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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痴情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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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懂股帝
對於上市公司瘋狂減持,證監會2017年就頒佈了《嚴查大股東減持違法違規》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指出,證監會已注意到相關媒體報道。上市公司再融資、大股東減持、併購重組是涉及市場體制機制規制的重要基礎性制度,關係到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功能的發揮,也關係到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和公司治理,還關係到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護。
證監會將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在穩的前提下深化改革,立足中國國情做好頂層設計,完善相關制度;深入推進依法監管、從嚴監管、全面監管,維護市場“三公”秩序,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劃紅線:限制頻繁融資或單次融資金額過大
張曉軍同時表示,股份轉讓是上市公司股東的基本權利,但權利的行使必須依法合規,在不影響市場秩序的前提下進行。
證監會倡導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的理念,也將切實履行維護市場秩序的職責。大股東在減持股份時應當誠實守信,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自律規則並遵守承諾,不得濫用控制地位和資訊優勢侵害中小股東合法權益。對於減持過程中涉嫌資訊披露虛假、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將堅決查處,嚴格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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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SL看不見的星星
中國上市公司的大股東中,恐怕有不低於95%的“戰略投資”是為了在最短的時間裡獲取最大的暴利 ! 因此,管理層必須採取有力措施限制大股東惡意減持。第一,大股東第一次減持必須在上市第五年以後(唅第五年)。減持數量不得大於所持股份的百分之一 ; 第六年以後每一年增加百分之一。第二,上市前五年大股東可進行不超過10%、不高於其股本百分之五的股本轉讓。其轉讓價格不得高於原始股價的20%。第三,企業上市十年以後,每一年減持數量可增加百分之二。以此促進上市企業長期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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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窩頭11
管理層短視的急功近利運動式的監管本身就是很大的人為因素太多,不是靠制度,所以一個領導一個思路,沒有連續性和法律法規約束!套現減持沒人抵得了誘惑,畢竟上市後財富的增值比起辛苦搞企業經營那是天壤之別!上市的目的就是為了財富增長,沒有幾個企業真是什麼事業什麼理想的!所以需要的苛刻的制度和法律法規的約束,而不是運動式靠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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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金財經
上市公司瘋狂減持的話,明顯是給管理層嚇馬威,管理層也不是吃素的,必然會出臺相關政策限制,約束瘋狂減持行為,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
透過集合競價減持股份
上市公司持股5%(含5%)以上的股東擬透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應提前15個交易日釋出減持計劃公告。
上市公司股東及董監高減持股份實施細則:
第一階段:透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第二階段:持有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股東,透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該部分股份的,除遵守前款規定外,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個月內,減持數量不得超過其持有該次非公開發行股份數量的50%。
第三階段:大股東減持或者特定股東減持,採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 大宗交易的出讓方與受讓方,應當明確其所買賣股份的數量、性質、種類、價格,並遵守本細則的相關規定。 受讓方在受讓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所受讓的股份。
第四階段:大股東減持或者特定股東減持,採取協議轉讓方式的,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5%,轉讓價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規定執行,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案及本所業務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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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null114803971
一個破公司,弄虛作假上市,傾刻身價幾十或幾百億,美其名曰資本運作,其實就是騙,不減持還等分紅嗎,見鬼去吧!發起人原始股不允許賣出,只能分紅,這樣的話,估計排隊上市病就全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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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5870267138
