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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基層小呆萌

    35歲副科從市裡到鄉鎮任鎮長,要不要去,分兩種情況:

    一是隻是下去掛職任鎮長,回頭還回市裡的話,建議去,因為首先職務提拔了,再次到鄉鎮任鎮長,對於提升個人能力和增加基層工作經驗,是個非常好的鍛鍊平臺,而且兩年後回去的話肯定還是正科級職務,對於今後向更高層次的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是到鄉鎮任職鎮長的話就要深思熟慮了,因為,一旦下去任職,可能就不太好回市裡了,鄉鎮事務多、任務重,而且情況複雜,和機關工作方式有著非常大的區別,對於長期在市裡機關工作者,下來會非常不適應,特別是當鎮長,如何帶動基層老油條們賣力幹是個很大的考驗。再有到了縣裡,再想回去就難上加難了,意味著未來幾年甚至更長時間就沒要犧牲和自己的家庭在一起很多的生活。

    因此,掛職去,任職最好不去。

  • 2 # 談笑閣

    這種情況肯定是要去的,而且要堅決服從組織的要求,必須去。

    首先是職級的提升,市直機關的副科長能夠提拔到鄉鎮當鎮長,這本身就是一個提拔的機會。

    其次是完善工作背景。現在我們的組織部很喜歡有基層工作背景的人。如果有基層工作背景,又當了一方主官的話,對日後的發展是比較好的。而且當了鎮長之後很容易就成為鄉鎮的黨委書記。這本身就是一個機會。市直機關擔任科長的話,還需要有編制的空間。與其碰運氣不如看這個機會就往上提。

    當然最大的問題就是遠離機關,到鄉鎮去工作。但我個人認為還是利大於弊。擔任鎮長之後,直接向縣委常委彙報,甚至直接向縣委書記彙報。更容易出成績,領導也更容易看到你的工作。而你在市直機關帶一個科長的話,領導很難看到你的工作業績。

    所以我建議你還是要去鄉鎮去鍛鍊,雖然可能要在鄉鎮待過好多年,但是對一個人仕途的發展還是非常好的。

  • 3 # 教9230

    經驗告訴我們,機關單位任職調配是組織行為,個人只有服從,適應和勝任。否則是要被淘汰的。至於晉升領導職務(實職),更是可遇不可求,越想被提拔,越不可能被提。能力,作為,實績,影響力,需要和機會均是升職必要條件。前三項個人可努力,後三項不是自己可掌控的。所以,最好不要做夢,而是腳踏實地幹,放在哪裡,都能發光發熱。

  • 4 # 愛讀書的工程師

    身邊有一個朋友,35歲的市直事業單位科長,一直想將事業編制轉為公務員編制,最近突然出現了一個機會,但是需要去鄉鎮當鎮長,所以他一直糾結問我要不要去。

    我給他的建議是去鄉鎮當鎮長。理由有以下幾個:

    一是能將事業身份轉變為公務員。體制外的人以為公務員和事業編制差不多,進入到體制內以後你會發現,兩者發展空間完全不一樣。

    二是市直單位的科長在單位只是中層,去鄉鎮當鎮長則真正意義走向了基層領導崗位,至少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是說了算的,很能看出一個人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基層幹部具有較大的上升空間。提拔副縣級以上領導幹部有一個硬性指標,就是具有基層經驗。其它的地市不太清楚,我們這個小城基層幹部短缺,尤其缺少能幹事的年輕基層幹部。

    回到題主的問題,其實和我的朋友處境差不多,建議去鄉鎮當鎮長。

    一是能夠實現級別上的提升。在機關單位,40歲以下升科長是需要機遇的。我認識的一個大哥,部隊專業幹部,轉業後在單位工作了14年,才升職為副科,那時候他都差不多快40歲了。既然有升職機會,就建議把握,雖然下鄉鎮工作條件不比在市裡。

    二是能夠實現從吏到官的變化。在市直單位,不要說副科長,即使是科長,也就是個單位中層。在鄉鎮當鎮長,才真正成為了掌管一方的領導幹部。雖然管的地方不大,但管轄的事情卻一點兒也不少,很鍛鍊人。

    三是具備繼續晉升的空間。不到35歲的年齡,在鄉鎮如果幹得好,殺個回馬槍到市裡任職也是有很大機率的。我們機關單位有很多副局長,都是從鎮長、鎮書記調回來的。

    而且不要以為鄉鎮就不好,隨著經濟發展和城鄉一體化程序的加快,城鄉差別只會越來越小,南方的很多鄉鎮同樣非常發達。到鄉鎮任一方主官,是非常不錯的選擇。

  • 5 # 端著鐵飯碗的木頭人

    如果你想在仕途上更順利,有更大的發展空間,強烈建議你去!

