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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靈魂串燒

    林子大了什麼鳥兒都有,遇到老賴的老闆,先禮後兵,不能跟他太講道理,光腳的不怕穿鞋的,氣勢上不能輸給他,即使拿不到工資,也不要他好過。

    我親身經歷的一件事,就是辭職以後到發工資的時候,老闆賴著工資不發,微信電話問她,她也沒有明確表示不發,也沒有表示要發,一直用團隊離職的事來搪塞我,說是我們的領導把我們的工資拿走了。那我說,他拿走你的關我什麼事,我是跟公司籤的合同,沒有跟他個人籤合同,冤有頭債有主,你有本事去找他,為何扣著我的工資,我跟誰籤的合同,我找誰。後面她說不過,直接電話不接,微信也不回,我就直接發了一句,你賴著工資不發,還有理了勞動仲裁見。

    最後他還是不理我們,就在星期天我們去他的機構找她,剛好,她也在,我還是先禮後兵,剛開始還是你好老闆,我過來拿工資,然後她又跟我們說了一大堆,這樣那樣的,還是以我們領導拿走工資為藉口,總之就是不發。後面我們打電話把以前的那個領導叫來,讓他們對質,一開始上來他們就互懟,誰也不讓誰,我們就當看戲了。最後領導說了一句他害怕了,教育局我天天去,勞動局我天天去,反正我有的是時間,這句話一說,那個老闆就萎了,他知道他的那些證件沒有的,是沒有辦學資質的。

    最後很不情願的把工資給發了,這件事告訴我們,是我們的我就要去要回來,不是我們的我們不要。要善於抓住對方的弱點,有理走遍天下。誰怕誰。

  • 2 # 瀕危物種單身汪

    掌櫃的,夥計們都在底下等著呢。

    掌櫃的:等仨妮嗎?

    等發工錢呢。發工錢,今天該發工錢了。

    掌櫃的:發工錢?天底下還有這樣滴四清嗎。

  • 3 # 魔逗國JumeKuo

    他去哪裡也說不清,你只看誰和你籤的合同那就夠了,然後去勞動仲裁吧,你是百分百勝的!他所說的如果沒有任何證據都是廢的,就算有證據都是他和另一個人的事,你們獨體是沒有簽過其它補充協議的,那就把他告上去!

  • 4 # 流沙愛分享

    彼時我進入了一個當時如火如荼、現在已經被嚴格管控的行業,而且是強壓,什麼行業可以自行百度。

    眼看著公司面臨危機,員工也就跟著遭殃了,公司要節約成本,就從人力成本開始,這麼幾件事也是體現了老闆的“大刀闊斧”。

    1.先是拖欠工資。

    原本每月10號發工資,結果拖到月中甚至月末,最後乾脆直接把發工資日期改成了14號。後來開始欠一個月工資,之後兩月、三月,到我離開已經拖欠了四個月工資。

    比較讓人寒心的是,老闆竟然開大會大言不慚說,你們不滿意去告。被員工發到網上還引起一波小高潮,最後公關也無能為力,但這事似乎也沒有造成多大影響,不了了之。

    2.各種變相裁員。

    給業務部門定不可能完成的KPI,完不成就直接讓走人;其他員工的工資結構強行被改變,工資一部分作為年終獎發放,視公司業績好壞,呵呵噠,自然是打水漂了。架構大幅調整,把一些員工直接邊緣化,其實就是逼其離開。

    開發了一種新的快消產品,讓全員營銷,達不成目標,就走人,要麼自掏腰包,也是逼走了N多人。

    靠這種方法竟然從一萬人降到了3000多人。

    3.老闆各種不講道理。

    因為公司為了規避各種風險,有若干子公司,這個時候老闆講你們要自負盈虧。真是快把我們笑死了,一點投入都沒有,現在收成的時候讓自負盈虧!真是無恥到極點。就是為了逃避什麼話都可以說。

    你可能要問,員工呢,沒什麼行動嗎?

    當然有啦,看到不妙,離職的離職,然後去仲裁,仲裁傳喚的時候,人力老大不惜汙衊員工以減少賠償。而且仲裁週期長,沒有立馬見到效果。

    最讓人髮指的是,在拖欠了四個月工資,要補第一個月工資時(可能不敢再拖了,也可能臨時籌措到錢了),提前離職的同事就直接忽略了,工資就那樣被免去了。仲裁的更不用說。

    那老闆現在做什麼?

