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表面上看, 身為公務員的日本公立中小學教師給人的印象就是工作好、收入高、生活穩定,可謂是風風光光,端著令人豔羨的金飯碗之人。但事實卻遠沒有想象的那麼美好。因為日本公立中小學教師的過勞加班現象越來越突出,已經成為了教師們的不堪承受之重。基於長年來日本中小學教師的這種過酷工作現狀,聯絡到近些年來“頻發的“過勞死”現象,在日本教育界還形成了一個定性的概念,那就是把長期每週加班超過20小時視為教師的“過勞死界線”。 剛剛過去的11月9日,東京都教育委員會發布了都內公立學校《教員勤務實態調查》報告,其中顯示,達到甚至超過這條界線的初中教職員工已達到將近68.2%之多,小學則為37.4%,而高中為31.9%,殘障學校的教師比初中低但高於小學和高中為43.5%。其實在今年4月份,文部省在全國公立中小學裡各選擇了400所學校已經做過了一個全國性的《教員勤務實態調查》,結果顯示,平均60%的中小學教師的每週工作時間都超出了60小時,達到了“過勞死界線”時間,甚至其中有8.5的教師工作時間甚至超出了“過勞死界線”的兩倍,結果足以令人觸目驚心。 那麼,是什麼原因導致日本中小學教師每天平均工作時間超過11小時並形成了這樣一種惡性迴圈的現象呢?教師如此過勞加班又會帶來什麼後果和影響呢? 《教員勤務實態調查》顯示,除去每天正常的加班外,週六週日的“部活”是導致教師加班時間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所謂的“部活”就是指學校的俱樂部活動。在日本學校,學生上學時除了學習之外,還要自由選擇一個自己喜歡的活動。其中有美術部、繪畫部、演出部、棒球部、籃球部、足球部等等,學生放了學後就開始這些活動,而 週六週日學生上學則主要就是參加“部活”。“部活”在名義上是學生自願自主參加,實際上不論教師還是學生幾乎都是被一種莫名的曖昧因素或者說是氛圍所左右被強制全員參加的,因為如果是學生不參加部活的話就意味著你不合群,結果就是很可能會被孤立起來成為“校園欺凌”的物件。而日本“部活活動學會”表示,日本90%的學校內都有這樣一項硬性規定即,即每一位教師至少擔任一個“部活”的顧問或副顧問,這被稱為“全員顧問制”。基於此,由於“部活”主要在週六週日,如此週六週日老師也要去學校無償指導學生部活3~4小時,這樣半天時間就沒有了,而剩餘的半天還要備課等等,因此,可以說日本中小學教師幾乎很少有休息日的。 剛才說到了“無償”二字,日本中小學教師還真就基本上都是無償加班的,這是為什麼呢?說起來話長了,原來戰後日本政府制定的《勞動基本法》雖規定了教員與一般勞動者一樣,每天8小時以外的工作都有資格領取加班費,但當時文部省(教育部)很窮,根本就不支付教師加班費,這樣,就經常引發訴訟事件,文部省感覺到了危機後,於是,就在1971年炮製出了一個“教員給與特別措置法”(簡稱“給特法”)出來,規定按當時平均每月加班8小時計算,支付教員基本工資的4%作為加班費。這個“給特法”一直適用到今天。但是,當時的月平均加班時間為8小時,可按文部省的調查報告,今天很多中小學教師加班時間已近於80小時,是當年的10倍了,可加班費還是數十年如一日的基本工資的4%,簡直就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但擁有“嘎芒”(忍耐)文化的日本教師卻還是在忍著,用他們自己的話說就是“為了學生沒有辦法拒絕”這種“無限制”的“被加班”。 如此,文部省不改正“給特法”,而學校雖不是行政命令教師加班,但卻從校長帶頭默默的加班,日本人的工作習性又是領導不下班,員工也不敢走,如此惡性迴圈,就把教師推到了“過勞死界線”上了,事實上,這些年來,日本死於過勞的教師並非少數,但卻都因非行政命令加班所致,因此在法律上很難認定是過勞死,沒掙到加班費還白白累死了,算得上是冤死,從這個角度上看來,日本中小學教師確實稱得上是“卡哇伊少”(可憐)了。 針對調查結果,日本文部大臣在記者會上表示:調查資料已經客觀的證實了事態的深刻程度,文部省將委託中央教育審議會早日商討對策......云云。但估計暫時也還只會是“云云”而已,否則也不至於還使用1971年的“給特法”了。看來,這官僚作風在日本也是同樣有著市場的。不過,正如教師們訴苦時所說的那樣:其實,真正受害的還是學生,教師連休息都幾乎沒有,又怎麼能有精力好好備課教學生呢?這倒不由得提醒了我們,近年來日本的中小學校園裡時有老師體罰學生的事情發生,這和教師沒有休息是否也有關聯呢?
