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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半糖很甜

    貌似國家稅收部門還沒有出臺相關的檔案,所以暫時沒有收取個人所得稅。

    紅包的金額一般都比較小,個人所得稅起徵點是3500元,紅包除特殊時期一般不超過兩百元,遠遠達不到起徵點規定的數額。

    另外,我們用來發紅包的錢,一般都是我們的工資和經營收入,只要金額超過個人所得稅起徵點的都已經交過個人所得稅了。

  • 2 # 孔方財經

    按照新的稅法,微信紅包這些屬於“偶然所的”,適用於20%的稅率。但是考慮到實際情況,不能對所有紅包徵收個稅,畢竟紅包很多時候都是親戚朋友之間,你給我,我給你,每給一次都“雁過拔毛”一次,那最後紅包全都進了國庫,也就沒法繼續發下去了。這一點,財政部已經明確表態過了。

    但是有些紅包,不是親戚朋友之間相互贈送的。比如,一家企業搞活動,你中獎了,直接拿到了200元現金紅包,那這個紅包就要交個稅。而且按照一般的操作,就是企業直接扣40元(20%的稅率),剩下160元給你。所以,這時候也不用去抱怨企業,說剋扣獎金,企業的操作實際是正確的。

  • 3 # 查悅個稅助手

    2.如果老闆是代表企業給員工發的獎金紅包,需要按照按“工資、薪金所得”所得預扣預繳個稅;

    4.如果應納稅額不足1元,免徵個稅;換成“偶然所得”就是“5元”及以下紅包免徵個稅。

    除此之外,如果員工取得企業派發的消費券、代金券、抵用券、優惠券等非現金紅包不用繳納個稅。

  • 4 # 無崖子56

    第一種情況:

    答:需要。

    第二種情況:

    答:不需要。

    理由:這種情況和企業給員工發紅包性質不一樣,企業給員工發紅包屬於員工的工資薪金所得,而長輩給孩子的紅包,不論什麼支付形式都屬於贈與。稅法規定,個人與個人的贈與(房產除外),受贈人不用交稅,而且在情理上也不好徵收。

    答:稅法規定:低於5元以下紅包免徵(工資除外)。

    現在很多商家都在搞促銷活動時候,比如在“雙十一”、“6.18”“春節”等等,抽大獎發紅包。針對這種情況,《國家稅務總局關於1元以下應納稅額和滯納金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2年第25號公告)的規定: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繳稅憑證上的應納稅額和滯納金為1元以下的,應納稅額和滯納金為零。

    我們個人搶到的紅包超過5元的,這個紅包就是稅後收入,個人不需要交個稅,是由商家按照偶然所得代扣代繳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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