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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海風116067626

    這個問題既有業主的無奈,也是物業管理行業的悲哀。

    物業管理,誕生於英國,發展成型於美國,上世紀八十年代初自香港引入內地。

    經過三十餘年的發展,這個行業在國內似乎依舊水土不服。

    而從國際上看,某些知名物管企業,例如世邦魏理仕,第一太平戴維斯,都名列世界五百強。

    國內住宅類物業管理發展史,幾乎是一部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抗爭史,其中,物業公司佔據了壓倒性的勝勢。由此,“物業的存在對老百姓的危害”成了業主發自內心的憤懣的呼喊。

    造成這個局面,原因是多方面的,很難幾句話釐清。

    自2003年首部全國性行業法規《物業管理條例》誕生至今,在物權法頒佈後又歷經幾度修訂,相關配套法規也相繼出臺。

    但是,作為小區的真正主人——業主,依舊沒有當家做主的切身體會,依舊不能完全行使法規賦予的相關權利,依舊不能切實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這些都與引入這個行業的初衷,與相關立法的本意背道而馳。

    此外,在行業發展的過程中,又伴隨產生了許多的新問題,新矛盾,新糾紛,乃至新的痛點;

    如何規範這個行業步入正軌,如何有效維護業主及物業公司雙方的合法權益,如何實現物業管理各方和諧共處共贏,這條道路必將是曲折而漫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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