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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做工商財務的小蘋果
深圳企業最近很多被例如了經營異常名錄,被載入經營異常的原因是什麼?要如何處理呢?
一、公司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原因:
1、企業未在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資訊;
2、企業未按照工商部門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企業資訊;
3、企業公示資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
4、透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絡企業。
二、如何移除經營異常名錄?
1、未按規報送年度報告的企業
可以在補報未報年份的年度報告並公示後,攜帶資料前往企業所屬工商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恢復正常記載狀態。
2、地址不實或不準確的企業
企業依法辦理住所或者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或者提出透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可以重新取得聯絡,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自核實之日起5日內作出移出決定,恢復正常記載狀態。
3、未按規定履行即時資訊公示義務的企業
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的,應當先履行其資訊公示的義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恢復正常記載狀態。
4、公示資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企業
更正其公示的資訊後,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查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
三、年報罰款
企業自2015年度起,連續兩個年度未按規定公示年度報告的,處以5000元罰款;連續三個年度以上(含三個年度)未按規定公示年度報告的,處以10000元罰款。個體工商戶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且拒不改正的,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四、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仍未依法履行公示義務的,將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五、信用懲戒
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標註為經營異常狀態)的商事主體和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各行政機關將在經營、投融資、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進出口、出入境、註冊新公司、招投標、政府採購、取得榮譽、安全許可、生產經營許可、從業任職資格、資質稽核等工作中,依法採取限制或者禁入的聯合懲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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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4243742017723019
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事由自列入之日起屆滿3年仍未消失的,將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注意圖中,該公司已經被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後果:
嚴重違法失信企業肯定是有關部門的重點監管物件;
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如果這些人已經擔任了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那麼,那些企業也必須辦理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變更登記。
各種榮譽稱號、“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等就與你無緣了;嚴重違法失信企業資訊與其他政府部門互聯共享,實施聯合懲戒!包括對從事商業行為的限制、部分行業准入的限制、擔任重要職務的限制、享受優惠政策的限制…還有大家經常說的限制高消費及出境等 -
4 # 智慧微風DJ
座標:深圳 / 東莞
工商方面有幾種原因會被列入異常名錄,和移出方法。
1、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的企業,
在上一年度2018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企業,都要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公示年報,未及時報送的可在補報未報年份的年度報告並公示後,再向工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2、未按規定履行即時資訊公示義務的企業,
應先履行其資訊公示義務,再向工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3、公示企業資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應更正其公示的資訊後,再向工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4、失聯的企業,
依法辦理住所或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或者提出透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可以重新取得聯絡,可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5、被列入異常名錄後果!
載入經營異常名錄記錄將伴隨“終生”
政府部門實施信用聯合懲戒
日常經營活動受限,貸款、擔保、保險等。
信用受疑電商平臺拒絕入駐
載入滿三年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企業責任人任職將受限
各位大大們公司成立下來要好好經營,以免引火上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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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英明果斷風鈴Lt
座標:深圳
如果被列為經營異常名錄,對企業的名譽可是不小的損失,至少在以下三方面可以體現出來:
1、市場黑名單那些逾期未報送的市場主體將會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並向社會公示。3年未報送年報的,將直接“拉黑”進入嚴重違法的市場主體“黑名單”,屆時企業貸款將會受限。經營異常主體在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方面將受到限制或者禁入。
2、信用受損市場主體信用情況被公示,任何人都能看到此類資訊。如果存在失信行為,被列入“異常名錄”和“黑名單”的企業將伴隨“終生”,想做自己的品牌或者產品的時候,信用會遭到質疑,在與他人合作時,往往在競爭中處於劣勢。在認定著名商標時同樣會受到阻礙。
3、負責人受限制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個體戶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董事、監事、高管相關資訊將納入信用監管體系,任職資格相關事項受到限制,三年內不得擔任其他商事主體的董事、監事及包括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等在內的高階管理人員。
回覆列表
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仍未依法履行公示義務的,將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標註為經營異常狀態)的商事主體和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各行政機關將在經營、投融資、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進出口、出入境、註冊新公司、招投標、政府採購、取得榮譽、安全許可、生產經營許可、從業任職資格、資質稽核等工作中,依法採取限制或者禁入的聯合懲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