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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周嵩律師

    不論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這種行為都是違法的;

    在目前基本上還是以票控稅的徵管手段來看,如果不開票,那麼這部分的收入是否計入公司的營業收入呢?如果計入,那麼開不開票都不影響納稅,如果不計入,那麼就是隱藏收入,涉嫌逃稅。

    銷貨的對方也是如此,會降低對方的經營費用。在目前金稅大資料之下,在上下游,交易物件的資料分析中,除非嚴絲合縫的串通,否則對方記了,而你沒記,還是會被發現的。

    如果要避免職務侵佔,你也可以選擇作為向公司的借款,如果是股東的話,借款長期不還會被認為是企業分紅,那麼避免不了扣繳20%的個稅。

    所以說,環環相扣,如果難以做到合規經營的,總有一個雷可能在等著你。

  • 2 # 金典財稅

    首先,無論客戶是否需要發票,都應該及時確認銷售收入,並據實申報繳納稅款。否則就形成隱瞞收入,少交稅款。在稅務檢查時,除補繳稅款外,還應加收滯納金和罰款,並會影響到公司的納稅信用等級。

    其次,現在微信支付非常普及,對於零售業來說,辦理結算非常方便,客戶非常願意接受這種支付方式。但透過私人微信收到的款項,應於每日營業結束前轉至公司賬戶,否則就形成公款私存。對於這種行為,無論會計制度還是稅法都不允許。所以,對於透過私人微信收款,公司應制定專門的管理制度,規定每日營業結束前,必須將私人微信收到的款項轉至公司賬戶,既方便了客戶,又沒有違反相關規定。

  • 3 # 北辰漫談

    首先說,公司的錢轉到個人賬戶跟是不是一般納稅人沒有什麼關係。

    這種行為是否違法,主要看你的公司性質。比如個體工商戶或者個人獨資企業這種行為就沒有任何問題。如果是普通一般企業,那麼這種行為就涉及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要明確開發票與不開發票均要繳納增值稅。

    作為老闆要明白,企業的涉稅問題主要依據還是公司的賬簿。會計的目的就是核算企業的經營情況。

    客戶直接把錢打到私人賬戶,那麼這筆收入是否計入企業的經營收入呢?如果不計入,那麼本次交易的成本又該如何計算呢?這些問題之間都有一定的勾稽關係。也不要把稅務機關當作什麼也不懂。如果稅務機關真正去查一個企業的賬簿,那麼這些問題都是可以看得出來的。

    未開具發票的收入,也要按照收入確定時間申報增值稅。增值稅申報表附表一,專門有一欄未開票收入。

    二,企業資金打入個人賬戶問題。

    1.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這一類屬於個人無限責任的公司。企業資產是個人資產,而且債務也需要個人全部資產來負擔。因此這類企業,個人資金與企業資金之間轉賬是不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2.一般有限責任或者是股份制企業。企業資金轉給個人有兩種情況。一是個人借企業的錢。這個需要在一定時間內歸還,並且有利息。如果未按照借款進行會計核算,那麼就有可能被歸為第二種情況。二是企業利潤分紅或者股東收回投資。這部分就涉及個人所得稅,一般稅率是20%。

  • 4 # V人間煙火氣

    肯定不合法,屬於偷稅漏稅。私戶收款不開發票不交稅屬於典型的隱匿收入偷稅案例。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應占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公司業務應該公對公結算,公戶收款,如果個人不要發票你開收據也沒問題,但這部分收款要確認收入並透過“無票收入”申報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稅一樣都不能少。

    也許你會覺得監管沒法發現,那你就錯了,銷售後貨物給人家了吧,那你不記公家收入也不能結轉成本,庫存就虧一塊啊,當這虧損越來越多,稅務從財報上就能發現,倒推回事實真相一點都不難。

  • 5 # 雨竹2017

    你的這個問題描述的可能不太清楚,我猜測你問的問題是這部分錢用私人賬戶收款,然後又不開票,所以你們公司就不打算做賬,不打算交稅了。

    如果是這種情況,那肯定是違法的。對於公司來講,產生的每一筆業務,都必須嚴格按照稅法的要求來繳納相關的稅費。

    就以最常見的銷售產品為例,銷售產品,不管你是開票的,還是不開票的,都需要按照要求繳納增值稅,確認收入,並且繳納所得稅。

    所以,不管需不需要開票,這錢都需要進入公司賬戶,並做賬報稅,千萬不要為了省這點錢而給自己公司帶來極大的稅務風險,不值得。

  • 6 # 初收小蒜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財務核算標準之一是,能準確地計算銷項稅款,進項稅款。所謂能準確地核算銷項稅款,就是能準確核算銷售收入,包括開具發票收入和不開具發票收入,也包括公司其他一切收入。

