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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老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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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用心愛你40
假離婚有兩種意思:一種是按照法律規定辦了離婚手續,但兩人感情並未破裂,還是以夫妻的身份同居。這種情況就不違法。
另一種情況是沒有按法律規定辦離婚手續,但是透過其他途徑,搞到了所在單位認同的離婚證明,從而順利分到的房子。這種情況下,要看他們拿出的離婚證明是透過什麼渠道辦理的。如果是街頭假證,或者自己私刻公章,那麼肯定涉嫌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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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美景頻現處處春
假的不如真的好,單位福利房是國家財產,用欺騙手段獲得財產本來不合法一一不合法既觸犯法律,不合法所得,當然犯法。
如果每個人都這樣,國家利益誰來維護?
做人必須守法一一用合法的行為獲取財富和利益才是正道,享受坦坦蕩蕩的生活美好,才是真正的美好。永遠平安幸福。
人平安,才能幸福。用合法的方式經營獲取財富,才能真正平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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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同同1765
你說的問題真的不好區分,國家認可是結婚和離婚,只要在國家指定的機關領取了結婚證就算合法的同樣在這種機關辦理了離婚證就算是夫妻倆人已經解除了婚姻關係,至於真離還是假離只有當是雙方內心的才知道,你說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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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四季——花開
這個沒有假離婚之說,就算他倆確實是假離婚,那在法律上,離婚就是離婚了,頂多就是他們離婚再復活賺套房子而已,這也是人心的貪婪,法律應該也不能強制不給離婚或者不讓復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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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郭廣吉律師
嚴格來講,是觸犯法律的。
但是,只要辦理了離婚手續,那就是法律認可的離婚,很難說是假離婚。
如果說,離婚了分到房子,再復婚,根據單位政策,就應該收回一套。
如果沒有收回,那就是單位政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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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上海閔律師
單位的福利分房,是有相關的政策依據的,如果是在符合政策的情況下,是不違反法律的,假離婚分房屬於利用單位政策的漏洞。
其實明眼人是可以看出來的,一對夫妻,日常都很恩愛,因為聽到單位要分房的訊息,突然間就離婚了,這不是明擺著鑽政策的空子嘛。但是他們的離婚證的確是民政局發放的,那這個離婚也就是真的,對於他們離婚的真實目的是什麼,民政局是不會管的。按照政策來講,的確是要給他們分房子。
當然,透過離婚的手段來爭取單位的福利房,是有很大的風險的。而這個風險,來自於人心。人都是會變的,隨著時間和環境的影響,人的心境也會產生變化。可能在之前兩人的確商量好了是為了分房子而離婚,事後過一段時間再復婚。而很多情況下,因為離婚涉及到財產分割的問題。有些時候,為了方便,通常會將財產全部都給到一個人的名下,因為雙方當時也沒有真正離婚的念頭。但是一旦真的離婚了,一方手上拿著所有的財產,面對這個花花世界,要是再受到一點來自外界的誘惑的話,那可能就從假離婚變成了真離婚了。這個時候,對於另一方來講,就是賠了夫人又折兵了,這在本人的執業生涯當中也是碰到過的。因此閔律師奉勸各位,在作出決定前還是要慎重慎重再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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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情第一錢第二
我覺得他們這樣做的不僅僅是觸犯了法律,更是缺乏了道德素質,真所謂人窮志不窮,既然能得到那麼好的待遇,理所應當就應該知道滿足,並用一顆感恩的心去回報,而不是利用夫妻之間真感情去侮辱自己的人格,自己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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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福利分房時,曾是廠分房領導小組成員之一,負責對廠幹部,職工困難住房分配有十年。根據我廠分房條例,對弄虛作假,用非法手段騙到的住房,一律收回。對不執行者將給予黨紀和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