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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乖巧蘋果Q

    你是才畢業進入公司嗎?如果公司需要,如果精力夠用,如果沒有家庭拖累,就幹幾年吧!權當學習、磨礪。就是下了班,年輕人還會閒著嗎,還不是唱歌、遊戲到半夜,你可以要求加班費。這樣公司、個人兩有益。

  • 2 # 旅居地球80年

    每月工資2500值得珍惜嗎?單位領導不知道中國是有《勞動法》?加班工資翻倍,每天加四個小時等於8小時,就是一天做了兩天的工資,加上週六工資翻倍,按照勞動法每月的工作日是21.5天,那你每月就是43天+週六的8天,等於每月務工51天,單位應按照51天的工資發放。

    單位老闆既然有能力讓你們加班,說明他也有財力支付你們的工資,現在也不是舊社會,中國也不是非洲,可以想怎樣就怎樣,做老闆的臉往哪裡擱?

  • 3 # 顧雲孫

    對於象你所反映出的問題,然而在現實社會里,有很多,很多這樣的現象存在。至於從早上9點上班一直幹到晚上9點下班,當然對於這樣的上班情況,即工資收入也是可以的,然而對於你的情況即僅能拿到2500元,象你這樣的收入以及工作效益,最少也的5000元的工資收入。

    哪麼對你這樣的公司是一個什麼樣的公司,尤其是對勞動法的實施是怎麼樣執行的,當然現在雖然是市場經濟,同時應該多勞多得,而絕非只幹活,得不到應有的報酬,再有你自己也沒有自信心,而勞動部門即要你去填寫一份情況說明表,而你確不敢去填報,生怕被炒尤魚,也許這是你的個性,而且自己的工作能力有限,同時這能在這家公司混混吧。

  • 4 # 石遺

    首先,一週可以休息一天,是符合現行《勞動法》的規定的。

    但是這家公司存在嚴重的違反《勞動法》規定的工作時間和法定節日休息的規定。而且不支付加班工資。這種現象在非國有企業裡很普遍。所以得到什麼處理非常困難。否則,此種現象就不會普遍了。

    可以明確地告訴你,像這種企業,無論受到處理,你的日子都不會好過,其結果就是被炒魷魚。

    事情已經發生,沒有什麼可怕的。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如今找個像你現在這樣的工作並不是什麼很難的事。

    我是這樣子想的,如果老闆對你打擊報復,那麼直接走人。

  • 5 # 農村小妮兒

    根據個人,1按法律走,仔細看勞動法,加班有加班工資,節假日加班三倍工資,如果沒有勞動合同,但是你有證明是他們員工(工資條,工作證,考勤記錄……)這個基本可以可以賠你不少,

    2不想走法律程式,那就和公司提出建議,

    3離職,更換公司!

  • 6 # 山青水秀

    你所在的這個公司對待職工,太苛刻了,首先早九點上班晚九點下班又沒有四個小時的加班費,而且每月工資才25OO元,已嚴重違反勞動制度了,而且每個星期僅休息一天,國慶節法定七天假只休兩天不講,還要連續上班十五天才能休息一天,公司用這種手段把國慶兩天假補回來。建議你先找好新單位,然後再按人社局要求填表舉報該公司違反勞動法情況。人社局有關部門會派人來了解情況後會給予通報處理的。凡正你實名制舉報後,原單位肯定是幹不成了。必須要到新單位上班了。如果你新單位還沒有落實的話,那你就慢慢在原單位熬吧!

  • 7 # 衛興潤

    您提的問題,如果按正規的說,請查閱《勞動法》!

    只是當今生活中,不管是公司類,企業類,事業類…哪個單位不加班呢?哪個單位不在規則之上呢……

    所以“法”歸法,事歸事,或是說“理論與現實”總是有差別的,總是脫節的……怎麼辦?想掙錢就就“熱辦(聽從法律之外的地方規章)”;如果不想掙錢,那就“涼拌(可以不上)”……就這麼簡單……

    不過說句題外話,您的標點符號用的似乎欠妥!

  • 8 # 玥老師講Excel

    首先我們來狠狠的說一下公司的不人道,還不讓休息了,然後今後怎麼做好工作啊。

    其次,咱們也自己想想,是不是必須還要繼續這份兒工作,工作一段時間以來,自己的技能有什麼提升,是否已經可以找另外一份工作乾乾。

    然後自己也需要提高一些意識吧,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按照道理來講,自己應該有一份的。有時候需要武裝一下自己很多東西是瞭解的,公司不能把咱怎麼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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