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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w苦行僧

    物業服務企業是根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為小區物業的公共附屬設施裝置集場所提供維修,養護和管理 , 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環境衛生及次序,如果物業企業沒有違反《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約定就不算違約。

    根據,我現行的規定,城市新建建築物的審批部門是規劃部門,對於未經規劃部門審批,擅自搭建的違章建築的鑑定和處罰部門是屬地城市行政管理執法局。因此,物業服務企業對小區內的違章建築是沒有執法權的,當然也沒有權力拆除小區內的違章建築。根據中國現行的法律法規,物業服務企業面對小區內的違章建築,能做的事情就是:登記、告知、阻止、報告,只要做到上面四點就不應當承擔責任,更加沒有違約這一說。

    物業管理企業在處理小區違章建築是處於兩難的位置。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按章辦事業主會說“多管閒事,交物業費是請物業來服務的不是讓物業來管理業主的”,如果放任違章建築不理,要受到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其他業主還會以此為理由不交管理費,總之,嚴格制止違章建築,違章建築的業主會以不交管理費威脅;放任違章建築不理,投訴的業主又會以此為理由不交管理費為威脅。

    面對小區的違章建築,物業服務企業只要做好如下四點:登記、告知、阻止、報告就無需承擔任何責任。拆除小區內違章建築的執法部門是屬地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而不是物業管理企業。

  • 2 # 勇敢的海燕oX

    阻止最重要。如果違章建築正在實施中,而物業公司在知情的情況下,未釆取有效措施阻止違章建築的後續的施工,而導致違章建築完工,造成既成事實,損害了其它業主的正當權益,應視為物業公司不作為和違約。在此違建問題未有效解決之前,業主有權拒交物業費,直至此違建問題的有效解決。在物業公司不知情的前提下,違章建築已完工,則物業公司阻止責任無法履行,但其它三項責任依然需要充分履行,則此種條件下的拒交物業費則是不正當的。

  • 3 # 書銘26

    說的太籠統,沒法說,可能性太多,如果是物業預設的違章,那物業可以滾蛋了,如果是強行搭建的違章而物業不聞不問,那是物業違約了,不作為,如果物業管理了但是沒拆,那就要介入城建部門了,物業是沒有執法權的

  • 4 # 手機使用者2718664634

    強烈要求:取消落後的物業公司管理小區模式,大力提倡:建立現代化小區自治物管模式。

    物業公司管理小區的權大錢多,能夠搞定社會各方面的關係。而小區業主委員會權小沒錢,得不到社會各方面的支援。物業公司是企業性質是以盈利為目的的,存在強收費弱管理,服務不到位問題。經常發生收取物業費難的問題,當矛盾激化時,業主不交物業費物業就斷水、電、氣、暖,不準業主裝修材料車輛進入小區大門。甚至發生物業指使保安暴力對待業主,更嚴重的是有些物業公司涉黑惡勢力來對付業主走向了犯罪道路。因此,物業公司與業委會和業主之間存在著先天性的對抗矛盾,難以解決。

    建議小區物業管理進行改革:提倡由小區業主自治管理。

    現在小區所有的物業管理並不是物業公司全是自已做的,也做不了。而是要找社會各行各業專業單位和個人來做。所以,小區業委會可聘用專業物業管理人才為物管顧問,成立自已的物管團隊更換掉物業公司。

    建議:在開發公司售房後的前期(3年內)小區物業管理由開發公司負責(或聘請物業公司管理),在售房3年內(前期物管)不得收取物業費,並且要解決好開發公司建房遺留下的各種問題。3年期滿,開發公司必須申請"移交該小區物業管理"報告交給住建主管部門批准,否則停止售房。由住建主管部門通知街道、社群負責成立該小區第一屆業主委員會,並負責組織業委會委員們進行專業物管培訓教育後接收小區物業管理。街道、社群負責對該小區業主委會進行督查監管,實行小區業委會自治管理的模式。 在街道、社群指導下制定出業主委會收取物業費的標準,制定業委會委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實行業委會全面負責小區日常管理:由業委會聘用專業物業管理顧問及工作人員,不得招聘物業管理公司單位進行全面管理。業委會在專業分類管理方面可實行招標制: 例如在安保方面聘保安公司,在清潔衛生方面聘保潔公司,在維修方面請各專業維修單位,在綠化方面請專業綠化單位。這樣的管理既專業做的好又省錢,也不存在業委會和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矛盾。

