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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珞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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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女子兵法
先說個別的事。
兩次去美國大使館辦簽證,兩次都跟那裡的“外圍”工作人員發生了摩擦。事情本來很小,一兩句話就能解決,可工作人員的傲慢態度著實讓人受不了,似乎一在美國大使館工作,就高人一等,可以對華人頤指氣使了。人家美國使館的“老外”,都還客客氣氣呢。同去的朋友開玩笑,追究起來,沒準是個“臨時工”。明明在自己的國家,明明是華人,卻傲慢地你臉色看,只能呵呵。
看到女子拒絕安檢大鬧機場,就想起了這件舊事。美國使館的中國工作人員,和大鬧機場的中國女子,心態是一樣的,他們本該高人一等,本不該待在中國,只是迫於無奈,才不得不“忍受”,一肚子氣等著發洩。
這種高傲的背後,實際是自卑。就像那個女子所說:我在國外沒任何人敢看不起我,潛藏著怕被人看不起。驕傲的資本是什麼?是自己移居國外了,還是自己在外國使館工作?表面上的不可一世,隱藏著內心的恐懼,怕低人一等,怕被人鄙視。
機場安檢有它特殊的要求。以我的經驗,平心而論,北京機場的服務,不比美國、歐洲的大機場差。美國機場,雙手提著褲子、光腳踩地(要求摘掉皮帶,脫掉鞋)、箱子被開啟、略顯狼狽過安檢的乘客有的是。我不相信,這位女子會在國外的機場大喊大鬧。而不少在國內霸氣的人,一到國外反倒老老實實了,呵呵。
國內機場常有衝突,客觀講,有時候確實是乘客不講理,不守規矩。這一點,也隨著一些國內旅行團帶到了國外,有時候真的讓人看著臉紅。通常,人家的地勤人員不多跟你掰扯,真有衝突直接叫警察,侵害公共安全,可是不小的罪名。
不是買了張機票就能成為大爺,對空乘人員呼來呵去;不是隨便罵人就是言論自己,更不是目空一切就高人一等。想要高貴?真正的高貴恰恰是寵辱不驚、同仁一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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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爸的修行
我可以說這個女子很無知很無賴,很可憐嗎?一會我會給大家看看她口口聲聲聲稱的國外的安檢的樣子。
要知道,例如美國的安檢,對身體的檢查要比國內嚴格很多,這是安全域性勢不同造成的必然差異。
這位無知女士,表現出三種無賴的行為:
1、明明是中國籍,卻自稱外籍,對自己祖國和祖國的同胞進行言語的侮辱。
2、將言論自由與罵人,混為一談。“你們這些下三濫,罵你怎麼了,這是言論自由,我在國外都這樣,我以後不回中國了!”
3、無視規則與法律,看不到自己所謂的“自由”恰恰是給別人帶來“麻煩”和傷害的無賴行為。
最終,證實該女子為中國籍,因擾亂單位場所秩序、阻礙執行職務被行拘15日。
來看看,該女子說的國外的安檢吧。
這些身體的觸控,是標準的流程,請問該女子,你是否覺得被“高貴”的外華人摸,更舒服一點呢?
不想說難聽點話,不過你還是別回來了,移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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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地震博士
我覺得這是一個徹徹底底的loser,無論在國外還是國內!當她探親完畢,去國外的時候,在機場不讓女性安檢員安檢,隨後又辱罵警察!種種跡象表明,她探親之行並不愉快,最後開始刁難安檢員,辱罵警察!同時她說在國外可以不安檢,純屬瞎扯!國外安檢更嚴格,而且你敢鬧事,拘留都是輕的,有可能當場被暴打,如果反抗造成妨礙公務,則可能有更嚴重後果!而且,在國外很少有人敢反覆辱罵警察,因為後果是你可能最輕也要被暴打,重了的話你命就沒了!
