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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戀上幸福

    今天我以我本人的實際情況來說說:掙錢——教育——團圓——三者在我的家庭中的取捨問題!

    掙錢:我孃家距離老公家5公里,看似不遠,而我們倆實際距離1000公里!我就在家裡的集鎮醫院做護士,老公在重慶一傢俬企做電視機螢幕工程師。我一年的全部收入在7萬以內,老公一年全部的收入在15萬以內。現在育有一個一歲多的兒子!兩邊父母都能自理,暫時不需要我們負擔,這樣看來,2個人的收入應該還算可以!結婚2年多一直這樣異地,也曾多次想過結束異地,迫於生活,老公回來,收入估計減半;我去那邊收入估計也要減半,畢竟那邊沒熟人沒關係,大醫院不好進!在家我又可以照顧好雙方父母!雖然2人年收入22萬,但是每月房貸4000,兒子奶粉,尿不溼等開銷2000多,人情1000……22萬的收入一年下來存款也只有8~9萬!所以覺得為了掙錢而掙錢,誰都不可以丟了現在的工作!

    教育:孩子是夫妻之間的一根紐帶,也是未來的希望!父母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我們的異地,導致孩子的爸爸缺失了孩子很多的成長過程!我經常說爸爸的愛更多的是教會孩子勇敢,擔當……媽媽的愛更多的是教會孩子細膩,溫柔……所以我們的異地,對孩子的教育是缺失的!為了孩子,必須結束異地!

    團圓:不能為了掙錢而掙錢;為了孩子的教育,必須結束異地;為了三口之家團圓!我決定今年讓老公回來,考事業單位編制,結束異地!更多的照顧孩子,家人!

  • 2 # 好運永遠伴隨我

    掙大錢是人人都想的,我認為和一家三口在一起,這兩個問題並不那麼衝突,賺大錢,首先你要想明白為什麼要賺大錢,我們賺錢是為了自己的親人過得更好,而不是隻為了賺錢而什麼都可以放下,如果去外地,可以一家人去,如果實在不能去,既然一個人去賺大錢,那另一個就要退下來守護好孩子,如果孩子走上歪路了,你賺再多的錢也沒用。

  • 3 # 寶媽知事

    當然最好是一家人在一起,能兼顧教育孩子和掙錢。

    如果實在有不可逆因素的話,就要辛苦爸爸出去掙錢,媽媽在家帶孩子,教育孩子,等到爸爸掙幾年錢,有條件了,孩子也大點了,對父愛的需要比母愛大了,再把老婆孩子接過去,一家人一起享受幸福時光。

    其實孩子小時候,有錢沒錢他只要和爸爸媽媽在一起,得到完整的愛,他就是幸福的。總之,不能因為掙大錢,長期忽略孩子,忽視家庭。哪怕因為要掙錢不能在一起,陪伴孩子成長,再苦再難再累也要每天或每隔一兩天就跟家裡,影片聊天,哪怕沒什麼要說的,就彼此看著對方在做什麼,看孩子在玩什麼,也是很重要的,這樣距離就不是問題,因為心在一起,有愛一切都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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