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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曹萬金

    這落實起來會有許多困難,扣押汽車合格證本身就是違法行為,現實中扣押貸款車輛合格證現象普遍,很難依法解決或成本太大,太麻煩,總之,貸款買車者永遠是弱勢群體。

  • 2 # 汽車網評

    近日,商務部部長鐘山簽署了2017年第1號令,釋出了《汽車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將於201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經商發展改革委、工商總局同意,《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工商總局令2005年第10號)同時廢止。

    這一管理辦法被網友們稱為史上最嚴的汽車銷售管理法,嚴格約束了4S店與廠商的行為。在管理法中明文規定,對於壟斷、價格虛高等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其中打破品牌授權單一體制這一規定更是開創了汽車銷售界的新紀元,也就是說在汽車銷售這一塊未來將更加自由而不侷限於單一品牌。那麼屬於消費者買方市場的新紀元是真的來了嗎?那可不一定。

      

    我們可以來看看管理裡一些明細規定,管理法裡第十條經銷商應當在經營場所以適當形式明示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的價格和各項服務收費標準,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第十四條供應商、經銷商不得限定消費者戶籍所在地,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服務、召回等由供應商承擔費用時使用的配件和服務除外。

    簡單來說,就是經銷商與售後分開開設,並且杜絕了過往加價、強制上保險、上牌費等巧立名目的收費手段。從字面來說的確是屬於消費者買方市場的勝利,但是經銷商們真的會就此妥協嗎?我們不妨來分析下。

      

    目前的4S店的利潤來源主要是來自售後部門以及各種加價專案(如上牌費、店內保險等),汽車銷售方面除了新款車型,其實車型在大幅度優惠之下基本沒有利潤可言,甚至還要虧本賣車。一些定價偏低的車型由於銷售火爆,很多時候也需要加價賣車,而管理法卻一併杜絕了,經銷商的利潤可以說徹底斷絕,那麼未來消費者在購買汽車時候還可能享受這麼大幅度優惠嗎?想必沒有人想做虧本生意。

    經銷商利潤受損的同時,廠商為了挽留住旗下的經銷商必然給予給多利潤,屆時很有可能進行減配或者指導售價的上升來彌補,最終受害的必然還是消費者。另外售後方面,由於銷售與銷售徹底分離,這樣也會導致很多投訴問題投訴無門,各部門相互踢皮球衍生出許多問題,這一點也值得我們去考慮的。

    隨著中國汽車行業的蓬勃發展,中國已超越美國成為了世界最大的汽車銷售市場,法律法規的確需要完善。但是作為一個年輕的市場,對比百年的資本主義國家需要完善的地方太多了,一刀切的作為的確不適用於目前市場。未來中國汽車銷售市場如何演變,唯有等七月一號政策正式上線我們才能知道。

  • 3 # 丿攞你命3000

    俺有一個大膽的想法:賣車的的時候,車輛應該掛上牌照,顧客在買車時,一次性搞定所有手續,買了就直接開走,直接上路行駛即可,再不用跑來跑去找麻煩了!

    買汽車跟買腳踏車其實是一樣的,搞這麼麻煩幹什麼?本來很簡單的事情,硬是搞麻煩了,那些所謂的手續,簡直就是多餘的,完全沒有必要!跑來跑去的幹什麼?以後就好比在超市購物一樣方便、簡潔。

    不要說什麼這不合適、那不行的,制度都是人定的,過時的東西就應該拋棄,與時俱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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