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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講道理的小老頭

    業主是主人,物業是服務業主的。這話誰都會說。但是物業是怎樣服務主人的呢?

    物業服務的是全體業主的主人,而不是自稱是小區業主的個別業主。因為維護全體業主的利益,就不允許個別業主損害全體業主利益的行為存在。這說明物業服務的方向是對的,措施是有力的,工作是認真的。

    樓道是共有產權的區域,這區域由物業負責管理,業主公約是法定程式規定而存在的,就是約定業主要遵守的各種規定,公約中就有,禁止在樓道內堆放雜物的規定。但有的業主由於多年養成的習慣,住進小區還不習慣業主公約的規定,把暫時不常用的,不值錢的,放在家裡影響美觀的雜物堆在樓道內,這可真是乾淨了自己家,汙染了(環境)別人,這是損人利己的行為。不遵守業主公約,本身就是錯,還自以為業主,是主人,物業是來服務的,不應該管理業主。如果物業真不管,你家我家,大家都往樓道里放雜物,①是影響了環境衛生。②是不符合業主公約規定。③是與創造文明城市的要求背道而馳。④是響了住居的幸福指數。⑤違反了消防管理規定。⑥帶來的安全隱患,可能危害到全體住戶的人身財產安全。這也是最主要的。

    物業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協助政府落實各項法律法規的規定,協助全體業主做好公共安全,。查隱患,消滅隱患,後悔可以總結經驗,但後悔找不回生命,生命只有一次,生命重於泰山,嚴查隱患不留情面,在溫情提示,勸告無果的情況下,必須的,果斷的,徹底的清除樓道雜物,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情面,真正做到對全體業主的安全負責,這也是好物業,負責任的物業應該做的。

    物業的舉措涉及到了所謂的業主財產,物業的做法有的業主不理解,成了業主維權的證據,反映業主訴求的渠道是業主大會,由業主大會的集中表決體現出全體業主的共同意願,與物業共同維持好小區的生活秩序,做好公安全防範工作。做為業主的一言一行,要符合全體業主的利益,應該要少數服從多數,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如果還認為物業的做法不對可到有關部門投訴,也可走法律程式去告物業都可以,這是法律賦於公民的權力,如果走了一圈沒有人支援你,只能說明是你個人的事了,該反思一下自己了。

  • 2 # 求真務實738767877070

    根據消防安全相關規定,樓道是禁止堆放任何物品的,小區領房時也應該都簽署一個業主入住須知,這裡面應該也有類似規定,物業公司管理服務人員,清理樓道物品並無不妥。

    而作為業主,也是應該嚴格執行小區管理規定的!

    做為被收走有用的物品的業主,可以及時與物業服務人員聯絡,與物業好好溝通,保證不再犯類似規定即可!

    沒用的物品該賣的及時賣了,改扔的就及時扔了,有用的那就收回家中,而不可以任何理由佔用公共空間。

  • 3 # 安安2085

    在一次親戚的聚餐上,一個遠房親戚說,他放在門外面他的鞋架上的兩千多元的一雙鞋丟了,想讓物業賠。我說你家門外面屬於公共區域,你怎麼把你這麼珍貴的鞋放在門外呢?你讓物業賠沒有道理啊!這位親戚最後說,他不賠我不交物業費!我無語。

    可見,我們好多罵物業的人,就是這樣產生的!

  • 4 # aoerbujiao

    只能證明你素質低下,樓道是公共區域,不是你私家領地!如果大家都像你家,只能亂得一踏糊地。發生火災,大家死路一條!

