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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趙錢孫禮

    為了錢賣孩子的應該沒有吧?我所見到的一般都是生了幾個女孩還想生男孩,只有忍痛送走一個。又或者是未婚先孕,萬般無奈只好送人。

    不管是哪種情況,小時候被親生父母拋棄了,是養父母把你撫養成人的,長大以後你只對養父母有瞻養的義務,而親生父母雖然和你有血緣關係但他們沒養你小你就可以不用給他們養老。

    如果他們確實有萬不得已的苦衷,而後又懺悔和補償了你,這種情況下你可以和他們相認,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給他們養老,但千萬不能傷了養父母的心!

  • 2 # 極客2022加油

    視情況而定,基本是不會認的。我會先弄明白,所謂的“父親”在小的時候為什麼會把我賣了,如果是單純地為了錢財而賣孩子,這種事情我是無法忍受的。畢竟是自己的親生骨肉,縱然有千萬理由,也不應該把孩子賣掉。 在孩子小的時候把他賣掉,為了自己的私慾就把不懂事的小孩賣掉,這般像是丟棄小狗小貓般的行為,是無法讓人理解的。 生而不養,何為父母!現在的父母老了,老而無所依,才想到自己被賣掉的孩子,當時他有沒有想過,孩子小的時候需要父親的時候,父親又在哪裡?自己的孩子有沒有吃過苦,有沒有受到同齡人的欺負。當孩子在某個夜晚醒來,在某個角落裡想念著爸爸時,他不知道他的爸爸已經把他賣掉了。就算是再苦再累再窮,也不能賣孩子,更不能在老的時候,去認孩子,因為你沒有做到當父親的職責! 各自安好不也很好嗎?非得倚老賣老,打破原來的格局。 當你老了才想起來,自己還有個親手被自己賣掉的孩子,你怎麼有臉皮在去找這孩子。如果我是丟棄孩子的老人,我是沒臉去認孩子,當然也不會親手為了錢而賣掉孩子。 同理,如果我是那個被賣掉的孩子,也不會認所謂的“父親‘、 在我最最需要父親的時候,父親卻悄然缺席。不經歷他人苦,怎勸其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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