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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夢雲曦

    業主可以起訴物業公司,物業公司也可以起訴業主。

    物業公司與業主的關係是合同關係,業主聘請物業公司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等,在合同中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如果發生糾紛,是可以透過法律渠道來解決的。

    《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在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時,業主有權拒絕支付物業管理費用,並有權提出賠償請求。

    擴充套件資料

    物業管理服務

    第三十二條 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應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國家對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實行資質管理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三十三條 從事物業管理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已經2016年1月13日國務院第119次常務會議透過,現予公佈,國務院決定:對66部行政法規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三十五、刪去《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六十一條。此外,對相關行政法規的條文順序作相應調整。)

    第三十四條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由一個物業管理企業實施物業管理。

    第三十五條 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

    第三十六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物業管理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 物業管理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與業主委員會辦理物業驗收手續。業主委員會應當向物業管理企業移交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

    第三十八條 物業管理用房的所有權依法屬於業主。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管理企業不得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三十九條 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交還給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業主大會選聘了新的物業管理企業的,物業管理企業之間應當做好交接工作。

    第四十條 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第四十一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第四十二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第四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同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網上公佈,對於業主提供的物業服務收費問題,應當在三天內予以書面回覆;沒有法定理由拒不回覆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同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應當向業主承擔賠償責任。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 2 # 使用者108884852490

    首先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相關規定以及與業主的合約提供合格的服務,業主對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應當及時監督並要求物業公司整改。不過,這個時候首先不要拒絕繳納物業管理費,一旦物業管理費用降低,物業公司很有可能降低服務標準,就會出現樓主所描述的現狀,管理混亂。這樣就會是一個死迴圈,越亂業主就越不會交,越不交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就越下降,最終業主生活受到影響。

    解決的辦法就是,不要放棄繳納物業管理費,同事及時進行監督並提醒物業管理公司對服務標準進行改正,執意不改正的,業主可以透過成立業主大會或者找社群工作站進行重新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對於物業公司提供不合格服務導致業主遭受損失的,業主也可透過法律途徑尋求補償。

  • 3 # 成都房產通L

    這兩者是相輔相承的,兩者不可缺一。

    物業公司與業主的關係是合同關係,業主聘請物業公司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等,在合同中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如果發生糾紛,是可以透過法律渠道來解決的。

    《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在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時,業主有權拒絕支付物業管理費用,並有權提出賠償請求。

    擴充套件資料

    物業管理服務

    第三十二條 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應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國家對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實行資質管理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三十三條 從事物業管理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已經2016年1月13日國務院第119次常務會議透過,現予公佈,國務院決定:對66部行政法規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三十五、刪去《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六十一條。此外,對相關行政法規的條文順序作相應調整。)

    第三十四條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由一個物業管理企業實施物業管理。

    第三十五條 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

    第三十六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物業管理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 物業管理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與業主委員會辦理物業驗收手續。業主委員會應當向物業管理企業移交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

    第三十八條 物業管理用房的所有權依法屬於業主。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管理企業不得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三十九條 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交還給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業主大會選聘了新的物業管理企業的,物業管理企業之間應當做好交接工作。

    第四十條 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第四十一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第四十二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第四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同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網上公佈,對於業主提供的物業服務收費問題,應當在三天內予以書面回覆;沒有法定理由拒不回覆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同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應當向業主承擔賠償責任。

  • 4 # 划算購房

    首先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相關規定以及與業主的合約提供合格的服務,業主對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應當及時監督並要求物業公司整改。不過,這個時候首先不要拒絕繳納物業管理費,一旦物業管理費用降低,物業公司很有可能降低服務標準,就會出現樓主所描述的現狀,管理混亂。這樣就會是一個死迴圈,越亂業主就越不會交,越不交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就越下降,最終業主生活受到影響。

    解決的辦法就是,不要放棄繳納物業管理費,同事及時進行監督並提醒物業管理公司對服務標準進行改正,執意不改正的,業主可以透過成立業主大會或者找社群工作站進行重新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對於物業公司提供不合格服務導致業主遭受損失的,業主也可透過法律途徑尋求補償。

  • 5 # 安徽匯嘉地產

    業主可以起訴物業公司,物業公司也可以起訴業主。

    物業公司與業主的關係是合同關係,業主聘請物業公司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等,在合同中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如果發生糾紛,是可以透過法律渠道來解決的。

    《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在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時,業主有權拒絕支付物業管理費用,並有權提出賠償請求。

