人,在看清了官府的貪婪和黑暗之後,武松選擇了自己動手解決問題,他首先邀請(強迫)街坊鄰居到哥哥家裡,名義上是感謝鄰居們對他哥哥的關照,實際上武松在哥哥家裡“私設公堂”,他要替官府“主持公道”。武松的這個舉動,或者說作者這樣的情節處理,其實就是宣揚了小說的一個主題——替天行道。

    在得到了潘金蓮和王婆的口供之後,武松在自己哥哥的靈前手刃潘金蓮,手段血腥殘忍,開膛破肚加上割下首級。武松之恨表現的淋漓盡致,武松的恨不僅僅是對潘金蓮的恨,更是對官府的仇恨。但是,武松很冷靜,他並未被仇恨衝昏頭腦,他留下了同樣歹毒,甚至是比潘金蓮更加可恨的王婆的性命,把王婆交到了官府,而他自己卻提著潘金蓮的人頭找西門慶報仇去了。

    既然官府做不到“殺人償命”,那就自己動手,潘金蓮和西門慶都必須死,而留著王婆就是留一個“活口”,一方面作為“人證”坐實潘金蓮和西門慶謀害自己的人親哥哥的罪行,也給自己“手刃仇人”的行為新增正義的砝碼。另一方面,武松並沒有和官府決裂的念頭,也就是說,他還是希望官府可以主持公道。所以他要王婆婆活下來,在武松看來,活著的王婆比死了更重要。

    潘金蓮必須死,西門慶也必須死,只有幹掉西門慶才能讓官府的老爺們徹底斷了從西門慶那裡獲得利益的念頭,同時,沒了西門慶,官府應該也樂見拿王婆開刀,有了王婆的口供,武松連殺兩人就明顯帶有替官府“懲辦兇手”的性質,同時,有了王婆的口供,武松為兄報仇而手刃仇人這,這既是3其實就是武松能夠在連殺兩人之後其行為得到了大部分市井百姓的讚賞。快意恩仇,替天行道並且是“打虎英雄”的武松在陽穀縣“威名遠揚”。在這個背景下,殺了人的武松並未選擇逃跑,武松選擇了自首。

    果然有王婆的證明,武松最終被判發配孟州,而王婆卻被官府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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