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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苑航空學校 中國第一所航空學校。1913年9月,北京政府在北京南苑創辦。首任校長秦國鏞,教育長王鶚,主任教官厲汝燕。1920年脫離參謀本部改隸於國務院新成立的航空事務處,改名為航空教練所。1923年改稱國立北京南苑航空學校。學員來源以招聘陸軍學堂畢業生為主。
建校初期,訓練使用的飛機為法國製造的12架“高德隆”式雙翼教練機,以後改用英國製造的“504K”式和“小維梅”式教練機。1928年春停辦。共訓練4期學員,培訓飛行人員約160人,這批人後來成為國民政府和各省所辦空軍的骨幹。
南苑航空學校是一九一三年春由袁世凱法籍軍事顧問白理蘇提議,經袁世凱批准,在北京南苑開建的中國第一所航空學校。
當時,由北洋政府財政部撥付現大洋27萬元,用於聘請行政官和技師,購買教練機和訓練器材。同時另撥付6萬元,建設航空學校教學和辦公用房及修理廠、起落場、停機棚等建築。學校購買法式“高得降“教練機12架。包括4O、50和80馬力教練機各4架。
航空學校學員由陸海軍機關中的現役軍官選拔。年齡限於25歲至30歲之間,軍銜在少尉、中校之間。體格健壯,視力達標,學識較高。學員學習期間仍領原薪,另加津貼10元,被服、伙食、醫藥公擔。
學校開設學、術兩科。術科以飛行為主,學科以航空學、機械學、氣象學為主。同時從國內兵工廠,南口火車修理挑選優秀技工,在法國技術人員指導下負責飛機裝配和維修工作。
第一期學員於一九一五年畢業後,政府無力建立空軍,學員無法分配。只能採取願留校的留校,不願留的返回原單位的辦法疏散畢業學員。其後又辦了第二期,即連續6年共辦了兩期學員班,但學員均無建樹。
一九一九年北洋政府向英國公司貸款180萬英鎊,13O萬購買飛機,50萬儲存銀行。1923年曹錕任總統,第三期學員畢業,秋季第四期學員開學,1925年卒業。
四期中,三易教育主管,四易校長,三易教育長。1913年至1925年南苑航空學校結束,辦學12年間共培養飛行學員158人。其中一期41人,二期42人,三期39人,四期36人。1919年前畢業學員無人使用也無處可用。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戰勝國紛紛向中國出售飛機,當時政府在一戰中看到了飛機的重要作用。競相購買飛機,航校人才成了搶手貨,身價十倍,從此擺脫了過去航空人員遭冷落的窘境。