所以,一定要嚴懲這個神經病加lo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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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非著名法醫
吃了幾天洋屎就不認自己為華人,美華人案件讓你脫光估計你屁都不敢放,你不認為自己是華人,你這個傻娘們還是中國國籍,還有中國的身份證,裝逼裝過了吧,老外在中國也得遵守中國大陸,在中國境內販毒抓住一樣被槍斃,你一個華人裝老外,你大爺的,除你國籍好了,不要臉也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滾出中國吧,還罵別人下三濫,這個女的自己下幾爛沒個比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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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暮冥戰機
安檢,作為旅客進入機場隔離區的最後一道安全防線顯得尤為重要!歷年來在安檢查獲的各種危險物品,比如管制刀具,槍支彈藥,易燃易爆物品,攻擊性物品,違禁物品等不勝列舉,還有在安檢環節發現,查獲的有預謀的危害公共安全,劫機,炸機案件也有耳聞。犯罪分子狡猾無比,想盡一切辦法,去達到自己的目的,會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去藏匿各種危險物品,而安檢員們也是在長時間和這些狡猾的犯罪分子們交鋒中積累下不少經驗,所以現在的安檢程式比以前要繁瑣複雜許多。
現在我們在進入機場,坐飛機之前,透過安檢時,安檢員一般情況都會進行手檢,因為大多數使用的安檢門只能報警提示,但是對於現在層出不窮的違禁物品來說,安檢門的作用並不大,透過安檢員仔細檢查查出了許多違禁物品,網路圖片,查獲的劍偽裝在傘把裡
網路圖片,查獲的信用卡式刀具。
這些危險物品一旦帶上飛機,就可能會變成犯罪分子劫持飛機的工具。
安檢員的貼身搜查,多少會觸及到人的某些隱私部位,這也是因為曾經有人將違禁物品隱藏於此,所以安檢員們才會對這些部位進行檢查,以防再次有人利用人體的隱私部位進行非法活動。我們作為機組人員,在各個機場過安檢的時候,也是同樣的標準,也會接收到嚴格的安全檢查。
新聞中的這名女子,感覺屬於自我感覺良好,非常自我,不尊重他人,不敬畏法規的型別,她這種態度,這種行為,導致了她被拘留的結果實屬正常!這條新聞也給其他有類似態度的人一個提醒:守法,尊重規則相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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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畢大費
剛剛看完這篇女子大鬧機場拒絕安檢的新聞,覺得很搞笑,難道該女子長期生活在國外某個原始森林裡,不熟悉人間的遊戲規則?
一、想問該女子幾個問題:1、尊夫人難道沒坐過飛機嗎?難道不知道全世界坐飛機都需要安檢嗎?難道夫人從來都是坐私人飛機,第一次乘民航與民同樂?
2、言論自由,包括辱罵執法人員嗎?
3、國外對待這種公然對抗規則的人,以及公然辱罵執法人員的人,難道都很客氣嗎?
4、雖然消費者是上帝,難道這位上帝自從掏錢消費後,就可以無法無天嗎?
二、關於國外公然對抗規則、以及公然辱罵執法人員的後果。舉個美國的栗子吧,
因為這裡號稱是全人類最民主最自由的地方,
究竟做得怎樣呢?
2014年1月,84歲華裔老人黃康春在紐約曼哈頓百老匯大道步行穿越96街時,因為闖紅燈被警察攔住,雙方發生拉扯,老人竟被多名警察包圍並推倒在地上,最終頭破血流地被警方帶離現場。
2014年3月1日,洛杉磯警察當街擊斃了一名反抗的流浪漢。
根據美國司法部的統計,2003年至2009年期間,美國一共有4813人,在警察執法過程中死亡。
2013年至2016年間,有4101人在警察執法過程中死亡。
僅2015年,就有1152人在警察執法過程中死亡。
如果象該女子這樣又是撒潑又是辱罵,早就摁地上暴打好幾頓了吧!
三、女子既然說“以後不回中國了!”就要尊重人家的意願。人家既然不願意安檢,不願意被“摸”,還現場發表了“以後不回中國”的強烈意願,
應該尊重她的意願:
一是列入國內民航的黑名單。
二是列出國家出入境的黑名單。
這樣也算是保護了她的個人權益不受侵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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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碧翰烽
女子大鬧機場拒絕安檢,大罵民警:下三濫,我以後不來中國了,你怎麼看?
