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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慧保唄

    當然可以,只要沒有把地震作為免賠項的都可以,籤合同的時候注意下就好,事實上,2008年汶川大地震後,幾乎所有的保險公司都陸續地把地震列入責任範圍內。

    下面從人身安全和財產損失兩方面說:

    人身安全又分為三種:死亡、全殘、傷殘。死亡與全殘可直接領取保障金,傷殘要根據等級劃分來進行理賠。

    一般是意外險來對這個進行賠付,當殘疾程度比較嚴重的時候,達到了重大疾病的賠付條件時,重大疾病保險也是可以賠付的,如果受傷比較嚴重需要住院,那麼住院醫療保險也是可以賠付的。

    但有一點需要注意,達到免責條款裡有一項,從事高風險運動是不賠的,也就是說,在進行這些運動的過程中,由於地震造成的人身傷亡是可能被拒賠的。

    財產損失主要是房屋與汽車,房屋保險方面,市面上大多數的家財險都是把地震這一條的保險責任排除在外的,也就是不予理賠的,也有一部分家財險是保地震損失的,不過保費就比較貴了。汽車保險方面,我接觸過的車險目前都把地震作為免責範圍,是不予理賠的。

  • 2 # 工保網

    地震導致在建工程受損,哪些工程保險能夠發揮保險補償作用?

    保險的本質即是為了儘可能的規避各種風險,以及在發生風險事故後發揮風險補償作用。在地震、海嘯等破壞性嚴重的自然災害中,保險所能發揮出的風險補償作用更是明顯。但從2008年“5·12”汶川地震後保險補償結果來看,國內對於地震災害的保險投保意識還相對薄弱:汶川地震造成的損失高達8451億元,保險賠付20億元,僅佔比0.2%。在嚴重的地震災害中,保險並未發揮出原本的保險補償作用,實在令人惋惜。

    具體到地震災害中的各項在建工程專案,地震災害帶來的損傷損害更為嚴重。首先,建築業作為勞動密集型產業,人員數量多且較為集中,地震發生後人員傷亡的風險較大;其次,工程建築物本身價值、工地各種建材、大型機械用具造價昂貴,財產損失風險很大;此外,除上述直接損失,由於地震災害導致的施工重建、工期延遲等影響,更是加重各項損失程度。

    因此,對於地震災害易發、多發地的在建施工專案,瞭解工程保險在地震災害中所能發揮保險保障作用,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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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對地震災害的巨災保險

    巨災保險可以劃入工程保險範疇,但由於如地震、海嘯等重度自然災害的發生頻率相對不高,加之國家並未將巨災保險劃入強制投保險種,因此巨災保險在工程保險市場中的投保使用情況並不高,但在應對地震、海嘯等重度自然災害中,巨災保險卻能最大限度發揮其保險責任功能與保險補償作用。

    巨災保險的保險責任

    在保險期間內,對因破壞性地震(國家地震部門釋出的震級M4.7級(含)以上且最大地震烈度達VI度及以上的地震)振動及其引起的海嘯、火災、火山爆發、爆炸、地陷、地裂、泥石流、滑坡、堰塞湖及大壩決堤造成的水淹,所造成的財產損失與人員傷亡,保險人依據保險合同約定負責賠償。

    巨災保險的保險功能很全面,除了負責巨災事故中的人員傷亡賠償,還對房屋住宅及室內附屬設施,即供暖、供水、供電等設施財產損失負責賠償。

    巨災保險的保障機制

    由於如地震災害帶來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十分嚴重,對於保險的賠付能力有著巨大要求,因此巨災保險也有著獨特的保險機制,即政府統保+商業投保。前者,指政府為居民統一向險企投保政府巨災救助保險,用來為災後傷亡居民提供經濟補償和居住安排等。商業巨災保險則是在政府巨災救助保險前提下,利用商業性巨災保險來為居民提供更高的風險保障。

