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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你說我說的對不對

    一般情況下,員工合同期滿前一個,人事部就該通知員工這個情況,員工和公司之間都有留或走的雙向選擇。

    如果是員工自己提出離開,那就算主動離職,正常辦理離職首選。

    如果公司提出不續簽合同,那麼公司要給到n+1的補償金,n是指你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算1,超過半年也算1,0-半年算0.5

    如果一個公司在員工合同到期後還是沒有任何明確舉動,員工工作的這段期間視為事實勞動期,《勞動合同法》規定要求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從第二個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資。

  • 2 # 熊痞痞

    我在公司的合同早就滿期了。但是公司沒有叫我續簽合同。怎麼辦?

    根據中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後,因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為續訂勞動合同”。  

     可見,如果在勞動合同期滿後,單位繼續用工的,視為勞動關係存在。所以如果在該期間出現事故傷害,只要符合《工傷保險條例》中關於工傷認定的條件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單位不申請的,勞動者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並根據工傷認定的結果向公司請求索賠,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因此,即使單位沒有和您續簽合同,而又要求您繼續工作的,在這期間您是可以找單位索要賠償的。

    相關知識:

    勞動合同到期後未處理怎麼辦?   

    勞動合同到期後既不及時辦理終止手續也不續簽勞動合同會有什麼後果和影響呢?  

     

    1、勞動合同期滿後不及時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也不續簽勞動合同,會使雙方形成事實勞動關 系。《勞動法》第十六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事實勞動關係是不規範的,容 易引發勞動爭議。   

    2、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後,應視為續訂勞動合同。原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若干問題的通知》規 定:“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後因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 關係的,視為續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及時與勞動者協商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   

    3、關於解除事實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   這種事實勞動關係的終結不能用到期終止勞動合同的方 式,經濟補償辦法也不能按終止合同的規定辦理,而應按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原勞動部《關於實 行勞動合同制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後,由此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該用人單 位 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因此,用人單位應根據原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 法》第五條的規定,發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即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 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標準 發給經濟補償金。

    4、合同到期終止,用人單位辦理了相關的手續,但未提前1個月向勞動者發出書面通知的,用人單位 應加發勞動者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終止勞動合同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勞動者是用人單位的義 務,也是勞動者應享有的權利。

  • 3 # 英澤財稅代理

    我之前再公司兼任過兩年的人事工作,一般情況下,在合同期到期前30天,人事就要和員工溝通下一年的合同是否續簽事宜,具體有以下幾種情況:

    1、勞動者提前告知公司自己主動離職,這個是沒有補償的。

    2、公司通知員工不續簽下一年勞動合同,這個要按照勞動法補償勞動者一個月工資。

    3、合同到期一個月內用人單位要與員工補籤書面合同。

    4、合同到期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補籤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公司要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2倍的工資是指正常支付工資+額外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

  • 4 # 職場薦書官

    如果公司沒有找你續簽合同,是公司的損失。如果你想在公司工作,和公司搞好關係,可以去問一下是不是有什麼問題。

    如果你不想在公司幹了,可以找勞動仲裁,你工作期間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公司是要支付雙倍工資的!

    很多公司的人力資源不夠專業,可能疏忽了你續簽勞動合同的時間點。導致過期了還未與你取得聯絡。

    如果你之前簽訂的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那麼就不存在續簽一說了。就是無休止的進行下去,除非你主動提出離職,或者公司辭退你,一般不會再有續簽這一行為了。

    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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