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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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似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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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鬱鈞劍
1\美聲唱法是“豎”著唱。
(1)美聲唱法對歌者的口型要求是非常講究的,口型“豎”著的時候,可以感覺到口腔的開啟度是最大的,開啟度大空間就大,空間大共鳴就大,這是符合美聲唱法的規律的。
2\民族唱法是“橫”著唱。
(1)因為民族唱法講究韻味、講究抒情。歌者“橫”著的口型比較容易展現規律的流動和咬字、吐字的靈動。
(2)民族唱法在發音上似乎會比美聲唱法“淺”一些,“白”一些,更利於韻味和抒情的表達。
3\通俗唱法是“咧”著唱。
(1)通俗唱法在口型上不像美聲唱法和民族唱法,有約定俗成的規矩要求。
(2)通俗唱法擅長的是情感宣洩,所以演唱中出現聲嘶力嚎的呼號、如泣如訴的悲切、心花怒放的歡笑等,其口型都是“咧”著的,也就是說自由自在無所顧忌隨心所欲的。
4\戲曲唱法是“捏”著唱?
(1)因為人們聽到的戲曲演員練聲,一般都是在“咿咿呀呀”地“吊嗓兒”,這種發音方法和形態就容易造成“戲曲唱法”是“捏”著唱的誤判。
(2)戲曲旦角的演唱中的確有“不漏齒”的說法和要求,這種形態就更容易給受眾產生“捏”的感覺。
(3)“戲曲唱法”不僅有不漏齒的說法和要求,還特別強調“堂口大小”。“堂口大小”這才是戲曲唱法中花旦、青衣的真諦。
謝邀,個人認為音樂是互通的,應不存在跨界與否。界是人為定義的,最大的不同在於用氣方式,演唱技巧,個人的天賦等等,但這些只不過是後天因素和個人因素,與音樂本身無關。我認為只要喜歡就可以嘗試用不同的風格來詮釋任何歌曲包括一切與音符相關的藝術種類,現今社會鼓勵創新,只要有勇氣,有膽識,有魄力,當然還必須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就能夠創造出屬於個人的風格。以上本人拙見,望有不同見解者稚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