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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Dennis的小破廠

    按勞動法規定只要提前30天辭職就可以,當然你要留好證據證明已經提交辭職報告。比如,郵件就是個很好的證明,即使你是書面遞交的辭職報告,也可以補一個郵件附件裡放上辭職信,來證明那個時間點。

  • 2 # 劉佳的職場佳話

    有些公司在員工離職的時候,的確會任性使絆子。原本很小的事情,也會被放大渲染。這其實也反映了這家公司的一些文化和德行。好聚好散,沒有必要為難彼此。

    有些公司,規模不大,卻總搞一些大公司的做派作風,搞一些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屁大點事都喜歡小題大做。對於這樣的公司,這樣的領導,也沒有什麼值得追隨和留念的。

    你現在需要做的。一方面一定要按照公司的規定進行交接,交接後要接受人簽字確認,然後你自己拍照留存。整個離職手續也一定要按照公司的流程去完成。總之,不要讓公司來挑理。你千萬不要給公司故意找茬的機會。該配合就配合,該遵守就遵守。同時也要直接拒絕領導的挽留,這個時候不需要委婉,因為這樣顯得更假。另一方面,可以先諮詢律師,如果有必要,直接申請勞動仲裁部門的介入。

    公司沒有權利押著離職證明不給。但現實中,的確有一些公司會故意不給,就是想制約員工。如果該員工跟公司是友好解除勞動關係的,那幹嘛要故意為難呢?如果公司不講理,那員工也沒有必要妥協,該維權就維權。

    另外,勞動法規定,員工提前30天書面提出離職,無論公司是否籤批,都是合規的行為。

    祝你好運,我是劉佳(記得先關注喲)。有關於招聘、求職(簡歷診斷)、跳槽(面試輔導、談薪指導)、職場規劃和撩妹方面的問題歡迎探討。有時間也歡迎閱讀我的圖書作品《獵戰》、《獵頭筆記》和《非你不可》。也歡迎朋友們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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