    可能也自身焦頭爛額,前段時間聽說進去又出來。但是,公司基本是無力迴天了,仲裁或者不仲裁的小夥伴的工資也遙遙無期。

    所以說,越到危難時刻,越能看出一個人的格局,逃避責任不是什麼好的做法,何況經營的是一個企業。睜眼說瞎話就更不提倡,多行不義天必誅之。

  • 5 # 這個矮子有點圓

    有遇到!就是上一份工作!過年前所有人都等著發工資過年,死也不發,反而說我們單身的,沒家庭孩子,那麼著急幹嘛。有錢也是給有困難的同事。最後逼得急了,過年前最後幾天才發了2個月工資。

    然後,過年後開工到我辭職,又是一共5個月工資不發,說沒錢了,資金週轉困難,說我所在部門導致公司一直虧本(天知地知,就我們部門在賺錢),要取消部門,要求我們自動離職,說等什麼時候他有錢了再還工資(嘴裡沒錢發工資,自己家裡卻搞裝修)。

    說我們討要工資是很沒良心的做事方法。很多同事怕他不還,不敢走。因為一直嫌棄我們,做一個老闆在其他人下屬面前,一直說我們部門所有人的壞話,所以我們都選擇辭職,而且要求他,走那天必須一次性結清。不結清就勞動局見!

    一邊要求不要討工資,一邊抹黑我們,工作這麼多年,真的是第一次看到把拖欠工資變成大爺的!

    幸好,走得快,錢都到手了,其他人,還在繼續守著他,奢望他有錢馬上還工資。

  • 6 # 奮鬥八爪魚

    林子大了,什麼樣的老闆都有。

    我有一個同事,他之前在一家餐飲店打工。

    當初答應老闆的,是要在店裡幹一年。

    但是我的這個同事,只幹了4個月,他就有了更好的發展。然後他就跟老闆提出了辭職。

    並且答應老闆,等到老闆找到合適的人了再走。

    可是這個老闆胡攪蠻纏,直接就不讓他去上班了。

    結果最後一個月的工資也沒有給發,大概有3000塊錢的樣子。

    多次找老闆協調未果,他只好找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調解。

    但是因為種種原因之前都不知道,不懂勞動法等相關法律。

    找勞動監察部門沒有解決問題,然後又去了勞動仲裁委員會。

    諮詢了律師,最後在仲裁委員會交了一份委託書等相關資料,等於說是把那家老闆給告了。

    並且打了官司,最後老闆不得不發放了那個月的工資,而且還賠了將近1萬塊錢的損失。

    這樣的結果還是比較好的。

    本來打工者就是一個被人剝削的階層,老闆又有很多是無良老闆。所以告訴大家一定要在,但工作的時候保護好自己的利益。

    入職之前一定要簽署合格的勞動合同。以此來作為維護自己利益的證據。

    工作的時候一定要找,各項資質都很正規很完善的公司和企業。

    做正正規規的工作。不要做與法律擦邊的行業。

    還是平時多關注一些法律知識。要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當然自己也要做一個合法守法的好公民。

    對於工作工資要不回來這件事情,首先是要努力透過正規的渠道和方法把工資要回來。

    如果嘗試了各種方法和手段之後,還沒有把工資要回來。

    那就當自己花錢買了個教訓,以後長點心眼兒。

    但是也不必把這個小挫折太過放在心上。人生還是要繼續的,這才多大點兒事兒。就當自己吃了個虧。以後長點記性。

    大家也都不容易。希望老闆也都長點良心,開門做生意,講究的就是和氣生財。

    多行不義必自斃,想要發財就要多積點德。

  • 7 # 未泯雙瞳

    見過啊,如果僅僅是拖欠工資其實都算好的,這世界什麼沒底線的人都有,見多了也就不奇怪了。

    不要臉的老闆通暢都有以下幾種思維。

    企業業績不好,你們應該與企業共進退

    拜託,員工都是來賺錢的,你多賺錢的時候也沒看多發多少錢,但是業績不好了卻要員工跟你共進退,這是典型的強盜邏輯。

    只想著拿錢,不為公司考慮,是典型的沒良心

    良心是用錢買的嗎?如果是,可以考慮多賣給你一點。

    公司給你發工資,你應該感恩

    說的好像我在家躺著拿工資一樣,如果白給錢肯定感恩,哪個員工不是幹活換錢,感恩啥?