從表面上看, 身為公務員的日本公立中小學教師給人的印象就是工作好、收入高、生活穩定,可謂是風風光光,端著令人豔羨的金飯碗之人。但事實卻遠沒有想象的那麼美好。因為日本公立中小學教師的過勞加班現象越來越突出,已經成為了教師們的不堪承受之重。基於長年來日本中小學教師的這種過酷工作現狀,聯絡到近些年來“頻發的“過勞死”現象,在日本教育界還形成了一個定性的概念,那就是把長期每週加班超過20小時視為教師的“過勞死界線”。 剛剛過去的11月9日,東京都教育委員會發布了都內公立學校《教員勤務實態調查》報告,其中顯示,達到甚至超過這條界線的初中教職員工已達到將近68.2%之多,小學則為37.4%,而高中為31.9%,殘障學校的教師比初中低但高於小學和高中為43.5%。其實在今年4月份,文部省在全國公立中小學裡各選擇了400所學校已經做過了一個全國性的《教員勤務實態調查》,結果顯示,平均60%的中小學教師的每週工作時間都超出了60小時,達到了“過勞死界線”時間,甚至其中有8.5的教師工作時間甚至超出了“過勞死界線”的兩倍,結果足以令人觸目驚心。 那麼,是什麼原因導致日本中小學教師每天平均工作時間超過11小時並形成了這樣一種惡性迴圈的現象呢?教師如此過勞加班又會帶來什麼後果和影響呢? 《教員勤務實態調查》顯示,除去每天正常的加班外,週六週日的“部活”是導致教師加班時間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所謂的“部活”就是指學校的俱樂部活動。在日本學校,學生上學時除了學習之外,還要自由選擇一個自己喜歡的活動。其中有美術部、繪畫部、演出部、棒球部、籃球部、足球部等等,學生放了學後就開始這些活動,而 週六週日學生上學則主要就是參加“部活”。“部活”在名義上是學生自願自主參加,實際上不論教師還是學生幾乎都是被一種莫名的曖昧因素或者說是氛圍所左右被強制全員參加的,因為如果是學生不參加部活的話就意味著你不合群,結果就是很可能會被孤立起來成為“校園欺凌”的物件。而日本“部活活動學會”表示,日本90%的學校內都有這樣一項硬性規定即,即每一位教師至少擔任一個“部活”的顧問或副顧問,這被稱為“全員顧問制”。基於此,由於“部活”主要在週六週日,如此週六週日老師也要去學校無償指導學生部活3~4小時,這樣半天時間就沒有了,而剩餘的半天還要備課等等,因此,可以說日本中小學教師幾乎很少有休息日的。 剛才說到了“無償”二字,日本中小學教師還真就基本上都是無償加班的,這是為什麼呢?說起來話長了,原來戰後日本政府制定的《勞動基本法》雖規定了教員與一般勞動者一樣,每天8小時以外的工作都有資格領取加班費,但當時文部省(教育部)很窮,根本就不支付教師加班費,這樣,就經常引發訴訟事件,文部省感覺到了危機後,於是,就在1971年炮製出了一個“教員給與特別措置法”(簡稱“給特法”)出來,規定按當時平均每月加班8小時計算,支付教員基本工資的4%作為加班費。這個“給特法”一直適用到今天。但是,當時的月平均加班時間為8小時,可按文部省的調查報告,今天很多中小學教師加班時間已近於80小時,是當年的10倍了,可加班費還是數十年如一日的基本工資的4%,簡直就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但擁有“嘎芒”(忍耐)文化的日本教師卻還是在忍著,用他們自己的話說就是“為了學生沒有辦法拒絕”這種“無限制”的“被加班”。 如此,文部省不改正“給特法”,而學校雖不是行政命令教師加班,但卻從校長帶頭默默的加班,日本人的工作習性又是領導不下班,員工也不敢走,如此惡性迴圈,就把教師推到了“過勞死界線”上了,事實上,這些年來,日本死於過勞的教師並非少數,但卻都因非行政命令加班所致,因此在法律上很難認定是過勞死,沒掙到加班費還白白累死了,算得上是冤死,從這個角度上看來,日本中小學教師確實稱得上是“卡哇伊少”(可憐)了。 針對調查結果,日本文部大臣在記者會上表示:調查資料已經客觀的證實了事態的深刻程度,文部省將委託中央教育審議會早日商討對策......云云。但估計暫時也還只會是“云云”而已,否則也不至於還使用1971年的“給特法”了。看來,這官僚作風在日本也是同樣有著市場的。不過,正如教師們訴苦時所說的那樣:其實,真正受害的還是學生,教師連休息都幾乎沒有,又怎麼能有精力好好備課教學生呢?這倒不由得提醒了我們,近年來日本的中小學校園裡時有老師體罰學生的事情發生,這和教師沒有休息是否也有關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