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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巴塞電影

    1993年,陳凱歌的《霸王別姬》在戛納電影節上斬獲金棕櫚大獎。彼時處於巔峰的《霸王別姬》,自然也在第二年的奧斯卡最佳外語片提名上獲得了一席位子。在第51屆美國金球獎上,這部華語史詩經典榮獲最佳外語片,但號稱“奧斯卡風向標”的金球獎這一次卻沒有發揮出它的威力。結果兩個月後的奧斯卡上,評委們最終選擇了西班牙的《四千金的情人》成為奧斯卡最佳外語片。豆瓣網友曾對比,就算不給《霸王別姬》,也該給李安的《喜宴》,而這部當年無論品質還是名氣,都位列提名單上第4名的《四千金》卻莫名成了贏家。

    奧斯卡有“潛規則”,是舉世皆知的事情。早在好萊塢的黃金時代,奧斯卡獎項是被大製片廠承包,許多弱勢點的公司出品的電影明明品質很高卻顆粒無收,有些看起來沒有冠軍相的作品、影人卻榮登寶座。比如說葛麗泰·嘉寶,演藝生涯共獲得過四次最佳女主角的提名,但在米高梅公司“腦殘”的宣傳策略下,她從未獲獎。而反例最有名的就是瑪麗·碧克馥,仗著自己的丈夫是奧斯卡學院的創始人,硬生生給自己加了一頂影后的桂冠。

    而《霸王別姬》很大程度就敗在沒做任何公關,當時電影敗北後,陳凱歌還專門去問了評委會。評委會的答覆很讓人無奈——第一,他們沒看懂,文化差異嘛,好理解;第二,他們見這部電影已經得了金棕櫚和金球獎,又沒見陳凱歌以及關於此片的人有任何的宣傳活動,所以他們就以為陳凱歌不需要這個奧斯卡獎了。這TM也能算理由?或者,這是不是赤裸裸地在敲詐勒索?後來,陳凱歌談起此事說,自己也以為既然電影已經得到了金棕櫚和金球獎,就已經很有競爭力了,所以沒做任何公關。只能說,華人對奧斯卡競爭的規則還不太瞭解,以至錯失良機。

    其實吧,奧斯卡就像是好萊塢電影人在那裡自娛自樂的一個年會一樣,含金量遠遠比不上三大電影節。所以,幸虧《霸王別姬》沒拿到,要不然真的是掉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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