    在這種保險機制下,由政府財政與商業保險共同為災後經濟補償提供兜底,最大限度發揮保險的風險補償作用。巨災保險的保險適用範圍很廣,主要以居民投保為主,建築工程專案也可投保,具體需參考工程勘察情況選擇是否投保,以應對可能發生的巨災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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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工程保險的保險保障作用

    地震災害中的在建工程專案損失,主要分為兩方面: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人員傷亡包括工程人員在地震中受傷、致殘、死亡;財產損失包括建築工程主體損壞損毀、各種建築材料損壞損毀、各項工程機械用具損壞損毀等。

    應對人員傷亡

    地震導致的人員傷亡賠償,涉及建築工程意外傷害保險與僱主責任保險。需要注意的是,同類型保險中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主要以各類安全生產事故中的人員、財產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地震一類的自然災害被列入除外責任當中。

    建築工程意外傷害保險

    建工意外險的保險責任為: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從事建築施工及建築施工相關的工作,或在施工現場或施工指定的生活區域內遭受意外傷害,保險人依保險合同約定給付保險金。

    意外傷害:指遭受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為直接且單獨的原因致使身體受到傷害,地震意外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

    同時,建工意外險屬意外傷害保險範疇,雖然不同保險公司在面對意外傷害損失時會設有不同的免責條款,通常如自殺、戰爭、核爆、艾滋病、酒後駕駛、吸毒等,但不包含地震災害。

    僱主責任保險

    僱主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為:在保險期間內,保險人承擔被保險人所聘用的員工,在受僱過程中從事與保險單所載明的被保險人的業務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與業務有關的國家規定的職業性疾病,所致傷、殘或死亡的賠償責任。

    這裡的意外,亦指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無法預料的客觀事件,地震意外在保險責任之中,且僱主責任險的除外責任當中同樣並無對地震災害的相關內容設定。

    應對財產損失

    應對地震等巨災導致的工程財產損失,主要涉及建築工程一切險與安裝工程一切險。

    建築工程一切險

    建築工程一切險的保險責任為:保險人承保在整個施工期間因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質損失,以及被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通常附加第三者責任險。

    建築工程一切險的保障範圍很廣,保險功能綜合全面,而且不同於一般財險將“地震災害”列入責任免除條款,建築工程一切險的保險責任中覆蓋了“地震”這一自然災害因素。最主要的是,建築工程一切險目前在建築工程市場已基本實現全覆蓋,這意味著一旦在建工程發生因地震導致的人員及物質損傷損失,建築工程一切險是可以發揮保險補償作用的。

    此外,建築工程一切險的保障範圍很廣,只要在保險合同明細表中分項列明的保險標的,都可以獲得保險保障,無論是建築本身受損、施工範圍內其他財產損失等,都可以獲得保險補償。安裝工程一切險作為建築工程一切險的姊妹險種,其保險功能與機制都很相似,保證建築工程在安裝期間保險標的因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質損失與第三者相關責任,同樣在保險責任中覆蓋了“地震”這一自然災害因素。

    建築工程相關主體(業主、承包商等)為轉移工程風險壓力通常會選擇投保多種工程保險,以待發生保險事故後能夠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但想要真正發揮保險補償作用的前提,還需要熟悉所投保保險產品的各項保險責任與責任免除。

  • 3 # 湘財精算

    在面對地震這種天災時,人們好像也沒有太多的辦法,只能儘可能的減少損失,不少人都想到了保險。那麼如題主所說的,地震來了,買的保險有用嗎?結論是,當然有用,不過也需要看你買的是不是對的保險,是否在保險公司的承保範圍內。

    在面對地震這類意外災害時,我們最容易想到的就是意外險,意外險分為很多種:

    1、綜合意外險

    綜合意外險保障範圍大,涵蓋了意外身故、意外殘疾、意外醫療、住院津貼等保障。當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而死亡、殘疾、暫時喪失勞動能力時,保險公司將會按照合同條款賠付一定保額。

    2、交通意外險

    投保人在投保交通意外險後,在保障年限內,無論是乘坐飛機、輪船、還是火車等,發生交通意外都有保障。而交通意外險保費一般比較便宜,常年需要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旅客,可考慮給自己買一份交通意外險。

