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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思考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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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土垚村夫
女的嫁給男方和男父母一起住照顧男方父母這才是彩禮的初衷。若果男方沒有和父母住一起同樣對待雙方父母,彩禮外為什麼要給?!男到女家女方應給男方彩禮,這才合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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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QQ空間使用者72713
兩方家長都開通好說話,男孩子也足夠優秀,女方家一般都是不會要彩禮的,或者要了再添點直接給小夫妻。但是有些男方家,算計來算計去,說人家賣女兒啊不給啊,真是搞笑了!你那會有沒有覺得自家生了兒子特自豪啊,等到了娶媳婦的時候人家要彩禮就說人家向錢看賣姑娘來。其實說白了,女方可以主動不要,但你不能理所當然的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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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蘇子薔薇
我結婚時(2013年)父母給我的陪嫁是6600元現金和我的學位證書,我媽說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我婆婆給了我四萬元彩禮,婚禮開銷大我又還了一部分債。彩禮這東西不是婚禮的必需品,真心和尊重才是。
另外 婚姻一定是基於兩個人的精神層面上的匹配、三觀匹配、生活習慣消費習慣匹配,進而水到渠成步入婚姻 ,不清楚為什麼彩禮喧賓奪主了。
關於彩禮,我比較膚淺的想法是:兩個積蓄有限的年輕人新組家庭,存款可能不多,那雙方父母不捨得小兩口為難,進而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 按照自己的心意適當性的給孩子們貼補一些。任何時候彩禮都不應該成為父母的負擔。
個人觀點 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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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深漂小木
彩禮可以看成是古代中國嫁娶的一種交易。
古代中國重男輕女,不僅是思想觀念傳宗接代導致。更是一個現實利益問題。
首先男人未婚時做為一丁,為家庭家族的承擔更多生計,無論是徭役,勞動工作,當兵或者做生意都是維持家庭生活的方式。這些工作都必須由男人來完成。
婚後男人做為家庭主心骨,更要承擔很多家庭責任,養育家庭,撫養小孩等等。
這就導致更多人主觀上不計手段寧願生男孩,也不生女孩。
但是古代中國無法分辨男女,現代雖然可以,但是好像是違法的,好多人跑到香港去做。那生了女孩嫁人了人家怎麼辦呢?總不能養了十幾年的閨女就這麼白白嫁出去了吧。
而且以前交通不方便,出了自己的城市就是外地了,難得見上一面。
所以為了彌補女方,所以才有了嫁妝這個說法,並且一般都非常高。
說到這已經很明顯了吧。
嫁妝的產生有兩個條件;
一是古代只有男人才是勞力,才能賺錢。
二是出嫁旅途遙遠。
現代社會這兩個條件都不存在了。
女人賺錢高的很多,基本快與男人持平。
現代交通也很方便,基本都能一天內到達。
但是現在社會依然存在嫁妝,緣於傳統於情於理也不能廢除。但是嫁妝也高低。過高只能說明是賣女兒的行為,美其名曰為女兒著想,希望受到對方的重視。但是根本不考慮女兒婚嫁之後的經濟狀況。可能有些地方確實有因為彩禮給的少導致受到輕視的情況。但是絕不多數的人家,會因為彩禮的適當合理,會更加得到好的對待。因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結婚是為了過好日子,不是為了交易。
所以,我覺得彩禮最合理的方式就是作為三個家庭的備用金。有困難的時候可以拿出來使用,對三個家庭都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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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農人張姐
關於彩禮兩全其美的辦法,我感覺只要你碰到的是明事理的岳父岳母,他們明知道你家境一般不會強求你拿很多的。這個的前提一定是,你是值得他們把閨女託付給的人。農村現在的風氣,我們都沒辦法去改變。這個也只有靠自己了。
