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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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雪兒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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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益wlp
離婚後對男女雙方都不利,因為離婚的男女都是賤,被任何一方的人找到了都是一種賤賣的品牌!二手就是賤的感受,不會被第二任的男人或女人所尊重,不尊重了就是一個字賤!二手就是賤賣的便宜物!所以離過婚的再重組的家庭總之就是合夥過的家庭,有你我之分!原配就不分你我!這就是區別!加上覆雜的成員關係!總之都不利,離婚好比是出軌的事故車,再是個修復都是一輛破車,不會變新車了!所以離婚的夫妻就是這事故車永遠是破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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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豆漿叔叔
1、對窮的一方不利。
2、對要孩子的一方不利。
3、對不捨的放手的一方不利。
4、對共同的孩子不利。
5、對心軟的一方不利。
7、對離婚一直耿耿於懷的不利。
8、對淨身出戶的一方不利。
9、男女雙方離婚都是有成本的,如果有了孩子,傷害可能要持續很久一段時間。
10、婚姻本質是利益關係,離婚就是利益共同體破裂。對男女雙方誰不利,還要具體分析,不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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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布偶米米糊
對雙方都不利,但是總體來說,對女方的不利更大。
離婚意味著感情破裂,想要重啟第二段感情困難很大,如果有孩子就更麻煩,所以離婚前一定要慎重考慮好。
現在的二婚好多都是例行公事,就是找個人陪伴一下自己,有多少感情不好說,所以,不管男方還是女方,離婚的傷害都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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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雨亭569
答,離婚後對雙方都好,吵也吵了打也打了,該不該做的事情都做完了,走到最後也只能是離婚收場,這種情況下難道不好嗎?一段感情為什麼要苦苦的堅持,沒有一點意義留下來繼續也無用!什麼叫做利不利的?我不懂吖!我知到過不下去的時候就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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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隨性自由的奶茶FQ
對無法應對重新回到單獨生活的那個人不利。對無法重新開始新生活的那個人不利。——其實不離婚,保持婚姻的情況下,也是弱勢的那一方過的不好,離了以後基本上還是對弱勢的那一方不利。
對於重感情者傷害最大!所以,結婚第一必須要有很好的感情基礎,第二要認真處理好來自雙方父母及親友的關係,結婚的兩個人要明白,今後的生活是兩個人過,夫妻二人才是家庭的主要成員!如果處理不好這層關係,寧可不要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