不要以為國外回來的人素質就高,這種人就是修為不夠、素質不高,而且已經涉嫌違法行為,應該給予法律追究。
1:典型的崇洋媚外,以為出國或在國外定居就有優越感。今天的中國已經逐漸強大,那些出個國就以為自己高人一等,這一方面是崇洋媚外,另一方面是精英等級思想作怪,想要耍些特權,比如她說“在國外沒任何人敢看不起我”。
實際上這種人要麼是素質特差,要麼是心理上特別自卑。這就如同某些窮小子突然發大財了,沒有太多的德性與修為,而裝面子、充大頭、擺捧場、講鬥狠,實際上就是其德行配不了財富。這位女子就是德性配不了其國外的經歷。
2:在規則方面講雙重標準。比如這女子一方面講什麼言論自由規則,另一方面又拒絕安檢規則,還破口大罵。很多人以為在國外的人就講規則,實則不然,還是與每個人的個體素質有關。比如其不喜歡別人摸她,又要人去抬她,這樣豈不自相矛盾,想在安檢方面耍個特權和威風,卻不想並不買帳。
3:罵人什麼時候成了言論自由,拒絕安檢又是什麼自由。安檢就是規則,安檢就是秩序、正義與公平,任何人都得遵守,沒有誰可以例外。還有面對民警,也不是隨便想罵就罵的,這是可能涉及襲警或阻撓執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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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生活小世界
個人看法是這個女子不配做一個華人,更枉為華人;她說出那樣的話,是她自己的恥辱,覺得警方對她處以15天的拘留太輕了。
她既然說以後不回中國了,那就讓她以後再也不要踏入中國的國土,開除她的國籍。
不要以為你出了國,就是高人一等,就是上等人,現在回家祖國就以為所欲為;你說出那樣的話,侮辱了你的智商,更侮辱了我們整個中華民族,對於這種人不能夠輕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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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公司法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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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發經過該女子在安檢時,極不配合,雙手死死護在胸前,一度試圖闖入安檢。安檢人員只能向首都國際機場東航警察局的民警進行求助。
女子情緒激動,稱安全檢查是對她的侮辱。女子:“從小到大,我都不喜歡別人摸,男的女的都不行。”面對民警規勸,女子非但不聽,還大罵前來處置的民警:“你們這些下三濫,罵你怎麼了?真沒見過世面。”女子卻稱:“這是言論自由,我在國外都這樣,我以後不回中國了!跟你們說話太掉價了。”
被告知有錄影時,女子更稱:“希望全中國的人都能看見。”
這名女子姓舒,今年32歲,中國籍,長期居住在國外。這次回國是為了探親、做生意,並不瞭解國內的法律。
二、崇洋媚外的嘴臉實在令人厭惡!首先需要宣告:該女子並非他國國籍,而是中國籍!即使長期居住國外並不代表其不是華人!
其次即使是外華人到了中國也必然需要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至少從此女子的言行上可以看出,其比真正的外華人還要囂張!還要有恃無恐!
其次透過其陳述可以看出幾個自相矛盾地方:
1、從小不喜歡別人摸,這輩子泡澡堂子沒擦過背嗎?沒結交過男朋友?沒結婚?
2、在國外你都這麼囂張嗎?那至少說明難怪國外沒有中國安全,對於你這種精神貧窮、背信棄義,背棄祖宗的人,也不太適合在國內待著;
3、既然不喜歡中國,為何跑來中國做生意?賺完同胞的錢再去媚外
三、精神的貧瘠,造就了出國就認為高人一等的錯覺現實中確實存在那麼一部分人,認為自己在國外生活或者改國籍之後,就比同胞高一等,認為自己的所有行為,甚至是放個屁都必然比同胞的高尚許多。殊不知真正的強大並不是你身處何方,而是無論你在哪兒,都應當謹記自己是華人的事實,留著的是華夏民族的血液!
越缺什麼就越愛炫耀什麼,這是一個定律,透過新聞可以看出該女子,顯然該女子在國外生活的並不幸福,否則何必在國內機場強調其外籍人士的身份?無非是想告知大家,她的身份尊貴,是老外!不好意思,那麻煩你去北上廣深轉轉,多少黃頭髮綠眼睛的人在中國待著呢,你算老幾?
四、接受安檢是法律規定!根據《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第三十二條規定,旅客應當依次透過人身安檢裝置接受人身檢查。對透過人身安檢裝置檢查報警的旅客,民航安全檢查員應當對其採取重複透過人身安檢裝置或手工人身檢查的方法進行復查,排除疑點後方可放行。對透過人身安檢裝置檢查不報警的旅客可以隨機抽查。旅客在接受人身檢查前,應當將隨身攜帶的可能影響檢查效果的物品,包括金屬物品、電子裝置、外套等取下。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故而對該女子的處罰行為符合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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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首都機場安檢區,一女子雙手護在身前拒絕安檢,稱“我不喜歡別人摸我”,並且大罵民警:“你們這些下三濫,罵你怎麼了,這是言論自由,我在國外都這樣,我以後不回中國了!”
警方稱,該女子為中國籍,因擾亂單位場所秩序、阻礙執行職務被行拘15日。
三、珞珈微評:1.一些人在國外待了幾天就覺得自己高人一等,看華人都帶著優越感,真不知道他們的優越感打哪兒來,是覺得自己粘了幾分洋氣還是基因得到了升級?
2.把撒潑罵人當做言論自由,我看你是對言論自由有誤解吧,真懷疑你讀沒讀過書;
3.安檢是每個機場都會做的事,國外的機場難不成不安檢?大家都遵守規則就你一個跟跳蚤一樣,你很特殊嗎?
4.你以為人家安檢人員很想摸你?那是人家的工作,如果你有精神障礙證就請亮出來,國家對待殘疾人是很友好的。
5.這種人拘留十五日實在是太便宜她了,祖國對你如此仁慈,你卻不識好歹,真替你感到悲哀。
6.國外沒人敢惹你,那你怎麼不去國外惹惹別人試試,怕吃槍子吧,你也就會在華人面前耍威風。
珞珈微評,品評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