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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故鄉的雲1Ajr

    早就應該對這些鐵路霸座者說不了,有些人本身素質低下沒道德觀念,違反規定就要受到懲處,對這些人只談和諧是無用的。鐵路霸座只是一個方面,更深層原因是整個社會道德淪喪,必須從學校就抓起,老師以身作則、我們的領導幹部以身作則,任重道遠啊!

  • 2 # 聽雨13063

    霸座行為無論什麼時候都安嚴懲,不能手軟的。車船不按號入座就一定亂,一定影響行車行船的安全,影響旅客的生命財產安全。

  • 3 # 舒平娟豔

    我個人對這個意見舉雙手贊同!這不僅是對那些無賴的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同時又保護了有座號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到侵犯!這個意見的出臺也可以說是維護了社會的穩定!我個人建議國家相關部門對這種所謂的霸坐行為就應該嚴懲!加大執法力度!加重罰款!

  • 4 # 南天獨行俠客

    所謂霸座者,其實也就是佔位置而已,這種現象過去、現在一直存在,只是原來人們自我維權意識沒有這麼強,碰到這種情況克服一下也就過去了。現在高鐵佔座是原來坐普通列車佔座思想的延續,人們之所以維權,主要是高鐵票價值高,且全程對號,加之人們維權意思高漲而導致的。佔座肯定是不對的,而佔座不讓且比較蠻橫的人也是比較少的奇葩人類。國家相關部門聯合治理一番也是好的,可以減少出行旅客的鬧心情況,出行更舒心、更愉快,使自己的位置被佔後有人能夠管得了。

  • 5 # 美豔880釋出

    旅客應當按照車票載明的座位乘車,不得強佔他人座位。乘客乘坐高鐵或火車,強佔他人座位等等行為和現象究竟是法律問題還是道德問題,是違法,還是失信,一直受社會關注和爭議。

    這次意見出臺聯合懲戒,不再只是耐心勸導,作用更積極,霸座等現象既是一個道德問題,也是一個法律問題。所以,我們不僅要從道德層面譴責,也要從法律層面約束,以維護秩序。然而,現行法律法規對霸座等系列現象規定仍然比較模糊。所以,進一步從全國從立法層面明確更迫切。

    “法無禁止即可為”,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那麼法律的社會效果就會打折扣。法律的指向性應更明確、更精準。很多法律規定比較模糊,其優點是對很多相似行為都可以進行約束,也能避免法律滯後,但也有弊端,即指向性不是很明確,那麼有人對法律規定的理解就會有偏差,法律對社會的指引、評價、教育等作用就會受影響。所以,立法趨勢必然是法律規定越來越詳細、越來越精準,指向越來越明確。雖然社會變化很快,法律的滯後性往往不可避免,但如果立法者考慮問題全面,高度關注相關領域的新變化,還是能減少或者避免法律滯後性的。

    立法是一項考驗智慧的工作。而春運前夕,多部委聯合出臺這個意見就是帶預見性的,智慧的,朝著立法更精準,更明確方問推進的一個開端。再次點

  • 6 # 一個平常心的人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希望中國的法律再修改時,針對當前社會上出現一系列不合常規的違反行為,應該納入法律條款,對執行人來講以便能夠有法可查,違法了就要負法律責任,只有這樣才能有效的約速一些不守規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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