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託兒所許可證
一、申辦條件
(一)申辦負責人年齡必須在50週歲以下,初中文化程度以上;
(二)保教老師必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
(三)申辦辦所一般要求有幼兒20名左右規模,幼兒和保教老師比例為7:1;
(四)必須具備的硬體設施:
1、房屋要適合幼兒使用,室內乾燥通風,Sunny充足,並能保證幼兒活動安全。
2、託兒所面積室內不低於人均1平方米,兼有一定的室外活動場所。
3、幼兒所用床、桌、椅子齊全,又適合幼兒使用的衛生設施(大小便處、流水設施、一人一巾一杯等)。
(五)招生物件為3週歲以下幼兒。
(六)許可證辦理後,不能擅自遷址,如確要遷址,必須添置好相應裝置和設施,並及時告知所在村、居委會婦代會及街道婦聯。
(七)上述規定如與上級要求相悖,按上級規定執行。
二、申辦程式
(一)本人書面申請,申請書中必須寫清楚上述要求(一)——(五)條的落實情況;
(二)申請書上應加蓋村、居委會公章,是居委會轄區的還必須加蓋管理區的公章後送各管理區婦女工作負責人。
(三)街道婦聯、管理區婦女工作負責人,根據申請書進行實地檢查。如條件符合,發給有關申領表格。
(四)申領人必須提供有關證件,如學歷證明、健康證等;
(五)縣、街道婦聯再次派人實地踏看,如條件符合,縣婦聯給予辦理辦所許可證。
辦理託兒所許可證
一、申辦條件
(一)申辦負責人年齡必須在50週歲以下,初中文化程度以上;
(二)保教老師必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
(三)申辦辦所一般要求有幼兒20名左右規模,幼兒和保教老師比例為7:1;
(四)必須具備的硬體設施:
1、房屋要適合幼兒使用,室內乾燥通風,Sunny充足,並能保證幼兒活動安全。
2、託兒所面積室內不低於人均1平方米,兼有一定的室外活動場所。
3、幼兒所用床、桌、椅子齊全,又適合幼兒使用的衛生設施(大小便處、流水設施、一人一巾一杯等)。
(五)招生物件為3週歲以下幼兒。
(六)許可證辦理後,不能擅自遷址,如確要遷址,必須添置好相應裝置和設施,並及時告知所在村、居委會婦代會及街道婦聯。
(七)上述規定如與上級要求相悖,按上級規定執行。
二、申辦程式
(一)本人書面申請,申請書中必須寫清楚上述要求(一)——(五)條的落實情況;
(二)申請書上應加蓋村、居委會公章,是居委會轄區的還必須加蓋管理區的公章後送各管理區婦女工作負責人。
(三)街道婦聯、管理區婦女工作負責人,根據申請書進行實地檢查。如條件符合,發給有關申領表格。
(四)申領人必須提供有關證件,如學歷證明、健康證等;
(五)縣、街道婦聯再次派人實地踏看,如條件符合,縣婦聯給予辦理辦所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