    小區在街道丶社群部門的指導下,對業委會進行定期換屆選舉。業委會要建立網路"業主自治群“,及時收集業主們的合理化建議和議建,更加有利於小區管理。業委會收取大量的物業費丶廣告費丶停車費等資金,除了用於小區業委會委員以及物業管理顧問和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用於各種物業維修費、辦公費、管理費、稅費等費用。剩餘的大量資金永遠留存在小區業委會,可用於規劃美化小區、增添設施、改善小區居住環境,也可以降低物業費收費標準,做到取之於業主用之於業主,體現小區業委會是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讓肉爛在小區業委會大鍋裡。使廣大業主們共同受益,促使業主能主動按時交納物業費。真正實現文明和諧、清潔衛生、安定困結,利國利民的"現代化小區業主自治管理"模式。

    另外,關於 "去消物業公司將會造成全國700多萬物業管理人員的失業?"問題。

    答案是:

    700多萬各行各專業的物業管理人員將被小區自治管理的業委會轉換全部聘用了,不會造成大量物管人員失業的問題。讓黑心的物業

    強烈要求:取消落後的物業公司管理小區模式,大力提倡:建立現代化小區自治物管模式。

    物業公司管理小區的權大錢多,能夠搞定社會各方面的關係。而小區業主委員會權小沒錢,得不到社會各方面的支援。物業公司是企業性質是以盈利為目的的,存在強收費弱管理,服務不到位問題。經常發生收取物業費難的問題,當矛盾激化時,業主不交物業費物業就斷水、電、氣、暖,不準業主裝修材料車輛進入小區大門。甚至發生物業指使保安暴力對待業主,更嚴重的是有些物業公司涉黑惡勢力來對付業主走向了犯罪道路。因此,物業公司與業委會和業主之間存在著先天性的對抗矛盾,難以解決。

    建議小區物業管理進行改革:提倡由小區業主自治管理。

    現在小區所有的物業管理並不是物業公司全是自已做的,也做不了。而是要找社會各行各業專業單位和個人來做。所以,小區業委會可聘用專業物業管理人才為物管顧問,成立自已的物管團隊更換掉物業公司。

    建議:在開發公司售房後的前期(3年內)小區物業管理由開發公司負責(或聘請物業公司管理),在售房3年內(前期物管)不得收取物業費,並且要解決好開發公司建房遺留下的各種問題。3年期滿,開發公司必須申請"移交該小區物業管理"報告交給住建主管部門批准,否則停止售房。由住建主管部門通知街道、社群負責成立該小區第一屆業主委員會,並負責組織業委會委員們進行專業物管培訓教育後接收小區物業管理。街道、社群負責對該小區業主委會進行督查監管,實行小區業委會自治管理的模式。 在街道、社群指導下制定出業主委會收取物業費的標準,制定業委會委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實行業委會全面負責小區日常管理:由業委會聘用專業物業管理顧問及工作人員,不得招聘物業管理公司單位進行全面管理。業委會在專業分類管理方面可實行招標制: 例如在安保方面聘保安公司,在清潔衛生方面聘保潔公司,在維修方面請各專業維修單位,在綠化方面請專業綠化單位。這樣的管理既專業做的好又省錢,也不存在業委會和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矛盾。

    小區在街道丶社群部門的指導下,對業委會進行定期換屆選舉。業委會要建立網路"業主自治群“,及時收集業主們的合理化建議和議建,更加有利於小區管理。業委會收取大量的物業費丶廣告費丶停車費等資金,除了用於小區業委會委員以及物業管理顧問和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用於各種物業維修費、辦公費、管理費、稅費等費用。剩餘的大量資金永遠留存在小區業委會,可用於規劃美化小區、增添設施、改善小區居住環境,也可以降低物業費收費標準,做到取之於業主用之於業主,體現小區業委會是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讓肉爛在小區業委會大鍋裡。使廣大業主們共同受益,促使業主能主動按時交納物業費。真正實現文明和諧、清潔衛生、安定困結,利國利民的"現代化小區業主自治管理"模式。

    另外,關於 "去消物業公司將會造成全國700多萬物業管理人員的失業?"問題。

    答案是:

    700多萬各行各專業的物業管理人員將被小區自治管理的業委會轉換全部聘用了,不會造成大量物管人員失業的問題。讓黑心的物業公司老闆失業,失去了鉅額利益,讓這些鉅額利益永遠造福於本小區業主自已。公司老闆失業,失去了鉅額利益,讓這些鉅額利益永遠造福於本小區業主自已。

  • 5 # 淡定晚風CI

    物業公司你們有執法權,為什麼管不了這些事,包括業主不交物業費,你們應該行使業主給你們的執法權,業主咋說都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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