    二、從稅收角度來看,你這樣的做法是不規範的,一般來說貨物與資金流向是一致的。依照稅法的規定,你這種做法很容易被認定為賬外收入。要知道,帳外收入,或有少列收入的行為,那就屬於偷稅的範疇。

    三、作為財務人員,對這樣的不規範情況,必須跟老闆說明,同時應該建立健全這方面的財務制度。

    四、從企業的長遠發展來說,這種行為也是不允許的,當然這裡只是說一般的企業。如果這是上市公司的話,那麼這就是違法了,會受到處罰的。

    五、改正的方法是跟老闆將情況說明,同時制定好規範的資金流向管理制度,一併讓老闆知道的同時,並且透過這個制度,嚴格執行。

    六、財務除如實及時的核算外,還有重要職能就是: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資金流向過程進行監督。發現了問題,就應該及時改正,及時規範,達到查漏補缺的作用。

  • 7 # 簡淨軒語

    給您舉個例子:

    大型超市,人們去買東西肯定有不開發票的,相反,需要開發票的客戶才會憑藉小票去開發票,那麼超市怎麼報稅呢?稅務局要求他們報無票收入,而且是必須報無票收入,因為無票收入是客觀存在的。

    如果不開發票,會有什麼後果呢?購進時,商品帶著發票進入庫存,如果不做銷售收入,就不能確認成本,沒有成本,庫存不能減少,會導致庫存虛高,為啥查賬先看庫存明細賬,就是因為這個原因,賬實不一致,很容易出問題。

    一般納稅人只要有足夠的進項,就能控制好稅負,跟小規模相比還是有一定優勢的,如果經營規模不超過季度30萬,年度120萬的,小規模納稅人暫免增值稅的優惠政策也是很有優勢的,用好稅收政策,就能讓企業的利益最大化。

  • 8 # 輝煌gg

    以私人微信接受貨款轉賬,並沒有明文規定不可以這麼做,否則現在也不會大行其道了。但是企業應該注意做好兩方面工作,以避免涉稅風險。一是及時把私人賬戶的錢款轉入公司公用賬戶,二是按照發票管理的規定,及時給客戶開具發票,或者如實申報未開票收入。

    ●未及時轉入企業公賬,行成事實上的老闆收入,容易產生補繳個人所得稅風險。

    除了容易漏交增值稅等稅種之外,如果客戶轉入的賬款長期滯留在老闆私人賬戶中,實際上稅務機關可以認為這構成了公司對老闆的分紅,有可能以“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或者“經營所得”追繳老闆本人的個人所得稅。

    ●公私賬戶混用,容易產生侵犯公司其他股東權益的風險。

    如果公司有好幾個股東,而把貨款滯留在大老闆的私人賬戶上,實際上是侵犯了其他股東的權益。

    未按照規定開具發票的風險

    ●對於索取發票的客戶,應該及時開具發票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

    如果嚴格執行這個條款,不管付款方有沒有索取發票,企業都應該如實開票,而不應該以收據代替發票使用。所以,作為銷售方,企業應該儘可能開具發票給客戶。

    但是,現實情況下,並不是每一筆業務都開具發票,即使有些業務沒有開具發票,而稅務機關也不會以此來處罰企業。否則也不會出現“未開票收入”這個概念了。

    ●對於不索要發票的客戶,產生的收入應該按照規定如實申報“未開票收入”

    在一些以自然人為主要客戶的企業,例如超市、網店等,客戶一般不會主動索取發票,而作為銷售方,這些企業也不是每單業務都開了發票。時間長了,就會累積一些未開票的收入。

    對於這種情況,企業應該如實申報這部分沒有開具發票的收入,絕不能僥倖的隱匿這部分收入。

    總結:

    綜上,以老闆私人賬戶作為微信收款賬戶,並不是不可以。但是企業應該及時把私人賬戶的款項轉入公賬,並且在客戶主動索要發票時,按規定開具發票。對於未開票的這部分收入,也要及時確認,如實申報。從填補涉稅風險漏洞的角度來說,還是建議企業以對公賬戶作為微信收款賬戶,不要把私人賬戶作為公用賬戶,公私混用。

  • 9 # 雙葉財經

    先說結論,對方不要求開具發票,是可以將款項打入你的私人賬戶,這種行為不屬於犯法,不過,如果你這邊最終將這次款項不轉入公司賬戶而選擇私有化,那不好意思了,你犯法了!