    公司業績不好,責任全在員工

    公司業績不好,正常情況下要不就是市場行情不好,要麼就是公司決策出了問題,可有些老闆偏偏就喜歡把問題推到員工身上,好像他作為第一責任人與他無關一樣。

    當老闆壓力大可以理解,但有些老闆的思維真的是奇葩加不講理,創業風險很大,如果沒做好接受風險的準備,建議還是別創業了,無論如何作為一個老闆,如果不發工資還能振振有詞處處有理,我只能說,這樣的人根本不配老闆二字。

  • 8 # 元嘉草草0816

    我也遇到過,上一份,因為家裡有事,提前20天提的辭職,我是HR,又按照公司要求招聘了一個HR,所有的工作交接好,又帶了她三天,熟悉崗位,熟悉公司員工和領導,我才正式填寫辭職申請,離職的,結果到發工資的時候不給我發,我微信問之前的領導,他說我說走就走,不考慮公司???遇到這樣的人,真是有理說不清,反正就是不給你發,微信不回,電話不接,直接去公司找,人就不在,最後說要報警,他直接講要不要我幫你?遇到這種人我自認倒黴,就當被狗咬了一口!現在那個公司倒閉了,真活該!

  • 9 # 奮發船帆V

    1.老闆:“年輕人要多學習,多為公司做貢獻,不要只談錢。”

    2.老闆:“等咱們公司上市了,給你期權”。公司加上老闆就三員工,你好意思和我談上市?

    3.老闆:“現在的社會,工作多難找,公司給了你工作,你要感恩公司,感恩領導!”

    4.員工:“老闆,我要漲薪。”老闆:“漲薪不是你考慮的事情。”員工:“那我應該考慮什麼?”老闆:“你應該考慮的是工作!”

  • 10 # 心念HR

    不發工資不僅覺得理所當然,還認為你應該感恩戴德的老闆見過嗎?

    我以前實習的時候在一家很小的初創公司,公司加上我也就五六個員工,老闆曾經在外省開過一家公司做不下去倒閉了,然後來這邊重新開了這家。整個人就是扣扣嗖嗖的,福利獎金通通沒有,大小周,還整天盯著你的考勤看,遲到1分鐘就要扣工資,天天講績效考核,最後到手的工資總是莫名其妙少一些。

    我在那實習了4個月,前三個月還好,雖然有時拖幾天,有時少發一點,但至少還是發了,沒想到我離職後,最後一個月工資卻一直沒有收到,直到我發簡訊去問了老闆,才發現老闆是個大尾巴狼。貼一個我們的對話截圖(憑記憶模擬的,太久遠了,真實記錄丟失了。)

    敢情這不給我發工資還是為我好了,呵呵。每天不遲到不早退,堅持認真工作,自願加班,不奢望加工資,只求準時發工資,這都實現不了,還堂而皇之以我給公司造成巨大損失為由扣留我的工資,真是厲害。

    因為我是實習,籤的是實習協議,不是勞動合同,這點是偏弱勢的,但我有考勤打卡記錄來證明我有按時上班,所以我也不擔心,直接電話跟老闆說,我一窮學生,認真工作,只想養活自己,但他硬要這麼逼我,我也只能反擊。畢竟法律規定,如果用人單位認為勞動者給其造成損失,那單位要舉證,舉證不出是不成立的,我好歹是人力資源專業,勞動法我熟悉,如果他31號前再不發工資,那我會去申請勞動仲裁,還去學校和當地就業辦投訴,在各新媒體平臺舉報,甚至我還去給客戶那透露公司的種種劣跡。

    他可能沒想到我看起來斯斯文文的,居然這麼暴脾氣,又想著為了我這2500,搞這麼多事,太不值了,第二天就給我發了。

    所以大家遇到欠薪不發的老闆,一定不能軟弱,你弱他就強,你強他就弱,必要時要勇敢地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合法的勞動權益。

    企業拖欠工資的法律責任《勞動法》第5章第91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協商不成,蒐集證據申請仲裁維權

    被拖欠工資,當然優先去找公司上級領導和財務部門進行協商處理,擺事實講道理,不行的話,也可以攻擊對方的弱點(比如大部分公司,自己做錯事了,都會害怕被媒體曝光,害怕社會輿論,在意自身的社會形象),所以你也可以適當"威脅對方",類似我前文提到的那樣。

    如果遇到不怕事的主,你的賣慘和威脅並不奏效,那沒辦法,你只能蒐集證據去申請仲裁來維權了。我們要知道,勞動關係包含勞動合同關係也包含事實勞動關係,當然,有勞動合同最好,沒有的話,我們也可以提供相關資料證明自己與單位的勞動關係,比如:工作證(最好蓋公章),工資發放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考勤打卡記錄,工作郵件記錄,同事證言等。

    然後我們就可以拿上相關資料,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了。如果沒有籤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謹記點

    1)就業時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必須給你買社保。

    2)不發工資是違法的,一旦被拖欠工資,協商不成,要儘快發起勞動仲裁。

    3)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但不能拒發工資。

    總的來說,勞動權益被侵害,不能坐以待斃吃啞巴虧,一定要積極應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感謝閱讀,公司資深HR,不妨新增對我的關注,有什麼職場問題方便隨時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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