最重要的要不斷地提升自己。真心想結婚的話,找父母去和女方談,儘量談出一個合理的彩禮。如果女方不同意多去幾趟。讓女方看到你們的誠意。再有就是一定要讓女方父母,感覺到你是真心愛他們的女兒,真心對他們的女兒好。讓你女朋友也勸下自己的父母。好事需多磨,要耐心些總會好的。
我相信深受彩禮之害的人一定不少,尤其是在農村。為了彩禮錢把家底掏光不說,還要揹負一身債務。讓農民的生活難上加難。讓現在農村的小夥都很是害怕,寧願打光棍也沒有能力娶媳婦。
最後呼籲社會,彩禮真的沒必要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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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首都農業人
我認為農村高額的彩禮本身就是陋習,已經讓廣大單身男青年悲痛欲絕。許多地區的農村彩禮名目繁多,金額達到三十多萬,遠遠超出了當地普通家庭的承受能力,男孩結個婚不但要掏光家底,還要負債累累,為了以後的生活埋下了隱患。
我老家一叔叔的兒子前年結的婚,當時女方要了彩禮20多萬,但是叔叔家為兒子蓋新房已經花光了積蓄,20多萬的彩禮都是借來的。結婚後叔叔沒能力獨自還債,想要全家一起還,兒媳婦不同意,結果小兩口為此吵架已經快要離婚了。
無論養兒子還是女兒,做父母的都應該希望兒女們生活幸福,不能讓高額的彩禮成為壓垮他們的重擔。彩禮要視男方經濟情況給,富有就多給,貧窮就少給。但是,女孩不能嫁出去就不管父母了,一樣要贍養孝敬父母,讓他們無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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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上官恨水
我是極其討厭要彩禮的!過去舊社會要些彩禮是因為過去中國經濟和產業落後,以男人種地或做工為主。女人要維持家裡,而且回孃家要男方家批准。封建社會男尊女卑,女人承擔強大壓力和負擔。女方家要些錢,一是心裡平衡,二是留些錢保障女兒遇到難處時能幫趁一把。這些陋習本來建國以後已經取締。隨著社會發展,結婚的條件逐漸升級,由其農村有兒子的人家,打起了繼承傳統的旗號索要彩禮。“好聰明啊”!可心裡想的可不是為保護女兒,為給兒子用或自己用。我問過一個老鄉:你為啥要彩禮?他說:不要錢我女兒白養這麼大給人家了。我說:啥年代了,你咋不說人家兒子給你了呢?以後小夫妻還不知誰當家呢。再說女兒想回門就回也沒人攔。他又說:兒子養老,女兒給人家養老。我說:你拉倒吧,事實是女兒常回家照顧父母,你見十里八村有幾個兒子進城領媳婦回家養爹媽的?一年就錢拿回來的都少,總說不夠花。這不是事實?你竟瞎說。他低頭,臉紅,他又說:兒子繼承香火。我說:人死燈滅,倆腿一蹬,你沒了啥也看不見,你兒改不改姓都不好說,繼承個屁香火。他這回很振定的終於說真話了:都是身上掉的肉,我也不想要錢,心裡不好受,不敢看女兒的眼睛,可別人都這樣,不要吧,怕人說閒話。我說:魯迅先生說過,世上本無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我又說:大家都偷你就偷嗎?大家都打父母你就打嗎?跟風可以,但得跟好風啊!這種愚昧風俗就不怕城裡人嘲笑嗎?要錢要臉呀!窮不是理由!舊習氣也不是理由!舊習氣說老的不動筷,娃娃不上桌,孫子們咋先吃呢?咋不繼承呢?都是遮羞藉口!後來他說:鄉里有不收的,我就不收!
哎!先吃柿子等死的人還沒出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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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gf4223DBRBMMT
有多遠滾多遠!都什麼時代了還用舊社會賣女兒的陋俗敲詐勒索,有人說是傳統,但傳統是舊社會女人沒有社會地位娶到婆家伺候一家老小,婚姻包辦,童養媳幾歲就要到男家幹活,沒有話語權,沒有離婚權,沒有隨意回孃家的自由權,沒有隨意出家門的自由,做飯洗衣伺候一家老小,吃飯在灶間吃點剩飯剩菜。現在那些要彩禮的是在懷念過去回到過去嗎?毛主席時代提高了婦女地位,走出家門和男人啍有共同的待遇 50年代開始廢除包辦婚姻,不許索要彩禮賣女兒,現在的小兩口都是自己過,根本不會到老人家伺候照顧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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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加油!你多到女方父母家表現表現,給自己加加分,表現好了什麼都可以談,說不定彩禮都不要了,女兒也白給你了,這算不算兩全其美的辦法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