    在中國實際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客戶分兩大類,對公客戶和個人客戶。公司客戶支付完貨款後一般會主動索要對應發票,而私人則不同,大多數沒有索要發票的習慣。

    公司對兩種型別的客戶的約束自然也不同,對公客戶,對方會自覺的將購買商品或者服務的錢打入你公司賬戶,這樣才能保證錢票合一,私人客戶也圖怎麼方便怎麼來,你這邊要是做強制規定,極有可能失去一個客戶。

    在中國發票管理條例和其他一些法律中,都沒有明確規定,所有公司交易往來必須透過公對公方式進行,事實上,這麼規定也是不合理的,因為中國的經商環境實在太過複雜,單一強制性要求不符合經商條件!

    有些公司老闆喜歡鑽法律空子,以為對方不開發票,收到的錢不入公賬,就能瞞天過海!這種行為在很久以前,確實存在可能。隨著中國稅務體系不斷完善,稅務系統更新換代,金稅三期上線後,很多原來逃避繳納稅款的行為都被發現!再指望逃避繳納稅款達到個人發財的行為已經行不通了。

    作為公司的財務人員,務必清楚一件事,法律底線不可觸碰。每天收到的公司營業款,不管客戶是哪種途經轉給你的,有沒有開具發票,都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將這些款項轉入公司賬戶!

    在這一點上,不管老闆如何施威於你,強迫你去做,也不要成為協助他人逃避繳納稅款,無形之中讓自己成為了幫兇。

    最後總結下,客戶不要求開票,合理合法,將營業款轉入私人賬戶,可以!私人賬戶資金不轉入對公賬戶,不進行賬務處理,違法!

  • 10 # 企業服務檯

    不開發票,轉個人微信賬戶這都沒問題。問題是收到這錢怎麼處理。

    企業經營活動中, 顧客不要發票,錢付給個人微信或銀行轉賬或現金支付,很常見,沒什麼問題也不違法。但錢收回來以後需要作未開票收入及時入賬,按要求依法申報繳納各項稅費。

    不開票又不入賬這本身肯定是違法的,涉嫌瞞報收入偷逃稅款。

    稅務機關是可以依法查處,補稅、罰款、或承擔其他法律責任。但如果收款人是老闆本人,且股東也就一個人不涉及他人利益,在金額不特別大的情況下,其實收了也無妨。

    當然不是我鼓勵違法,而這就是普遍存在的客觀現象,畢竟企業經營情況千變萬化,賬目不規範、服務定價高低不一、商品損耗、流通去向難追溯...這些都常用於處理這些瑕疵。

    而且稅務在實際執法中,也有一定的容錯機制,甚至有專門的方案處理不規範經營行為,如核定徵收等。不是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的錯誤,都以糾正指導為主,一般不會小錯誤致企業於死地,當然,這有一定賭的因素在裡面。

    如果收錢不開票不入賬的是員工,或者股東有其他人,則有可能涉及到職務侵佔或者盜竊。

    股東之間有利益牽扯,會相互監督,一方發現被佔便宜扯起皮來,這些行為就更容易敗露,老闆對員工的監督就更不必多說了。

    總之,違法雖然不一定100%都承擔後果,我不認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而是疏而必漏。但畢竟是一個把柄在,有可能永遠沒人知道,也可能不知道哪天就被扒出來了當場翻車人設崩塌。特別是主觀故意的違法行為,更能在當事人心裡留下深刻記憶,心理脆弱一點就承受不了。

    要安心,依法辦;要違法,賭運氣。

    企業收入的錢就是歸屬股東的,費盡心機無非就是省下那點稅,如果真是感覺稅負壓力高得難以承受,本人完全可以提供合規合法的稅籌方案,節稅效果最高可達90%。

    一方面是返稅,企業增值稅和所得稅都返地方留存30%-50%,先徵後返,依法依規,按月兌現,節稅效果立竿見影。另一方面可以申請個人獨資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依法核定,手續完整。核定1.5%稅率或10%應稅所得率,節稅達90%,效果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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