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家庭不會遇到多子女家庭的這種問題。只有養和不養兩種狀態。
相當多的80後、90後在贍養自己父母時不會遇到這種問題,但隨著二孩政策的普及,今後越來越多的家庭80、90後也將面臨這個問題,然而自身卻沒有相關的經驗,等老了,作為被贍養的一方,如何面對這個問題,是需要眾多的二孩家庭提前謀劃、考慮的問題。
據我曾經在民政部門工作的實際,一般多子女家庭贍養老人都有這麼幾種模式:
一種是平均分配。就是幾個子女輪流贍養老人。這也是法定義務的具體表現,從個稅抵扣標準就可以看出來,多子女家庭子女是平均分配贍養老人個稅抵扣額度的。
其生活水平取決於子女生活水平差異程度。若是子女間生活水平相近,工作生活常住地相近,對父母的孝順程度一般也會相近,那麼作為被贍養的老人,在各個子女家生活時、既能和幾個子女一同生活,也會少很多煩心事。
若是子女間生活差異大,一方面幾個子女心裡會有不平衡,另一方面在目睹和體會了這種差距的老人心裡也會有不平衡,這時候就會出現很多作妖的事情,處理不好就是一陣雞飛狗跳,傷心傷情傷財。
一種是一人贍養、其餘支援。這種情況多見於子女間工作生活常住地距離較遠時。由一名子女負責主要的贍養責任,其餘子女則在經濟上給予支援,並在節假日探望。
其生活水平取決於主要贍養人孝順程度以及父母處事能力。一般來說,主要贍養人的日常生活水平就是老人的日常生活水平,而其餘子女的支援力度則決定了老人的抗風險能力;同時,若老人處理事情的能力強,能與主要贍養人一家和諧相處,且能透過對子女的教育,讓子女明事理,由在外子女主動放棄繼承權,那麼在主要贍養人那裡就會有“責權相等”的感覺,生活中也會更順利。
若是老人擺不平幾個子女,在盡贍養義務時由一人主要負責,而在遺產分配時確實人人有份或者平均分配,那麼出問題的機率幾乎是百分之百。設身處地的想一想,就能明白這個道理。
多子女家庭贍養老人基本就是這兩種模式,當然還有“壓根不養模式”。“子女一商量丟養老院模式”,“父母挨家挨戶帶孫子打工模式”等等,這些都太慘了,就不說了,
儘量避免啊。
獨生子女家庭不會遇到多子女家庭的這種問題。只有養和不養兩種狀態。
相當多的80後、90後在贍養自己父母時不會遇到這種問題,但隨著二孩政策的普及,今後越來越多的家庭80、90後也將面臨這個問題,然而自身卻沒有相關的經驗,等老了,作為被贍養的一方,如何面對這個問題,是需要眾多的二孩家庭提前謀劃、考慮的問題。
據我曾經在民政部門工作的實際,一般多子女家庭贍養老人都有這麼幾種模式:
一種是平均分配。就是幾個子女輪流贍養老人。這也是法定義務的具體表現,從個稅抵扣標準就可以看出來,多子女家庭子女是平均分配贍養老人個稅抵扣額度的。
其生活水平取決於子女生活水平差異程度。若是子女間生活水平相近,工作生活常住地相近,對父母的孝順程度一般也會相近,那麼作為被贍養的老人,在各個子女家生活時、既能和幾個子女一同生活,也會少很多煩心事。
若是子女間生活差異大,一方面幾個子女心裡會有不平衡,另一方面在目睹和體會了這種差距的老人心裡也會有不平衡,這時候就會出現很多作妖的事情,處理不好就是一陣雞飛狗跳,傷心傷情傷財。
一種是一人贍養、其餘支援。這種情況多見於子女間工作生活常住地距離較遠時。由一名子女負責主要的贍養責任,其餘子女則在經濟上給予支援,並在節假日探望。
其生活水平取決於主要贍養人孝順程度以及父母處事能力。一般來說,主要贍養人的日常生活水平就是老人的日常生活水平,而其餘子女的支援力度則決定了老人的抗風險能力;同時,若老人處理事情的能力強,能與主要贍養人一家和諧相處,且能透過對子女的教育,讓子女明事理,由在外子女主動放棄繼承權,那麼在主要贍養人那裡就會有“責權相等”的感覺,生活中也會更順利。
若是老人擺不平幾個子女,在盡贍養義務時由一人主要負責,而在遺產分配時確實人人有份或者平均分配,那麼出問題的機率幾乎是百分之百。設身處地的想一想,就能明白這個道理。
多子女家庭贍養老人基本就是這兩種模式,當然還有“壓根不養模式”。“子女一商量丟養老院模式”,“父母挨家挨戶帶孫子打工模式”等等,這些都太慘了,就不說了,
儘量避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