    3、旅遊意外險

    即投保人在期限內出差或旅遊的途中,因意外事故導致死亡或傷殘,或保障範圍內其他傷害,保險公司將賠付一定的保額。

    而除了意外險之外,還有許多其他險種可以保護我們的人身財產安全,減少地震等意外災難帶來的傷害。

    在人身保障方面:有壽險、重疾險、醫療險。

    在財產保障方面:有家財險、車險等。

    壽險:是以被保險人的壽命為保險標的,且以被保險人的生存與否為給付條件的人身保險,無論是意外、疾病導致的身故還是自然死亡,壽險都會賠。通常地震、颱風、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引起的身故,並不在壽險的免責條款裡,也就是說,通常情況下壽險是可以賠。不過壽險一般只賠付身故或全殘、高度殘疾。

    重疾險:一般保險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等待期後(因意外造成的重大疾病通常無等待期)初次確診罹患保險合同約定的疾病即賠付約定的保險金。在重疾免責條款中,通常都沒有規定對地震導致的重疾免責,所以如果被保險人在地震中受傷,達到重疾理賠標準,比如雙目失明、單個肢體缺失、重度頭部外傷、嚴重腦損傷、深度昏迷等等,責任內重疾險都是可以賠付的。這裡需要指出一點,如果購買的是不帶身故責任的重疾險,被保險人沒有達到重疾標準就直接身故,這種情況是不能賠付的。

    醫療險:是指對因意外傷害和疾病導致的門診、住院醫療費用進行補償的商業保險。如果在地震中受傷住院治療,達到賠付條件,醫療險是可以賠的。

    可見,一般在地震中受傷和受傷導致的殘疾、死亡都是在這些賠付範圍內的。而且,重疾險是給付型保險,可以多買多賠;醫療險是報銷型保險,屬於實報實銷型別。

    僅僅是知道或購買了保險是不夠的,我們還需要了解在災難發生後,我們應該怎樣去尋求理賠及後續相關服務。

    震中受傷、身故是怎麼賠付的

    1. 如果在地震中受輕傷。

    這個時候一般只需少量門診費用和住院費用。基礎醫保、意外險和商業醫療險是可以進行補償的,但是需要注意,一般商業醫療險都有免賠額設定,不達到這個門檻不予賠付。

    2. 如果受傷嚴重

    這種情況需要住院較長時間,花費較多。這時,保額高、對用藥限制較小的商業醫療險就派上用場了。如果滿足重疾險賠付標準,被保險人還可以在確診時獲得一筆重疾保險金。

    3. 如果受傷嚴重導致全殘或身故。

    若被保險人地震中受傷全殘或不幸身故,意外險和壽險可以為家庭其他成員提供後續的生活費用補償,而身故前若產生了較大一筆醫療費用,費用滿足賠付標準的話,也是可以透過重疾險和商業醫療險來補償的。

    需要注意的是:重疾險一般分帶有身故責任和不帶身故責任兩種。前者是重疾險+壽險組合,但並不是說有了這款產品就不用配置壽險了,因為它在身故風險和重疾風險中只擇一賠付。所以,如果預算允許,還是需要把重疾險和壽險同時配備上。

    在地震災害中,家庭財產如何獲得保障。

    家財險:指面向城鄉居民家庭並以其住宅及存放在固定場所的物質財產為保險物件的保險,主要保障房屋主體、室內裝修和家中貴重物品等。但地震這類不可抗的自然災害,一般在保險公司免責範圍內,只有少數保險公司可以在保單中加入地震附加險。另外,由於高空墜物造成的車輛損壞可以由車險進行賠付。相信之後,針對自然災害的特定保險產品和保障措施會更加豐富完善。

    看到這裡,我相信保險的重要性大家都瞭然於心了,但關鍵的一步還是在於我們得為自己和家人量身定製一份保險方案,並且儘早落實到位,這樣才能在無情的災害面前,少一些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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