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資深俊男

    當然可以。不過,很多公司都會安排這樣的員工從頭做起。這樣既可以從公司層面表明不鼓勵草率跳槽的態度,又可以保持平衡、提倡踏實工作的內部風氣。

    當然。也有例外。比如高管、股東啥的。他們位置特殊,能力突出,因此他們屬於整個行業而不是任何一個公司。這種人畢竟是極少數,如果你不是這樣的人,建議慎重對待跳槽。

  • 2 # 黃聘

    建議不要。這個就跟離婚又復婚一樣,雖然關係、稱呼、待遇等都沒變,但試過的人就知道已不能輕易回到從前,總再也感覺不到那份“恰到好處”。

    更為重要的是,職場比婚姻更為複雜,涉及的人和事會更多,公司從多方面考慮,即使工資不變,那麼權利都會相應變小,不為別的,只為服眾,如果一個人來去自如的話,那麼其他幹部和員工也會學樣,這樣就很難管好團隊。

    即使回到了原來的崗位,你付出比以前更多的努力,上司也不一定不防著你,下屬也不見得會像以前那樣配合你,特別是有人已經準備接你的位了,你又打道回府,別人嘴裡的肉被叼走,你讓他怎麼想。

    因此,既然已離開,那就瀟灑走一回;如果有後悔,那就在下一次的抉擇中更謹慎些吧。

  • 3 # 職場人生沉思錄

    大家最為熟悉的一句話是,好馬不吃回頭草!職場,真是這樣嗎?我很不認可這種觀點。

    首先所謂的“好馬不吃回頭草”是感性的,並沒有理性的思考。這裡的“好馬”是道德的評判,如果是一匹“餓馬”呢?如果前方沒有草或者沒有好草呢?我認為,最為理性的選擇應該是,哪裡有“好草”就往哪兒去,何必管它回頭或不回頭?

    我們公司在國內算是一家不大不小的公司,員工幾十萬人,每年出出進進都很正常;甚至是一些中高層領導也有出出進進的,這也算是市場經濟的重要體現吧。從公司管理的角度看,為了保證合理的人員流動,公司對離職後再回來工作是由制度規定的,一是不能剛走就回來,至少需要離開半年以上才能回來;二是並非什麼人都可以回來,要求此前在公司工作至少兩年以上且能力不錯的才能回來。符合上述的條件的,如果可以找到合適的崗位,就可以回來;既然有部門有崗位願意接收,回來後自然不會區別對待。

    從實踐中看,不少領導還是比較喜歡這些重新回到公司工作的人。一是因為這些人對公司比較瞭解,省去了文化適應的環節;二是這些人對工作比較容易上手,對工作的順利承接要比外部招聘更順暢;三是從此前的工作表現上可以更容易、更準確地評判這個人的能力素質;四是這些人已經到外面看過了,心也踏實了。

    那麼對於一個職場人士來說,什麼最重要?

    面子嗎?如果你認為面子最重要,那當然可以根據自己的面子選擇回或不回。

    但我認為一個好工作最重要:穩定可預期的收入、良好的工作氛圍、適合自己發展的平臺等等。選擇跳槽,可能是因為自己的誤判,認為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所以想去看一看。結果一看,天下烏鴉沒有最黑,只有更黑!所以回頭一看,還是原來的單位好,還是原來的領導有能力,還是原來的同事親切,為什麼不可以選擇回來呢?當然,前提是原來的企業還願意接收你。

    職場,是需要理性的地方。越是理性,距離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感性,很可能只是自我設限的一種方式罷了。收起文人墨客的清高與自尊,活得真實坦然一點不好嗎?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朱元璋是如何用計攻破陳友諒的連環戰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