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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177203181703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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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監小兵
我所在的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本輪機構改革中是將以前的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以及鹽務管理,四個部門整建制合併。
同時又劃入了智慧財產權監管、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3項職責,從而新組建的市場監督管理局。
現在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管理範圍很廣,權力很大,責任和工作風險相應也很高,他的職責涵蓋了市場經營活動中的大多數方面。
市場監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質監局、藥監局、物價局等幾個部門合併而成。 市場監督管理局範圍較大,工商局範圍較小。
拓展資料
行政體制改革,很多地方自下而上搞試點,以區縣級為單位,一些地方將工商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質量監督局“三合一”為“市場監督管理局”。
新的市場監督管理局包含了原來三個部門的職能,行使市場監督管理職能,具體包括了登記註冊(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有些地方下放了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安全監管、藥品醫療器械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商標廣告監管、標準計量、特種裝置安全監察等。
這種自下而上的探索確實有助於尋找合適的市場監管模式,但也有諸多問題。其一,基層合併,國家級,省市級仍然是多頭管理,造成向上的渠道不暢,甚至交叉混雜。各個口子都來佈置任務,統計報表,在執法文書的要求上又存在差異,需要法制科同事進行大量工作。
其二,基層工作難度大大增強。原先的質監、食藥局僅在區級設立,原工商部門在鎮級卻設有基層分局,合併後儘管有質監、食藥人員下放到基層,但仍然是無法滿足需要。
總之,在國家級、省市級層面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存在,市場監督管理局不存在(也有些地方開始了市一級的合併),區縣級層面上,工商行政管理局與質監局、食藥監合併為了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