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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萌娃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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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銀行研究僧
兩個人一起買房,這叫共有產權人,兩個人一起貸款,那就是共同借款人。這在銀行都是非常常見的情況,自然是可以的。這當中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項,題主注意多方瞭解。
名為共同借款人,實為擔保人基本上所有銀行在面臨買房人收入不足的情況下,都會要求找個共同借款人,但不是所有銀行都能按照共同借款人的標準來進行操作。主要就是因為部分銀行信貸系統層面,並沒有共同借款人的模組。
換句話來說就是:共同借款人只存在於前期審批階段,只是為了讓借款人順利貸出款。真正在籤合同的時候,這些銀行會讓共同借款人籤保證合同存檔。雖然稱不上是真正的共同借款人,但在將來催收時卻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基本上這種情況會發生在部分城商行和農信社裡。
需承擔連帶責任銀行的共同借款人一般是不會按比例承擔債務的,都是承擔連帶責任,也相當於都承擔的是100%債務。連帶責任指的是,無論主借款人是否還,只要銀行找你還,你就必須還。銀行會在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之間選擇好催還款的,好執行的人來進行催收。
據我所知,共同借款人是不會上徵信的。我至少問了四五家銀行的審批人員,都說沒有見過共同借款人上徵信的。如果銀行起訴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不還的話,是會上被執行人名單的,這比上徵信還嚴重。
建議題主考慮清楚共同借款人的優劣,不要等到將來出問題了,才追悔莫及!
正好前段時間入手了一套二手房,是可以夫妻二人共同貸款的,而且中介一般會力推夫妻共同貸款的。一是因為夫妻雙方共同貸款,還款能力強,銀行更願意放款。二是夫妻貸款可以貸的額度更高。夫妻一方要作為主貸人,另外夫妻徵信都必須良好,而且還要有社保滿一年(根據各個城市的規定)工作證明,收入證明,或者銀行流水,一般收入要是月還款的兩倍(比如月還款是5000,那麼收入在1000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