  • 5 # 室內防塵防滑系統

    說句心裡話,沒辦法!首先您在公攤面積放東西,跟物業商量後,貼條限期多久,物業同意後可以暫時放置。不跟物業打招呼,人家就會當垃圾處理掉。理由,佔用公攤面積,對其他業主不公平。同時先用消防通道,會帶來隱患。建議提前跟物業打好招呼,同意後再放。

  • 6 # Okcoke

    業主入住時都會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協議,物業會對業主提出小區管理的一些要求,說不知道私人物品不能佔公共區域的都是明知故犯。說白了把自家東西放在公共區域就是想佔便宜,這個行為損害了其他人的利益,尤其是還有人把東西放在消防通道上,既影響環境又有危險,如果有用為啥不拿家去?為啥要放外面?就你聰明?物業對這些東西就應該清理,支援物業的清理行動,對待不自覺的人就要用非常手段。

  • 7 # 雨田木子

    看具體情況。

    現在樓道是屬於安全通道的定位。本來就不應該放置私家物品佔用公共過道!而且很多還是電瓶車充電!(主要是發生了很多電瓶車自然事故!作為物業管理方,你覺得別人該如何規定,避免事故呢?!)無規矩不成方圓!如果都不遵守!那沒法管理!隱患由所有住戶共同承擔!

    你去理解它規定的背後本質!不能說不方便你個人了,你就很不滿,不滿也沒用,又不是私家大院!一棟樓,那麼多業主,需要規則相互制約!

  • 8 # 素心造夢

    你為啥要把東西放在走道?誰錯在先就是誰的責任,如果是裝修期間,相信大家都可以通融。裝修完就得打掃乾淨恢復原狀,長時間堆放就是垃圾,自然要清理。(清理前因該口頭或書面告知違規業主)業主首先要守小區的規章制度,在老舊小區這種情況很多,主要是業主素質低下。全社會因該有個共識,像這種低素質業主找法律援助,瞭解情況後就因該果斷拒絕。接這種業務等同於助紂為虐,同時也侵犯了其它小區業主的正當權益,法治社會不是懂了法就可以違法,好的環境要大家共同建立。

  • 9 # 陳依莯

    如果是一年四季不定期清理,確實可以不用另行通知。如果只是偶爾清理,作為提供服務者,還是應該出個通知明確清理時間。

  • 10 # 一個文明的不文明人

    如果你是暫時放置,準備處理掉,或者短時間後會收回來,應該和鄰居說一聲,並且物業打個招呼在先。如果你是長期佔用公共區域,侵犯了別的業主的公攤面積,影響別人出行以及影響消防等等其他因素,你放出來之前就應該考慮到這玩意兒必然會被清理。老實講,很羨慕你們有這麼負責任的物業

  • 11 # w苦行僧

    如果發現放置在樓道的東西被拿走,應該到物業服務企業瞭解情況,拿回來。 丟失不值錢的物品那就算了吧,如果是值錢的物品那就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將家裡廢棄不用的物品堆放在樓梯的走道里,是一種自私且不文明的行為,應該受到譴責。

    把家裡不用,但丟掉又可惜的東西放到樓道里是許多業主的不良習慣,這種行為不可取。這種侵佔公共用地的行為,非常自私,應該受到譴責。

    如果該東西對業主是十分重要的,那就應該放回家裡,而不應該放到樓道里;如果是不重要,沒有用的東西,那就應該丟到垃圾桶裡,而不是放到樓道里。樓道是業主通行和火災時逃生的通道。如果火災時,業主無法通過樓道逃生,最後葬身火海的還是業主。

    因此,小區業主如果發現放在樓道里的物品丟失了,及時到物業管理處諮詢,領回自已的物品,但是不能在次堆放在樓道里。

    為了樓宇的安全,請業主不要將廢品堆放在老樓梯的通道上。

  • 12 # 有愛有故事卜羅密

    根據物業條例物業其實兩種身份,一是服務者,二是管理者。其依據來自兩方面,一是法律法規賦予某些權力,或是政府機構依法委託或者受權物業在一定的範圍內執行某些行政權力。二是依據與業主委員會鑑定的合同協議,對小區物業提供服務和管理。並對業委會負責。針對業主對公共利益所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不僅法律法規賦於了物業對小區公共安全的管理義務,也承擔著小區公共安管理的責任,同時也要承擔管理不到位的責任。同時物業服務協議中也會有相應的條款。小區物業在樓道等公共設施記憶體放有礙他人出入,或容易引發公共安全隱患的雜物或其他物的行為,即不符合小區公共安全公約的規定,還有消防安全法的嫌疑。為了保護小區廣大業的生命財產安全,屬地社群對小區存在的安全隱患會督促物業進行整改。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視為屬地基層部門賦於了物業一定的處分權。所以物業在履行完相關告知義務後。對不聽規勸自行處理雜物的,有權強制搬離。這樣的行為,有充分的法律依據。

