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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兜裡裝滿糖糖

    如果是因為個人原因(例如管不住腿,單位三令五申嚴禁聚餐或外出但仍不聽勸感染的的就按事假處理,扣工資),如果是因為工作原因隔離的,工資正常發放

  • 2 # 圪洞人

    因為工作被隔離,除了正常發放工資外,隔離期間的費用單位也應該承擔,而且因隔離造成的其他工作生活事,單位也應該積極妥善給你安排好。疫情面前無論啥大事都得服從疫情防控,但是疫情無情人有情。我相信一個有品性的單位肯定會給你個滿意的結果的。當然作為職工本人,也應該為企業做出一些貢獻!

  • 3 # 阿用的精彩生活

    因工作隔離的,除了單位正常發放工資外還有補貼的,因為你因工作而隔離就是乾的少數人才能幹的相對危險一點的工作,所以待遇方面肯定要高於正常工作的同事,我就是一名三甲醫院手術室護士,科裡接上級通知要組建新冠疫情患者急症手術配合小組,有幸成為其中一員,每天不停的演練,做到萬無一失,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家人負責,演練的是配合完手術我們直接要到單位指定隔離點隔離兩週,這兩週工資正常發放,每天還有四百塊錢補貼,所以,因工作隔離的,單位肯定要在工資待遇方面有說法的

  • 4 # 小張要挽起袖子加油啊

    不知道大家是啥情況,反正疫情沒影響我耽誤一天班。記得2020年正月初四領導就開始“關心”我了,一天一個電話,詢問是否封閉了道路,能否乘私家車來。正月初八,實在是受不了了,找了個黑車(暫且叫他黑車吧,平時乘車50元送到家門口,那次收了我280元),記好車牌號,車主電話,背個包就殺回公司了。好在公司也有人性化的地方,自己食堂做的盒飯,專人負責分發,期間各種消殺物品也是免費發放。跑題了跑題了.........工資是正常發放的,但是根據政策,社保公積金等亂七八糟的東西,都沒有了…………正兒八經一國企,簡直剋扣到家了。

  • 5 # 聰明的柳葉s

    分情況。居家辦公的,正常薪酬;非居家辦公,第一個月正常薪酬,從第二個月起可以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薪酬或基本生活費,也可以商量薪酬。

  • 6 # 快樂青橙

    由醫療機構或政府依法對新冠患者、病原攜帶、疑似、密接等實施隔離的,按正常勞動支付。隔離結束需後續治療的,按職工患病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

    不屬於依法隔離,政府依法停工停業、封鎖疫區等,致延遲復工不能返崗的,區分不同情況。

    1.透過電話、網路正常辦公的,按正常支付。

    2.企業在延遲復工期間使用帶薪年假、自設福利假的,按相關假的規定支付。

    3.企業未復工或復工未返崗且不能透過其他方式正常工作的,在第一個月按合同標準支付,第二個月起由企業發放生活費,標準不低於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70%。

    4.受單位委派執行工作任務,因疫情無法及時返回單位工作的,此期間按正常工時支付。

  • 7 # 漢眼看世界

    這個國家有規定規定,若疫情被隔離,員工第一個月是按照全額工資發放。武漢市規定,第二個月起,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

  • 8 # 優美風箏Ub

    我知道南方有的廠是計件的,做多少活,拿多少錢。停電、疫情、洪災、環保、消防等各種官方原因或者社會原因導致不能生產就沒有錢。

  • 9 # 極客智慧生活

    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資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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