    擴充套件資料

    物業管理服務

    第三十二條 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應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國家對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實行資質管理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三十三條 從事物業管理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已經2016年1月13日國務院第119次常務會議透過,現予公佈,國務院決定:對66部行政法規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三十五、刪去《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六十一條。此外,對相關行政法規的條文順序作相應調整。)

    第三十四條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由一個物業管理企業實施物業管理。

    第三十五條 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

    第三十六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物業管理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 物業管理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與業主委員會辦理物業驗收手續。業主委員會應當向物業管理企業移交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

    第三十八條 物業管理用房的所有權依法屬於業主。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管理企業不得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三十九條 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交還給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業主大會選聘了新的物業管理企業的,物業管理企業之間應當做好交接工作。

    第四十條 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第四十一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第四十二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第四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同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網上公佈,對於業主提供的物業服務收費問題,應當在三天內予以書面回覆;沒有法定理由拒不回覆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同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應當向業主承擔賠償責任。

  • 6 # oasis28

    明晰公攤面積,移交水電氣充值,移交地庫之後,再籤物業服務合同。

    物業移交水電氣設施,充值機所產生費用,由開發商補上。 水電氣沒到戶,屬開發商偷工減料。

    物業如果是替政府管理,就不應該收費,業主已經交過稅了,是納稅人。 如果是收費為業主服務,就應該與業主簽訂服務合同。

    管理事務,財產事務,應該自己做,不能讓他人染指。 想染指的人,都帶著自身的利益訴求,核心利益,因為他是跟你一樣的人。

  • 7 # 熱情的芒果O

    物業公司入駐肯定有手續的,如果程式不合法,可要求認定原合同無效。沒有業委會小區業主可直接向物業公司索要物業服務合同,公示收費標準,對照合同約定維權,法律賦予業主的權力,或向社群投訴。

    碰到這個情況,可聯名20%以上的業主向社群提出召開臨時業主大會,對物業提出質疑,決定是否更換物業公司,如果300戶以下,無須成立業委會直接召開業主大會,對物業服務進行監督,重新制定服務標準。我的家園我做主,物業是服務業主的,不是找個大爺管業主的。

  • 8 # 楓葉zhouze

    什麼叫達標?我的理解為業主對物業服務滿意不滿意是物業服務達標不達標的標準。業主大多數人對物業服務是不滿意的。為什麼呢?道理很簡單,錢在業主的口袋裡,要他心甘情願地拿出來,高高興興地交物業服務費,很難。為什麼難呢?大概有幾個原因。一、業主對物業管理的必要性沒有理性認識,特別是目前高房價的情況下,自己化了一家子錢買的房子本身就一肚子氣,再有物業公司年年要物業費,更是氣上加氣。以服務不滿意為藉口拒繳或拖延,看到收費人員的無奈,就感到出了氣。二、業主對物業公司的具體工作內容和責任不清楚,以為出了物業費,什麼事都是物業公司管,物業公司是萬能公司,我提出來房子問題就要給我解決,不然就是不達標,我不滿意,為什麼要給你錢?三、現在是金錢社會,有錢是大爺。目前縣城裡物業公司看門掃地的都是老頭老太多。大都是沒有多少養老金的農民,他們本來就不知道物業管理為何物,更不知道什麼服務標準。怎麼能達標?就是知道服務標準的老闆,為利益最大化,也不會按標準提供服務的。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在我們縣城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小區物業服務是不達標的。四、現在社會不尊重勞動者,特別是在小區看門掃地的人,這些人從事的是簡單勞動。拿著最低工資。我們這兒也就八百到一千。一月工資也就幾兩好酒錢。由於工資低,在那些自吹有錢人的眼中,是瞧不起的。同樣是農村進城的老頭老太,在值班室吹的就是我家兒子做什麼官,拿多少錢,女兒在那個什麼保險公司,年薪百萬,好像他她是有錢人,人人都要捧著他。可一談到物業費,那是一肚子不滿意。有時,我真為他可憐。

    回到問題的本身,這不達標,怎麼辦?其實提問者已經把答案放在後六個字裡。就是要麼拒絕繳費,要麼打折繳。含而不露是提問者的智慧。

    其實,物業公司是分層的,物業服務費的真正受益者,不是看門掃地的老頭老太,也不是維修保養人員和接待客服。拿走全部利潤的是老闆,不是打工者,那些整天叫罵的人搞錯物件了。

    不達標,三個好輕鬆的字。這三個字裡沒有保潔揮灑汗水的勞動,沒有保安烈日下奔走巡查的腳步。沒有維修者的高空恐慌。沒有水電工帶電接線的專注。有的卻是老闆的咆哮和訓斥。有的是受訓者不敢申辯的委屈。有的是自視主人的傲慢。有的是利潤獲取者的洋洋得意。

    不達標安在勞動者身上是枷鎖,是莫須有的罪名。安在老闆頭上是獲取利潤的路徑。

    要維權,用法律,不要怨低層勞動者。

  • 9 # 門客丿

    小區物業的好壞也直接影響到了小區居民的生活,所以大家對物業還是比價關注,對於物業公司,都有相關的規定,哪些是物業公司應該管的,哪些是物業應該服務的,都有條條框框規定的,所以只要瞭解了這些,物業是否達標,大家就能一目瞭然,那麼如果小區物業不達標怎麼辦?如何挑選物業公司?