    面對這種情況,業主明智的做法,是主動承認錯誤,配合物業重新安置好自己的物品。私人物品應該存放在私人領地。

    世界上既沒有單純的義務也不存在單方面的十權利。權利跟義務是一對雙胞胎。很多人有一種認識誤區。以為物主出錢屬擁物業提供服務,業主就是主子,物業就是奴才。這種惡霸式的封建觀念是非常有害的。在法制社會裡不容存在。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物業是提供有償服務的公共服務管理機構。它即有提成優質服務的義務,也負有公共安全管理職責,只要依法行使。即符合法律規定,也會受到廣大業主的理解和支援。

  • 13 # 齊天洪長春朗誦

    建議國家立法委立法,凡是在公共樓道,走廊,電梯間,公共綠地,草坪等處放置的物品一律由物業管理部門視為垃圾收走扔掉。

  • 14 # 天鵝灣的笑聲

    佔用公共樓道放置物品本來就不應該。每個業主都有責任維護公共的利益;物業給你拉走實際是清理環境沒有過錯。如果你的東西有用可以到物業說明情況把東西領回來。並承諾以後不再私自佔用樓道就可以了。樓道通暢是居住的必要條件,任何人都無權佔為己有。如果別人都和你一樣去佔用樓道也影響了你的通行,你是不是也很惱火。物業公司清理樓道也是不得已而為之,他們是在做好事,是對大家有利的好事,就應該得到支援。

  • 15 # 雪落凡塵遇知音

    樓道里放東西肯定是不對的,首先樓道是公共空間,不是私人空間,其次樓道堆放東西有安全隱患,本來能同時過三人的通道,因為對雜物,只能過一個人,萬一著火了,地震了,可是要命的。所以物業收走合情合理合法!

  • 16 # 天馬馳騁68156341

    公共通道本來就不準放各種物品這是最簡單的常識,還老讓人家給你貼通知,累不累的?你是多大的人物啊,要是我直接全扔了

  • 17 # 鴻運亨通103544896

    要搞清楚房子是業主的,物業只是為業主服務的,不要把主次弄混淆了而本末倒置,既然服務行業那就不能為了賺錢而一味的賺錢,就不能有超過5%利潤這是前提。其他服務行業也是如此。民生和國防同等重要,況且中國共產黨代表的是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有時民生比國防更重要,各級管理層一定要明白這個道理,得民心者得天下!

  • 18 # 詩人劉志強LZQ

    第一物業沒有通知的前提下,抄走的東西,屬於違法。為什說違法,什麼法律法規裡有物業有權抄走東西。所有就要普法,教育,沒有教育就抄走。就是一違法。

    我把自家的花放在院內,結果丟失了。我報警了。受理了。既然受理了就是合法的。沒有受理就是我放花就是違法的。

    建議你,報警!

  • 19 # rwz1

    你在不該停車的地方停車,車被交通部門拖走你怎麼辦?這件事基本同理。之所以你在這裡表現得不知道該怎麼辦,源於你根本就對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不屑一顧,自己有錯還想無理攪三分的向物業討點“公道”而已。然而公道自在人心!你除了向物業承認你在樓道亂堆放物品的錯誤之後討回你的物品,還能有什麼別的辦法嗎?

  • 20 # 陝西蠻娃

    物業有什麼責任???在公共空間消防通道私自放東西是不允許的,物業有權清理,如果因為私放東西造成重大安全隱患,將追刑責,物業也要追責監管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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