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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Rone驚典

    【為什麼在中國很少聽說學習障礙?因為他們統一被認為笨!】

    如果留心觀察,你會發現,在我們的學生生涯中,每個班級,甚至每個人的身邊,總會有一些這樣的小夥伴存在:他們總是被老師或者家長訓斥“不專心”“不用功”,上課走神是常態,作業交不出來是正常,迫於壓力,早上經常“臨時抱佛腳”地去學校抄作業。

    當我們私底下給這樣的夥伴定義為“智商不夠”時,卻覺得有失準確,平常玩耍中,大家的表現並無明顯高低差異,甚至有些人在其他方面卻有著超乎他人的特長,實在難以理喻,這些看起來如此矛盾的現象卻會發生在同一個人身上。

    就好比大家熟悉的動畫片“哆啦A夢”中的野比大雄和胖虎一般,抖起小機靈,他們和大家比是有過之而不及的,卻總是在“學習的戰場”上屢戰屢敗,屢敗屢戰。沒錯,以上描述的種種表現,就是非常典型的學習障礙症了。

    其實,在認知醫學、教育學等領域裡,我們有專門詞彙去定義這些表現。在發達國家,已經有很多致力於此領域發展的醫務工作者,社工和教育學家等。在中國,隨著社會的高速發展,也有越來越多的人瞭解到“學習障礙”的存在,然而,相關的學術研究比之發達國家,還稍顯滯後。

    學習障礙症到底是啥?

    學習障礙或學習困難(Learning disability),又稱特殊學習需要,是指儘管智商沒有問題,也沒有發展遲緩,但是在聽力、會話能力、閱讀能力、書寫能力、計算能力、推理和推論能力這些特定領域的學習或使用上卻出現明顯問題而引致學習困難。這裡的障礙可以是肉體上的障礙,也可能是精神方面的障礙。

    學習障礙是由什麼引起的?

    學習障礙的成因很複雜,目前尚未有確切的成因解釋。對於天生有嚴重學習障礙,並且智商低於兩個標準差(例:WISC得分低於70)的人,根據資料歸類為智力障礙,簡稱智障或弱智。

    這類人需要特別照顧,所以根據資料整理,不會把他們歸入“學習障礙”一類。相反,對於WISC得分介乎80至100的人,由於他們仍然能夠與一般人進行正常溝通,他們在學習上遇到的前述問題就可以認為是學習障礙。

    下面我們對美國學習障礙聯合會對學習障礙的最新定義和對策內容做一個簡要介紹:

    1. 言語聽覺處理失調

    首先是言語聽覺處理失調,這個群體的人聽力完全沒問題,他們可以正常聽音樂,對於複述一些非語言表達性的環境背景音絲毫無異常,卻總是很難記憶和處理和語言相關的任務。

    簡單舉個例子,這個群體的小孩對於家長或者老師的口頭指令總是很難正確執行,或者每當家長問小孩:“今天你過得怎麼樣呀?”但是他們卻總是描述不清每天發生的事情。

    也或許是,他們總對發音相近的詞彙混淆不清。又或者總是喜歡提問“為什麼,為什麼呢”,即使對方已經解釋過多次,他們仍舊樂此不疲地當著好奇寶寶。

    2. 計算障礙

    第二種就是計算障礙,生活中,我們常聽到,總有些人愛自嘲說自己不善於理財,對金錢非常不敏感,其實這些自嘲者還遠遠夠不到計算障礙的標準,真的計算障礙群體甚至連數字和符號都很難進行協調和統一,而有關研究卻證實,大約5%的孩子都有計算障礙。

    3. 書寫障礙

    第三種是書寫障礙,也是最常見的一種學習障礙,是一種因手寫字產生的對學習的不利現象,書寫障礙者通常還是可以寫字,但是缺乏某些精細動作技巧。

    例如,他們勝任綁鞋帶等任務有困難。有些人也缺乏基礎的拼音技巧,例如對於英文字母p、q、b、d,以及中文注音符號的辨識有困難。在書面上作文時經常會寫錯字。這些問題會在幼童時期,他們逐漸接觸書寫時浮現,可能會出現不合適的字型大小跟空間配置,或者如果沒有提醒的狀況之下會寫錯或拼錯字。

    4. 閱讀障礙

    第四種是閱讀障礙,通俗點講就是難語症,表現包括,難以念出字詞,難以拼出單字,無法專注閱讀,難以連續書寫以及無法在閱讀時清楚念出字詞,或是無法理解閱讀的內容。

    值得一提的是,這些表現往往最先在學校發現,但大多數情況下都被老師歸結為不認真的表現。其實這些讀寫上的困難,並不是這個群體的人自己可以控制的。

    5. 非語言類障礙

    第五種就是非語言類障礙,顧名思義,就是不涉及語言的邏輯思維,理解能力方面的障礙,這方面的障礙會妨礙各種觸覺,視覺-空間或者視覺-動作協調能力等等,導致人的臉部表情,肢體動作社會知覺以及人際互動方面有困難。