    雖說在市直機關35歲的副科,一樣有機會晉升正科,混的好退休前應該能享受三級調研員待遇,也算不錯了。但是想要晉升副處級實職甚至正處級崗位,難度不是一般的大。

    而在鄉鎮,35歲任鎮長,又有市直機關工作經歷,四十歲就有提拔實職副處的機會,比如各縣的副縣長,然後就是縣委常委,混的好能到縣長、書記。相比在機關一直幹到市局實職副局長、局長而言,難度應該會小很多。畢竟現在有基層工作經歷是提拔幹部的硬性條件。

  • 6 # 劉律師漫談

    風箏當然是能放遠放高一點好,但要考慮 放風箏的人和線,能不能收放自如。如果放下去,歷練一兩年又可以回去,當然值得一去。但如果放下去後,就只能把鄉鎮黨委書記作為最高目標而奮鬥,那建議你三思而後行。畢竟在市直機關,想要能決一個正科級,還是相對容易得多。等在市上解決了副處級,再到縣一級任實職,增加基層經驗,再爭取回到市一級甚至省一級交流,這樣更有把握。還是那一句話,如果放風箏的人實力強,風箏線足夠粗,風箏自己又足夠好,風箏就可以飛得又遠又高。

  • 7 # 沙漠行者9527

    一般情況下,不去。

    恐怕“水土不服”

    工作量劇增,市直機關副科只管分管工作,工作比較單一。鄉鎮長要管全面工作,工作量之大是市直機關副科無法相比的。工作環境也不同,市直機關大部分時候在辦公樓裡工作,夏有冷氣、冬有暖氣。鄉鎮辦公室夏熱冬涼,還要經常下鄉,到村裡村委會風吹日曬雨淋。交往物件不同。市直機關面對的基本上都是單位人員,文化素質高、理解能力強、思想站位高、溝通交流能力強,做事情事半功倍。鄉鎮長既要面對上級管理人員,還要面對形形色色的老百姓,有的不懂法,有的不講理,很多空降的領導面對這些人被氣哭的不在少數。做事風格不同,市直單位辦事只管依規依據,強勢安排下去即可。鄉鎮情況複雜,是政策的直接落實者,接到上級強勢命令,要考慮怎麼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實施下去。見過很多空降的領導,沒有基層經驗,只會批評,不會幹活,一派機關作風,幹部和群眾都不喜歡。

    恐怕“壓力山大”

    市直機關副科只管做好一方面工作就行。鎮長(兼副書記)要管的就多了,全鎮經濟、機關財務、農業、工業、服務業、林業、教育 、醫療衛生、民生、低保、五保、殘疾人、貧困戶、廉政、各類專案、綜治、信訪維穩、環保、旅遊、固定資產、招商引資、上級政策貫徹落實以及黨委的組織、宣傳、統戰工作等等。舉個簡單例子,鄉鎮的護林防火工作,一旦某個山頭髮生火災,鄉鎮長是直接責任人,是要被直接處分的。鎮長在不算“官”,還是政策落實的實施者。以前人們常說上面千根線,下面一根針。現在凡事都是屬地管理原則,變成了上面千把斧,下面一顆頭。可想責任和壓力有多大。一旦受處分,就會影響到調動和升遷。

    恐怕“一去不返”

    下來容易,上去難。我們之前的領導原本是省裡派下來的,計劃是在基層工作兩年,再回去提拔。結果工作了一年,政策變了,這個領導後來一直在地方工作,想回也回不去了。甚至想升到副處級也很難。

    恐怕“拋妻棄子”

    雖然這些年鄉鎮的基礎設施條件都變好了,但是鎮長工作繁忙,經常是沒有假期的,見一次妻子和孩子都很難!

    所以,一般情況下,不建議下去。但是這個鄉鎮基礎比較好,可以考慮。或者說等到了正科,再下到縣裡任職,畢竟鄉鎮的工作真的很難很難!

  • 8 # 韓信197999

    三十五歲正是大好年華!如果你家庭沒有太大的壓力,背後又有人撐腰,那就趕緊去!快則兩三年,慢則四五年,前途無量。不過,鄉鎮領導面對基層,事情多而繁雜,要有拼命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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