    小區物業不達標怎麼辦?

    1、除了必要交的物業費,有些物業公司額外增加了收費專案或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因此,在沒有得到物價部審批前,業主有權拒交。如果物業公司服務質量差,或沒有按照合同履行其職責,業主在保留證據後也可拒交物業費。

    2、還有一點值得提的就是,小區的公共收入包括電梯廣告、地面停車、小區商業攤位費等收入,按照法律規定均應該屬全體業主所有。目前這部分收入都是由小區物業代為收取,業主可以聯合與物業討要,要求該收入透明化,併合理分配。

    如何挑選物業公司?

    1、購房者在買房前要對小區的情況進行了解,注意小區與物業的簽約情況,看房選房時最好實地考察。比如可以從門衛這種基層人員的服務判斷員工的素質、從對待訪客的方式判斷小區的安保措施是否到位、也可以根據小區的衛生環境方面判斷物業服務的細緻程度等。

    2、經常進入小區的保姆、送奶工、快遞員等,這些人進出小區,門衛是不聞不問,還是會按月給他們辦理臨時出入證;業主的朋友進入小區時,門衛有沒有電話詢問業主家庭並登記;臨時性訪客比如調查員、看房者進入小區有沒有登記,保安人員有沒有陪同。

    3、看看小區圍牆是不是都安裝上防盜網、防爬刺等防盜裝置,住在低樓層的業主是不是特別加強了安全保衛措施,是加裝防盜系統,還是在特定時間段增加巡邏和監視次數。閉路監控鏡頭是否24小時監視。

    以上就是小區物業不達標怎麼辦?如何挑選物業公司的全部內容,物業公司雖然管理小區的失事物,但是歸根到底也是為小區的業主服務的,如果大家遇到了物業不達標的情況,千萬不要強出頭,硬碰硬,我們應該使用文明的方式來解決,具體的解決方式大家可以參考一下上文,最主要的是一開始就要挑選一個好的物業公司。

  • 10 # 講道理的小老頭

    首先講物業服務不達標的可信度是多少,這就涉及到物業服務是不是真的不達標,是那條服務標準不達標,是這一刻不達標,還是短期不達標,還是某方面不達標,還是物業各項工作都不達標,是某個業主認為的,還是少數人認為的,還是業主大會透過的決議,或是主管單位考評結果,請題主能否說清楚。即然沒有業主委會的決議,怎麼能認定物業服務不達標了,是不是沒達到家中保姆,傭人的標準。如果是這標準,物業過去達不到,現在也達不到,將來更不會達到。這是因為物業不是你家的保姆,不是你家的傭人,不會到你家去保潔,也不會到你家做保安,因為物業服務的是你買房時的共用部份的維護,共用部份有您一份,但不是你的全部,所以任何決策都要有產權人來決定,共有產權人透過合同約定委託給物業,物業服務的標準細則寫在合同中。個別業主無視合同準標,張嘴就是物業服務不達標,這個結論又如何讓人信服呢?由於物業為了維護全體業主的利益,使一些自私自利,我行我素,想多吃多佔,損共(共有產權)肥私的不文明的行為受到約束,他們就無時無刻的抹黑物業,這事見的多了,聽的多了,也見怪不怪了。其實造謠抹黑物業就是對物業造成壓力,再發展下去,就是維權不交費,物業虧損。降低服務質量。然後更換物業,物業進,物業出,小區亂了,有人就能混水摸魚了,我想這不可能是全體業主追求的目標吧?小區的問題,一個巴掌拍不響,雙方都應該從自我做起,相互理解和包容,求同存異相,才能把小區的事辦好,物業和業主就象左手和右手一樣,合力能撐起一片天,如果相互爭鬥,只能自殘,自受傷害,想想是不是這個理,為什麼越是高檔小區,物業費越高,小區環境越好,關糸越和諧,相反就越糟糕,業主越維權,媒體越支援"業主"維權。情況越複雜,業主的共用部份損失越慘重。還不值得我們深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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