    不同地區對學習障礙的定義

    不同地區對學習障礙亦有不同的定義,而亦可歸因到醫學、心理學或教育學等不同的範疇上。

    國際學術界最早對“學習障礙”概念的界定是由美國教育心理學家科克(S.Kirk)於1963年提出的。他認為,學習障礙是指兒童在語言、說話、閱讀和社會交往技能方面的發育障礙。這些障礙不包括視、聽覺障礙和智力障礙。

    在此之後,學術界研究比較活躍,不同的研究領域、研究宗旨,其概念有所不同,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美國公法94-142定義和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定義。

    除了這兩種定義以外,與此雷同卻略有差異的定義也非常多,像香港,臺灣地區,近鄰日本,俄羅斯在此領域均有不少現行研究。

    反觀大陸的研究現狀,雖然驚喜地看到部分研究能夠突破長期以來,在“差生”、“雙差生”、“後進生”、“學業不良”等名義下進行學習障礙(Learning Disorder,縮寫LD)的相關研究,卻仍舊很少有文章探討LD的界定。

    國內20世紀80年代以來,出現了“學習困難”、“學習無能”、“學習障礙”等詞語,以“學習困難”的出現頻率為最高,這幾個概念一直在混淆使用。到目前為止,中國學術界對LD還沒有一個統一明確的界定。

    由於不同地區對“學習障礙”都有不同的定義,所以處理“學習障礙”應有不同的方法,這也就是我們強調定義的原因。

    美國聯邦教育署對於LD的定義是指,與理解、運用語言有關的一種或幾種基本心理過程上的異常,導致兒童在聽、說、讀、寫、思考或數學運算方面顯示出能力不足的現象。

    這些異常包括,知覺障礙、腦傷、輕微腦功能失調、閱讀障礙和發育性失語症等情形。但LD一詞不包括因視覺、聽覺、動作障礙、智慧不足或環境、文化、經濟等不利因素所造成的學習問題。

    總結來說,在美國及加拿大,所謂“學習障礙”是指,對於一個已知其智力水平的個體,其學習能力未達其智力水平應有的能力。因此,對於弱智的學生,若他們所表現的學習水平與他們的智力相若,並不會被歸類為“學習障礙”。

    學習能力一般以其學科表現作準則。在歐洲,“學習障礙”的定義比較寬鬆,一般在歐洲所指的“學習障礙”,在歐洲以外的地方普遍當作“發展障礙”來處理。

    出品:科普中國

    製作:AdaHu

    監製:中國科學院計算機網路資訊中心

  • 2 # 夯七婚戀指導

    可能是因為在中國,我們對學習障礙的瞭解知之甚少,很多家長對孩子出現的學習障礙,不能夠理解,把他們都認為是孩子懶、笨,並沒有真正的想到過學習學不好,其實也可能有一種障礙。正好借題主的問題,我來回答一下什麼是學習障礙的症狀表現。

    學習障礙最明顯最容易被父母和老師察覺的特徵就是學習成績不好,而在這其中,表現又特別明顯的是閱讀障礙。雖然說孩子在其他方面沒有顯得愚笨,但就是不能學習,學習的成績明顯低於同齡兒童。其實學習障礙主要存在在以下七個方面:口頭表達、聽講理解、書寫表達、閱讀的基本技巧、閱讀理解、算術運算、數學推理。所以學習障礙其實大致可以歸為三類,第一類是語言接受和表達方面的學習障礙,第二類是閱讀書寫方面的障礙,第三是算術方面的障礙。當然還有人有另外的劃分,認為學習障礙可以分為發育性的學習障礙和學業性的學習障礙。發育性的學習障礙主要是指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出現的許多心理和語言功能發展的偏離,比如注意力、記憶力、感官協調等方面存在缺陷,這可能會引起他的學習困難。在發個學習障礙上,還可能出現衍生的缺陷,比如說,因為注意力記憶力的缺陷,可能會導致思考能力的缺陷,因為是動協調的缺陷,可能會出現對空間關係理解等方面的缺陷。而學業上學習障礙包括了閱讀缺陷算術缺陷,書寫缺陷和拼寫缺陷等等。一般來說,如果一個孩子他潛在的能力和學業成就之間,有較大的不一致,那麼這個孩子可能就有學習的障礙。

    其實學習障礙正在被越來越多的人所知道,可能還有一個原因,並不是,中國很少聽說有學習障礙,而是學習障礙兒童的父母,很難相信,自己的孩子有一種障礙,他們寧可認為孩子是懶,而不願意去承認,孩子可能正在面臨心理上的問題。其實學習障礙反而是對兒童自尊心的一種保護,讓他們知道自己是因為疾病所導致的學習不好,而並不是自己不努力,這反而有助於他們樹立起自信心。透過,加強訓練,他們能夠慢慢,恢復自己的學習能力,也許可以對學習障礙的克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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