當初的股改是徹頭徹腦的錯誤!!一個企業只有管理人員持有股份,參與公司分紅擴股,與企業榮辱與共,這樣才有歸屬感。股份可以轉讓,連股份都沒有,公司不好大不了走人誰願意吊死一棵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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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虎踞龍潭
我以前就這類問題說過,上市公司減持無可厚非,但必須滿足以下條件,隨便他減持多少。第一解禁後必須滿足年利潤複合增長率超過20%,否則不予減持(包括所有的原始股東)如果上市公司確實超過20%的增長率,而股價被炒到1000倍市盈率,那就活該這些市場的瘋子接盤了;第二公司如果有虛構業績、造假,首先推薦券商必須先行賠付,再追究具體個人和單位責任(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會計師、審計師等)這類公司的原始股東均不得減持(最起碼保障肉爛在鍋裡,而不是流入到這些不法個人或單位手中);第三淨資產收益率低於30%的不得從事併購、增發等圈錢行為,抑制上市公司圈錢行為,否則,容易導致上市公司貪得無厭的吸金,卻沒有很好的專案或急匆匆的胡亂找個專案上馬,最後變成承重的負債經營;在增發專案不達標(收益率低於20%)不得再上新的專案(增發)。如果市場能如此執行,試問業績好的公司還有減持的衝動嗎?何來減持壓力?另外,股權激勵政策需要大幅修改,股權激勵以公司回購股票方式為主,(以不增加總股本為主)對回購的股票採取贈與或低於市價(月均市價)30%方式激勵,而不是現在多數公司實行的,坑廣大股民送人情,比市價低70%的方式,大股東無權以全體股東的利益做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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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國機傳媒
中國要想股巿場正常化必須lPO上市的股票非流通要大於80%,非流通股鎖定期10年以上,證券會發審人員終身對lPO負責任。上市公司上市後前三年業績下滑50%以上的給予ST警告,業債虧損的立即退市。這樣騙子公司留不住騙不了,好公司享受市場融資功能,投資者利益可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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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香腳鴨
上市公司減持是最終目的。而且你已經設定了上市幾年就可以減持,夠了你的約定。作的好的,把股價拉高減持。做的不好的,有利就減持。這種公司來上市的目的,就是圈錢減持。至於這個上市公司,可以賣了讓別人來經營。你要是在上市之前就規定上市公司大股東50年不得減持。你看還有那麼多公司排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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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守侯幸福32782256
國家鼓勵創業,如不能到資本市場套現,創業動力將大大降低,不利經濟轉型創新。來股市混就不該怕別人減持。如果真有價值,我們小散就多了一次撿寶的機會;如果沒有價值,那你為何要買?你不買又怕啥子人家減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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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自由畫家曉白
這種事情根本不應當限制,一切讓市場決定,新股上市即全部股票流通,招股說明上註明公司高管和員工有多少原始股票,如果想要控股,對不起,去二級市場與普通投資者一樣申購花錢買。新股申購也不用區別弄什麼網上網下機構包銷,抽籤搖號之類。全部交給二級市場,投資者認可就買,不認可就不要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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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牛的傳人3
上次已經講過一次了。高管,大股東持股的成本和二級市場不是一個級別的,他們的成本太低了,對二級市場投資者是非常非常不公平的。這些高管,大股東,難免有減持的衝動,因為他們的財富是國家准許,中小投資者白給的,他們不拿白不拿啊!所以,股市跌到那麼低了,他們都是利潤豐厚,還哪裡有心思去經營自己的公司,去回報投資者啊,減持是實實在在的錢到手了!我們國家應該出臺大股東,高管交易細則,規定上市公司高管和大股東,減持的價格不得低於上市第一天的平均價。如果出現過分紅的,復權價不得低於上市第一天的平均價。這樣的好處是,由於上市第一天的價格,通常被高溢價發行了,然後二級市場被人為抬高了很多倍的價格,他們要在這個價格減持,就不那麼容易了,除非他們真心實意的去經營公司,給廣大投資者回報了,股價自然也就不低於上市第一天的平均價了。就是不知道我們的管理者,是為做就短期億萬富翁呢?還是維護廣大股民的利益,使股市長盛不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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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大同勝利207578352
新股大量上市必然有大量的大小非。鎖定期一滿就減持出逃,甚至是清倉式的解持,給二級市場造成不良的影響。這裡面減持有合理的成份,也有惡劣的成份。惡劣的主要是包裝上市、欺騙上市,上市公司與某些機構,個人裡應外合惡意炒作,股價翻幾倍,幾十倍,甚至上百倍,出逃是自然的事情。還有的公司上市不斷融資,從來沒有想過給投資者回報,把股市當作搖錢樹、提款機。這些惡劣的行經傷害了市場,也傷害了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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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長陽東
只要減持合規,有什麼問題,已經是法制社會了。如果減持而導致問題巨大,那肯定是上市以及減持整個制度的問題。減持的高管,別人好歹創立了一個企業,養活了不少人,總比明星三天六千萬強。
回覆列表
中國上市公司一般的都是分四個階段:第一個階段:上市前把公司包裝的很華麗,目的就是能一個好的價格;第二個階段:勉強維持公司執行,但業績一年不如一年;第三個階段:面臨原始股減持期大限將至,又開始包裝業績,利好訊息不斷,藉機把股價炒上去,以便於能減持和缽滿盆滿;第四階段:等原始股東減持基本結束,公司管理層已無心經營公司了,此時上市公司就處於“自生自滅”了,如此發展下去上市公司只有退市一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