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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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宇辰車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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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風輕雲淡46094545
如果不發力,僅僅是擋住防守人,不讓他搶斷,這是正常的動作。但是有的人不是擋住,而是在過人的時候,用肘關節頂住還經常發力,行為動作很隱蔽,裁判發現不了,而防守者往往就會因此吃了大虧,裁判還不吹。所以此類動作不提倡。容易引發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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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野球場
過人之後,用非運球手擋住防守人,其實主要有三個目的,第一也是防止防守人伸手掏球,第二是不讓失位的防守人很快的轉身或者移動跟防。打球多的球迷應該有感觸,失位的防守人一旦被突破一半的進攻人倚住,是很難轉身的。第三,應該也是為了獲得更多進攻空間。很多NBA球員突破過人之後,面對補防,甚至會用整個身體去倚靠已經處在身後的防守人,就是為了把已經過掉的防守人靠在後邊,佔據進攻空間,同時還能達到給隊友擋拆的目的。
當然,只要不是像馬龍一樣把手肘抬那麼高,我並不認為這是犯規的動作。
看你動作幅度
可以看看歐文的突破,經常用非持球手臂抗對方,神技啊!這應該不算規,因為往往對方防守也是緊貼的,進攻方碰撞動作不大的話就沒什麼毛病。
注意不要過分用手肘往外頂就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